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灰色采购”自毁诚信形象

日期: 2024-06-05 04:04:06|浏览: 62|编号: 7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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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灰色采购”自毁诚信形象

空壳公司为何屡屡中标政府采购?漫画作者:司海英

据新华社报道,海口市一家没有缴纳营业税记录的空壳公司在注册四个月内就中标大宗政府采购。这一报道再次引发公众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和担忧。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的重点,如何有效监管政府采购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话题。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人民中国网、搜狐新闻中心对2059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8.5%的人对政府采购表示担忧,高达97.9%的人表示政府采购乱象会影响对政府的信任。

“许多政府采购都是基于关系的”

调查中,87.5%的人认为其所在城市的政府采购透明度不够。

陕西一家公司的吴先生从2009年开始从事政府采购和招标工作,他发现很多政府招标公告不透明,概念模糊,比如空调招标公告只说“采购一批设备”,导致只有关系户才能中标,招标经理收受回扣的情况屡见不鲜,高价中标现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宁夏贺兰县地方史志编委会办公室的李金明向记者讲述了他所了解的政府采购乱象:第一,招标公告发布得很快,一般都是周末或者节假日前,很多企业都错过了截止时间;第二,在招标过程中,采购方会把条件设得很高,故意阻止很多企业进场;第三,投标存在串通现象,他经常遇到提前透露投标价格的情况。

“现在很多政府采购都是靠关系。”河南鹿邑一名媒体工作者王洋(化名)说,比如我们这里要修一条85公里的路,投标人有县委书记的亲戚,有县长的亲戚,也有交通局长的亲戚。最后,50公里给了县委书记的亲戚,30公里给了县长的亲戚,5公里给了交通局长的亲戚。没有关系的人想投标,也没办法。

政府采购过程中最严重的问题是什么?调查中,84.4%的人首先提到“公开招标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安排”;75.7%的人指出“招标不讲价格、不讲质量,只讲关系”;72.1%的人认为“天价采购现象严重,老百姓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一直致力于政府采购研究的中央财经大学政府学院教授许焕东近日提出建立“政府采购框架预算”。他告诉记者,理论界在政府采购方面努力耕耘,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到了实际操作上就会出现扭曲。目前,我国一些政府采购已经超出实际需求,天价采购就是典型案例。采购机构只是一个代理机构,完全按照上级要求履行工作。

“比如你是采购办主任,很多企业在竞标,当地老总打来电话,让你管好某家企业,你怎么办?如果管不住,就担心丢掉职位。现在还有一种情况,上面可能不是直接打来的电话,而是指使投标企业,投标企业可能跟某些供应商串通,投标过程中很多环节都可以操纵。”许焕东说。

目前没有专业的政府采购团队

对于政府采购乱象产生的原因,81.4%的人指出是“权钱交易缺乏有效制约”;76.4%的人认为是“公开透明性不强,缺乏监督”;74.2%的人认为是“政府外部缺乏有效监督”。

上海居民李先生说,没有有效的外部监督,很难杜绝各种内部操纵手段,很多政府采购人员都是外行,不熟悉行业和产品性能,也很少进行调查,自然采购不到好产品。

徐焕东告诉记者,“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已经出台10年了,但只停留在理论阶段,操作上还是空白。这意味着目前没有一个专业团队做政府采购,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资质要求。但政府采购其实是一个非常复杂、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如果没有三到五年的经验,是无法入门政府采购的。

“我们之前的设想是,政府采购资质包括合同签订资质、专业资质、面授教学资质三大资质,作为签订合同的人,就要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造假,付出的成本要远高于得到的收益。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法律处罚太轻,有时候还牵扯到大人物,就算发现了,最后很可能不了了之。”徐焕东说。

对于政府采购,徐焕东指出:首先,它是一件大事,事关国家上万亿资金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公众利益;其次,它是一件新生事物,1998年以前,我们还没有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政府采购法》直到2002年才出台;最后,它是一件有难度的事情,不仅需要民众的支持、媒体的监督,还需要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目前还处于磨合期。

