漯河市社会救助标准提高

日期: 2024-10-28 17:01:09|浏览: 8|编号: 105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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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社会救助标准提高

近日,漯河市民政局、漯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帮扶标准财政补贴水平的通知》,进一步巩固和保障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缓解灾害和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双重影响,切实保障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通知》明确漯河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30元、420元,城乡低保财政补贴水平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分别低于315元和21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根据特困人员的自我护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制定护理标准。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特困人员全托、半托、全自托护理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三、执行1/6及重度残疾人照料补贴标准。

《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财政补贴水平和扶持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特困人员救助扶持资金全部按月发放。每月10号前发放。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分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关规定,资金将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对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贴资金统一支付给供养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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