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帮丨扰民or便民?城市“夹缝”中的废品收购站何去何从

日期: 2024-04-14 02:03:10|浏览: 70|编号: 48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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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帮丨扰民or便民?城市“夹缝”中的废品收购站何去何从

5月份以来,郑州市鹰斜路56号的居民陆续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投诉。 小区隔墙有永裕垃圾收集站,存在噪音扰民、环境卫生污染、消防安全等多重隐患。 居民们都被这个问题所困扰。 希望通过媒体,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重视问题、解决问题。

大象帮丨墙边的废品收集站每月被投诉30余次,扰民。

象帮丨噪音扰民。 郑州一居民楼旁的废品收集站和执法人员进行游击行动。

“相关部门为何毫无原则地给废品收集站办理手续、发放营业执照?”

“为什么居民投诉几个月了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郑州其他小区是否也存在同样让老百姓束手无策的问题?”

“对于废品收集站这个混乱的行业,政府有什么计划?”……

带着居民的这些疑问,记者近日走访了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靠近居民小区的几个废品回收站。

方便还是滋扰:废品收集站广泛存在于城市的“夹缝”中

城市“裂缝”中的垃圾回收中转站

在金水区卫五路57号,有一个名为郑州尚龙的废品收集站,规模比之前报道中居民投诉的永裕废品收集站略大。

“我们是去年开始在这里工作的,手续齐全,有营业执照,是区(再生资源回收产业)试点企业,你可以在地图上搜索到我们。” 据上龙垃圾收集站负责人介绍,这家医院以前是一个单位的家庭住宅。 居民搬走了,建筑物被废弃。 我以每年10万多元的价格租下来。 另外,我还购买了日常作业所需的打包机、破碎机等设备和铲子。 车辆、卡车等车辆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场地建设和改造,总投资约100万元。 “我们应该算是一个中转站,有十几个人,有的人是分包的,有的人承包纸板,有的人承包玻璃,有的人承包木板。”

垃圾回收中转站通常只能租用尚未有开发规划的闲置土地。

记者观察周边环境看到,院内三栋居民楼空荡荡、废弃,而垃圾收集站的其他三侧则是正在施工的工地。 “从来没有人抱怨过我们(滋扰)。工地的噪音比我们的还大。而且附近没有人住,在城里很难找到这样条件的场地。” 而且附近还有很多老小区。 省吃俭用的老人经常来卖瓶子、纸箱等废品换取零钱。

记者提出疑问:在城区垃圾收购业务中,场地难找、租金高、居民投诉多、消防环保要求仍然较高。 为什么不搬到郊区呢? “我们不能从外面(市区)收货!除了附近的居民来卖之外,我们的货源大部分都是收废品的小商贩。很多人都是骑着三轮车来收的。我们搬得太远了,他们不能走。” 上龙垃圾回收站负责人回答道。

垃圾回收转运站运作所需的包装机、叉车及其他设备是居民噪音滋扰的来源。

记者先后走访了位于文化路、正气街、明功路的几个小型垃圾收集站。 由于他们只收购瓶子、纸箱等生活废品,不涉及大型设备加工。 有的甚至没有固定设备。 营业场所。 除偶尔有废品收集站生意特别好时占用道路外,一般不存在噪音扰民或环境污染问题。 因此,这些小型废品收集站不仅没有收到居民的投诉,而且对于附近的居民来说也还算方便。

记者在《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郑州规划)中发现,中心城区共有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122个。​郑州. 今年6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郑州市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到,到2025年,在现有基础上,中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将得到优化和整合。 至约300。

无论是此前报道的居民投诉打扰居民的永裕垃圾收集站,还是记者走访的上龙垃圾收集站,事实上,目前在郑州中心城区,这种规模的垃圾中转站都很少。

首先,这种规模的转运站需要一定面积的土地来放置设备、停放车辆、存放可回收物。 通过建设和改造还必须符合行业法规、环保要求、消防要求等。 其次,作业地点周围必须有居民。 在人口稠密的社区,交通必须方便车辆进出,但同时又不能距离居民区太近,对居民造成干扰。 综合以上因素,位于郑州中心城区的为数不多的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实际上是在待开发的闲置土地上临时运营,在“夹缝”中广泛生存。

废物回收中转站按要求公开的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行业法规和政策模糊不清,企业经营与居民生活发生冲突时无人可依。

居民俗称的垃圾回收的正式术语是再生资源回收。 工业过程一般是回收、分选、转移、加工和利用。 相应的产业系统单元包括回收点、回收中转站、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加工利用基地等四个环节组成。 严格来说,被报道为居民扰民的永裕垃圾收集站和记者走访的上龙垃圾收集站,从经营范围和生产规模来看,都属于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

《郑州市规划》中,对再生资源中转站的设立提出要求:必须符合《郑州市总体规划》,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有完备的污水排放设施,符合环保要求。防护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回收转运站的设计和建设与周边环境相一致。 门面标志采用统一规范的车站名称和设计。 门牌的宽度要求在7米以上。 独立回收中转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采用砖混或轻钢结构,地面无露天,地面硬化,生活区与营业区分开,卫生良好场地内外及隔音措施。 避免造成新的环境和噪声污染,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在现行的《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监管标准(试行)》中,在行业秩序监管中也提到:“在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废纸、废品可以设置塑料打包机、挤出机和其他设备。”

根据大象帮此前收到的信息,被居民投诉扰民的永裕垃圾收集站,明显不符合门面标识要求,没有露天、隔音措施,对环境卫生没有影响。 经办公室和执法大队多次检查整改,仍不完全符合政府规划中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的基本要求,且设备的使用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转运站设立条件界定模糊、对居民造成滋扰,且转运站以“游击式”方式应对执法部门检查,居民反映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得到了根本解决。

(截至7月24日,居民投诉的永裕垃圾收集站未按要求设置门面招牌)

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是一个比较笼统、模糊的说法。 谁来定义“影响”的程度? 安全隐患是否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碍眼算污染环境吗? 甚至有居民提出,周边环境的杂乱会给买家卖房时压低价格的筹码。 损害经济利益算不算影响生命?

在处理居民投诉的实际工作中,办公室和执法部门也发现很难要求垃圾收集站远离居民楼。 他们多次表示,实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责令整改。 居民们认为,与其与执法人员争论文字游戏,政府应该明确规定垃圾收集站与居民楼的距离,这才是解决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记者查阅《政再方案》发现,对于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再生资源回收站、中转站的设置要求,并未明确提及应与居民生活区保持多远的距离。 。 2005年实施的《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不得位于城市建成区以内及建成区外200米以内。 不过,这一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月废止。至于废止原因,《郑州市更新规划》中还提到:“《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4月19日发布。自2005年7月起,自1月1日起施行。由于实施时间短、法律水平较低,该措施对回收行业的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难,合法权益受到影响。企业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有效的监管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政府应把居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尽快出台法规,保护居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宋向清认为,城市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固然重要,但居民健康的生活环境更重要。 靠近居民楼的垃圾回收中转站要坚决搬迁或者取缔。 同时,对于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垃圾收集中转站,还应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垃圾回收中转站与居民矛盾的根源在于相关城市制度和法规的不完善。 下一步政府要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与居民生活区之间应有一定的隔离带。 ,从而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执法部门不仅要加大监管力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必须从源头上严格把关。 审批营业执照要有原则、有底线。 规划城市商业网点时,还应当单独设置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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