政府采购应致力于支持民族产业发展

如何杜绝政府采购乱象?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是最大期待:84.1%的人建议“采购全过程透明、向社会公开”;71.0%的人支持“媒体对政府采购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70.3%的人期望“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55.9%的人建议“通过审计、问责等内部机制加强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全社会要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文化。目前,政府采购普遍违法违规,但查处率低、处理不力。“从制度设计上讲,财政部国库司只有一个政府采购司,一个司级单位能不能对全国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管?我觉得,今后应该成立政府采购司、政府采购监督委员会。”

他建议,一是要加强招标文件监管,统一招标文件标准,信息公开。现在很多招标文件都是“量身定做的”,只有充分公开,公众才能发现其中的猫腻;二是招标过程中,供应商也要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现在存在供应商相互勾结的现象;三是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成员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我反对秘密投票,秘密投票无法追究责任,还不如公开投票。”

调查中,47.3%的人认为“采购条例缺乏实施细则,不能按要求全面落实”;55.7%的人希望“完善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减少随意操作的空间”。

刘俊海表示,要在全社会大力推广政府采购法,加强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在制度层面,要进一步出台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条例,加大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力度。

作为政府采购法起草组成员,刘俊海强调,“我们在起草这部法律的时候就提出,这部法律不仅是一部为大家省钱的法律,更是一部经济杠杆的法律,要致力于扶持民族工业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向民族工业和中小企业倾斜,这些都写在了政府采购法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几乎都执行不下去,评标的时候,不会因为是民族企业而加分,我们费尽心机写在政府采购法总则里的规定,现在都成了空文。”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也对此表示认同,“就拿汽车来说,很多领导都坐高档的外国车,难道就不能坐国产车吗?如果这么多的公务车都采购国产品牌,国产汽车的销量和质量就会快速提升,也会快速增长。”

他在日本看到,日本领导人都开日本车,日本民众虽然很崇拜奔驰等德系车,但都是个人驾驶,政府、团体购买国产车,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他们看来,国产企业必须支持,打心底里为能开国产车而自豪。

政府采购是政府带动的重要体现。调查中,87.5%的人赞同“政府采购应适当向民族工业和国内中小企业倾斜”。(中国青年报记者黄冲、实习生何涵红)

财政部推进中央单位大宗集中采购

目前,中央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已陆续开展了第一、二期批量集中采购,第三期批量集中采购也在有序推进中。此前,为进一步深化集中采购工作,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1]87号),正式启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近日,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就批量集中采购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大宗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记者:什么是批量集中采购?为什么要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王保安:批量集中采购是针对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收集的政府采购物项的一种采购模式。采购人按照规定的标准收集采购需求,然后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统一采购。目前,中央单位试点批量集中采购的物项为台式电脑和打印机。

在实行大宗集中采购之前,中央单位的计算机、打印机等采购主要采用约定供货方式,即采购方在约定供应商、约定产品及相应的最高限价范围内与供应商直接谈判采购。设计这种方式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满足各单位小规模、零星的采购需求。

从几年实施效果看,协议供应在便利采购人、提高采购效率、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项目的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采购人协议供应时随意选择高配置车型,将大件物品拆分成小件以避开公开招标,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存在明显偏好等。

此外,协议供给作为改革过程中的过渡性制度设计,并没有很好地体现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和规模经济的本质要求,其运行模式正是我们下一步深化改革需要调整的。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使用明显超出机关基本办公需要的高端、高配置产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为落实两办通知精神,财政部今年上半年印发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预算标准(试行)》(财办[2011]78号),对13类办公设备规定了明确的采购预算标准。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1]87号),推动党政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设备批量采购试点工作。

因此,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开展大宗集中采购试点,既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抑制过度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

大宗集中采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

记者:大宗集中采购已经正式启动,目前试点情况如何?

