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明年起,一律提前公开采购意向

日期: 2024-06-05 02:03:53|浏览: 72|编号: 71784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请自鉴内容实用性。

政府采购项目明年起,一律提前公开采购意向

本报记者(记者李彤)22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政府采购意向公示及征求采购文件意见工作日前启动。据悉,该政策将于明年正式实施,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各预算单位均须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据介绍,政府采购意向书由预算单位负责,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网址:)设立的“采购意向公告”栏目进行发布,同步推送至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市政府采购网对发布者身份及意向公告完整性进行核实,对核实不合格的予以退回,重新制作。

采购意向按照采购项目披露。除协议供应、指定采购、网上商城等小额零星采购、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的采购项目、保密采购项目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其他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都应当披露采购意向。采购意向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采购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是否专供中小企业、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人表示,采购意向和征求意见事项公开内容要尽可能清晰、齐全,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采购预算金额可低于实际预算安排,以便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准备。

市财政局提醒,公示采购意向时间应尽量早,原则上不迟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采购人发布政府采购文件征求意见时,公示期限不得少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浚耀商务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