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性犬撕咬女孩令人心疼!北京禁养犬都长什么样儿?
狗的主人现已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巨额赔偿和严厉的法律处罚。然而,小女孩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巨大的创伤,难以弥补。
现代社会,
许多人选择狗作为伴侣宠物。
但养狗需要合法合规。
否则,很容易给自己和社会造成伤害。
在北京养狗,
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北京不能养哪些狗?
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同年,原北京市农业局制定了《北京市犬类饲养管理规定》,对北京市重点养犬管理区域的准犬类饲养标准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北京市养犬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重点区域是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其他区为一般管理区。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域饲养攻击性犬类和成年身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例如:
德国杜宾犬——
罗威纳犬——
还有圣伯纳犬、大丹犬、德国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澳大利亚牧羊犬、阿富汗猎犬、爱尔兰猎狼犬、荷兰毛狮犬、斗牛梗、伯尔尼山犬、英国斗牛犬、大比利牛斯犬、威玛猎犬、塞特犬、猎狐犬、寻血猎犬、夏克犬、灵缇犬, 俄罗斯牧羊犬, 巴森吉犬, 佛兰德斯牧羊犬, 有胡子柯利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经典英国牧羊犬、松猎犬、达尔马提亚犬、秋田犬、纽芬兰犬、雪橇犬、贝林登梗、鸟梗、凯利梗等犬种。
但盲人和严重肢体残疾人饲养的、用于导盲、提供生命支持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高度限制。
2. 识别攻击性狗的一般标准是什么?
大多数地方都以身高60厘米、体重30公斤作为大型犬的标准。在北京市重点管理区域,养犬高度不得超过35厘米。
3、一般管理区域有养狗限制吗?
这并不意味着攻击性犬只和成年身高超过35厘米的犬只可以在一般管理区域饲养。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一般管理区域内的城镇和人口集中的特殊区域,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可以作为重点管理区域进行管理。
此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医院、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等范围内禁止养犬。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划定禁止遛狗的区域。
北京还规定,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餐厅、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不允许携带宠物狗乘坐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狗乘坐小型出租车时,必须征得司机同意,并给狗戴上口套,或将狗放入狗袋、狗笼中,或抱狗。
如果带狗乘坐电梯,应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段,并给狗戴上口套,或者将狗放入狗袋或狗笼内;居民委员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犬只乘坐电梯。电梯的具体时间。
将狗带出家门时,应用皮带拴住狗,并由成人牵着。养犬人应携带犬只登记证,并应远离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具有攻击性的狗和大型犬应该用皮带拴住。或者他们被圈养,不准走出家门。
犬只外出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时,必须将犬只放入狗笼内或给犬只套上口套或拴上皮带,并须由成人牵着。
带狗出门时,狗主人应立即清理狗在室外排泄的粪便;狗主人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当狗的吠叫影响他人休息时,狗主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4. 狗狗跨区走失怎么办?
根据北京规定,养犬人将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只调至重点管理区养犬的,必须符合重点管理区养犬条件,并须携带犬只抵达登记证书自转让之日起30天内。养殖场所登记机关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并补缴管理服务费差额。养犬人将犬只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养犬人遗失犬只登记证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犬只死亡、失踪的,犬主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饲养犬只。犬主因故确需放弃犬只的,应当将犬只送至犬只检验中心,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5. 谁可以养狗?
根据北京市规定,个人饲养犬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的能力。年满18周岁、精神健康的公民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6周岁的公民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固定住所,居住在单一家庭;禁止养狗进入其住所。区域外。
6、养狗要注意哪些手续?
个人饲养犬只,必须征得居委会、村委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应当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领取养犬证。狗登记证书。
养犬人取得犬只登记证后,可以带犬只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认可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并接受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健康免疫力证明。
犬只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年检时养犬人应当出示有效的犬只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明。犬只登记证书年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公安机关公布。
7. 养狗需要缴纳管理服务费吗?
北京规定,个人养犬必须缴纳管理服务费。重点管理区域内每只犬第一年补助1000元,以后每年补助500元。盲人饲养导盲犬、严重肢体残疾人饲养辅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饲养绝育犬或鳏夫、生活困难老年人饲养犬的,第一年管理服务费减半。综合管理区域内的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如何办理年检手续?
年检时,养犬人须持犬只登记证到居住地公安局办理年检手续,并缴纳管理服务费。公安机关应当核实犬只符合养犬标准、证件无误后,办理年检手续,并在养犬登记证书上加贴养犬年检标志。
养犬人还可以通过“平安北京”、“首都公安微提示”微信公众号办理养犬登记和年检手续。进入“平安北京”微信公众号后,选择“北京警方-网上北京公安局-公安业务-犬只管理”,注册登录,在线办理犬只登记和年检手续。您还可以进入“首都公安微提示”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犬管理”,注册登录,在线办理犬只登记和年检手续。
9. 违反规定有何处罚?
《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在禁止饲养区域或者重点管理区域饲养攻击性犬、大型犬,或者冒用、涂改、伪造犬只登记证饲养犬只的,公安机关将没收其饲养的犬只。狗,并可对该单位处以 1 年罚款。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未经登记、年检而饲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对遛狗禁区、遛狗不拴绳、不避开高峰时段带狗上电梯、未给狗戴口罩等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并可处2000元罚款。单元。对个人处下列罚款: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养犬,吊销养犬登记证书。
此外,如果狗主人不立即将狗的粪便清除到户外,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城管综合执法机构将责令改正,可处50元罚款。
此外,《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非法养犬记录,对多次举报或处罚的养犬人进行重点管理。养犬人违反本规定,被公安机关没收养犬、吊销养犬登记证书的,五年内不得申请养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