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被冒名开银行卡,深圳一市民背上多笔逾期网贷

日期: 2024-10-29 05:02:56|浏览: 7|编号: 10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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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后被冒名开银行卡,深圳一市民背上多笔逾期网贷

深圳市民顾先生近日向南都湾金融社表示,身份证丢失后,他突然接到很多网贷催收电话和短信,而这些贷款都不是他办理的。经过多方核实,顾先生发现这些贷款都是用他丢失的身份证办理的,而且网贷收款账户:兴业银行卡也是他名下的账户。但顾先生从未主动开户。银行账户。经过多次交涉,顾先生被告知,如果能提供“他人开卡”的银行证明,网贷平台愿意帮助消除不良信用记录,但银行从未提供过此类证明。顾先生认为,银行以他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时明显没有履行审核责任,应配合其追回损失。

南都湾财经报记者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求证了顾先生被盗银行卡的情况。该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警方和银行审查,从监控录像中无法确定当天办理业务的人并非顾先生本人。对于顾先生提出的消除信用报告不良贷款的要求,解决问题必须是第一要务。该行正在与网贷平台沟通,协商消除顾先生信用报告不良记录的办法。

顾先生透露,他收到了某网贷公司发来的催收短信。

我丢失了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利用我的名义开设了账户,我的名下还有很多逾期的网贷。

顾先生告诉南都湾金融社,2017年初,他丢了身份证,一周左右就回到登记地址补办。就在当地有关部门受理顾先生补发申请的三天前,顾先生遗失的身份证在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开立了一类账户。

顾先生表示,此后他曾接到过网贷逾期催收的电话,但由于他本人没有办理过网贷,所以他一直将此类电话视为诈骗电话。 2019年,顾先生申请汽车贷款,被告知信用评分不符合贷款条件,无法申请。顾先生称,打印信用报告后,发现兴业银行卡上有一笔网贷尚未还款。与兴业银行沟通并核实开户业务信息后,顾先生发现自己名下确实有一张兴业银行银行卡,而且是用之前丢失的身份证办理的。

“兴业银行调查开户信息,发现有人用我丢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然后办理网贷。我报了警,警察拿走了开户信息,并做了取证”评价一下,结果不是我。”顾先生称,2019年报警后,派出所出面协调,过程中兴业银行表示不确定办理发卡业务的人不是顾先生,并向警方询问。来进行鉴定。

顾先生告诉南都湾金融学会,鉴定结果出来后,兴业银行表示,司法鉴定结果只是一个建议,银行合规部门无法开具“未亲自办卡”的证明。 ”后来银行要求其提供证明模板。他表示,此后,由于合规部门的失职,银行一直拖延签发证书。

“网贷平台有六七家,包括腾讯钱包、国美小宝、捷信金融等。捷信金融的催债人还跟我一起去了派出所,经核实,他贷的钱不是我自己的。”并取消了贷款。”顾先生说:“我还收到了一家网贷公司的不良信用报告,因为贷款没有还清。”

根据顾先生提供的信用报告信息,其名下有一笔网贷显示“逾期”状态。贷款管理机构为国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日期为2017年4月,金额为2000元。贷款还款记录显示,应在2017年5月前一次性还清本金和利息。但由于贷款到期后仍未偿还,应付本金和利息也逐月增加。 2020年1月及以后到期的本金和利息将归还。本金和利息固定为3160元。

顾先生提供信用报告信息,其名下一笔网贷状态显示“已逾期”

根据顾先生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兴业银行办理的卡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名的笔迹与电信业务、劳动合同等样本材料上的笔迹并非同一人所写。

顾先生表示,目前他还接到了多家网贷平台的催收电话和短信。

顾先生表示,目前他还接到了多家网贷平台的催收电话和短信。

银行回复:我们正在与网贷平台沟通,商讨消除信用报告不良记录的方法。

对于顾先生反馈的并非本人办理业务的问题,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向南都湾金融学会表示,历史开户数据显示,顾先生名下的账户于2017年1月开立。据银行了解,诈骗者先用顾先生的身份证到中国联通办理了电话卡,然后又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南新支行办理了开户手续。

该银行表示,根据该行当时的开卡规定,为顾先生开户时,是按照规定办理的,手续齐全,包括柜员比对持卡人照片与身份证。 ,并验证手机号码收到的验证码。此外,诈骗者还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新支行开设了银行账户。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前述国美小额贷款是使用兴业银行借记卡申请的。顾先生发现信用报告存在这一问题后,首先向警方报案,随后进行了票据鉴定。结果判断不是一个人的笔记。

该银行表示,当时公安局还请南新分局的人查看了监控录像,但从监控录像中无法确定费古先生曾开过卡。该行表示,针对顾先生提出的消除信用报告不良贷款的要求,解决问题必须是第一要务。银行正在与国美小贷沟通,协商消除顾先生信用报告不良记录的办法。

司法分析称,审核部门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议身份证丢失应尽快挂失

顾先生丢失身份证并被冒用申请网贷的事件并非孤例。早在2010年,就有网友向公安部提出相关问题。公安部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不再需要挂失、登报登报。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的,冒充者及审核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身份证者无需承担责任。

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无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工作。在公安部的支持配合下,利用公安机关掌握的个人身份数据,将过期居民身份证信息等信息核验添加到联网核验系统中。 。该措施在客户为单位和个人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注销时首先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当网上核查系统提示居民身份证已过期、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银行经核实能够准确判断或确认该居民身份证客户出示的身份证件无效或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的,银行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客户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开户或者办理其他业务的,银行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磊认为,合法有效的司法鉴定具有相应的证明力。如果鉴定结论显示发卡业务的签字人不是顾先生,则足以证明顾先生已被他人冒充。同时,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辅助,可以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结论的证明作用,例如发卡期间不在业务办理地的证据等。

王雷分析,我国银行卡分为借记卡和信用卡两种。如果诈骗分子在银行开立仅具有储蓄功能的借记卡,并冒用他人信息通过网络借贷渠道获取资金,并将借记卡作为存储工具,则涉嫌获取资金罪。贷款或贷款欺诈。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卡商业银行未履行审慎核查义务的,可能面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如果银行拒绝解决逾期贷款以及身份冒用造成的信用问题,顾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王雷建议,当您发现身份证丢失时,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挂失,并办理补发手续。同时,您还可以通过工信部推出的全国手机卡“一卡查”便民服务查询您身份证绑定的身份证件。一定数量的电话卡,便于及早发现、及早解决。

“如果有人被冒充开设电话卡、开立银行账户或者冒充贷款,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联系通信运营商和相关金融机构说明情况。如果通信运营商或银行拒绝配合,可以向工信部或银保监会投诉。”王雷表示。如果上述方法仍不能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融机构或移动通信运营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撰稿:南都湾财经报记者 叶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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