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地沟油”、“问题油”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师生和广大市民饮食安全,制定了专门的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者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规定。
2、食堂必须按要求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有专门标明“餐厨垃圾或废油脂”的密封容器存放,集中处理,严禁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公共卫生间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单独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茎、动物内脏、毛皮等)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带盖垃圾桶,运至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运走处理;泔水垃圾(餐饮残渣、米、菜、汤、锅底、样板加工材料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农户,不得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泔水垃圾回收必须按要求与回收方签订协议,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需要注意的是,泔水垃圾回收仅限于水产养殖,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5、指定专人负责餐厨垃圾的处理,建立完整的处理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后勤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6、后勤部门要加强对食堂餐厨垃圾处置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未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