王保安:自8月份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大宗集中采购两期工作已经完成,第三期大宗集中采购工作也在按计划推进。总体来看,大宗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从试点范围看,试点部门数量增加较快,第一期有27个部门,第二期新增17个部门,第三期新增13个部门。

其次,价格优势明显。中央政府采购中心和中央政府采购中心的数据显示,台式电脑大宗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比约定供货价低10-15%,比市场价低10%,打印机大宗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比约定供货价低7-8%,比市场价低10%。

三是中央单位对试点认可度较高。不少主管部门认为,批量集中采购有利于规范下属单位采购行为,能有效促进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可以说,实行批量集中采购需求聚合、统一采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是深化集中采购工作的方向。

记者:推进大宗集中采购的关键是需求标准的统一,财政部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王保安:统一的需求标准确实非常重要。实际上,2009年财政部就决定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并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直接进行试点。但由于缺乏统一的需求标准等原因,批量集中采购始终未能实质性推广。

今年年初,我们从两个方面着手解决需求标准问题,第一是从产品角度研究确定配置参考,配置参考要有利于需求标准的统一,但不能有品牌选择偏差,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此,我们多次与各集采机构联合,对市场主流机型配置及中央单位需求特点进行研究分析,按照“满足基本办公需求”和“市场成熟度高”的原则,确定了台式电脑和打印机的基本配置参考,配置参考主要包括8款台式电脑配置和2款打印机配置,基本涵盖了常用的台式电脑类型和打印机类型。

二是从采购人需求特点角度划分不同配置的确定规则。试点通知实际上划分了三类配置确定原则。第一类是财政部制定的配置标准,是各部门常用办公设备的基本配置,建议各部门均采用。第二类是部门专用配置,各部门可根据业务特点或者本部门信息化特殊需求,在财政部参考配置基础上确定本部门配置,但要求部门内统一标准。第三类是专项配置,主要针对个别单位有特定用途的项目,台式计算机总金额超过50万元或打印机总金额超过30万元,单位可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专项配置。

此外,为解决部分专用办公设备采购问题,试点通知保留了协议供货采购方式,但要求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将协议供货采购数量控制在上一年度该项目采购量的10%以内。

推进大宗集中采购需解决两个现实问题

记者:据了解,此次试点的顺利进行,得益于中央各单位的大力支持,您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王保安:从财政预算支出管理看,预算执行由主管部门负责。试点通知明确了大宗集中采购试点主管部门在确定采购需求标准、组织编制采购计划、建立协议供货采购内部评审管理制度、统一组织合同履行等方面的职责。据我们了解,税务总局、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已组织专题培训,宣传大宗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指导所属单位编制大宗采购计划。

一些单位还修订完善了内部信息系统,加强了内部审计制度,严把合同供货和采购关,建立了科研测绘用计算机统一的审计标准。中国气象局等部门严格执行合同,对未按时落实批量采购结果的下属机构,予以密切关注,及时纠正。因此,本次试点得到了各部门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启动。

记者:大宗集中采购涉及主体多、流程长,试点如何保证采购效率?中央单位如何履行合同责任?

王保安:处理好规范与效率的关系,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始终面临的现实问题。在这次试点中,我们也努力采取措施,实现平衡。一是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责任。这次批量集中采购,各中央单位每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集中采购机构每月按时组织采购活动。通过这种“滚动”操作流程,大多数中央单位的需求都能得到及时满足。

其次,针对各单位可能出现的紧急采购任务,我们还开辟了应急采购渠道,即因临时任务或者突发事件引起的紧急采购需求,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通过协议供应渠道进行采购。

落实集中采购机构与各单位之间的委托责任是本次试点需要解决的另一重要问题。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各部门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采购行为和采购结果均具有法律效力。若集中单位不履行合同,必然引发后续民事赔偿等一系列问题。为此,试点通知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组织下属单位签订、履行合同,并协调处理违约责任。

本次试点之初,有的单位以中标品牌不是本单位理想品牌为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有的单位提交了批购计划,但未严格执行批购结果,随意减少或增加采购需求。这里,我想借此机会强调一下,针对合同履行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各部门要加大合同履行的监督力度。对于一些拒不改正的单位,财政部将通知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下一步将完善大宗集中采购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记者:财政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做好大宗集中采购工作?

王保安: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刚刚启动,无论是中央单位对相关政策的熟悉和适应程度,还是制度设计本身,都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下一步,财政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采购需求管理方面,要逐步建立参考配置更新机制。有中央单位反映,参考配置没有覆盖他们所需要的机型,比如只有A4纸黑白打印机,缺少A3纸彩色打印机等。

也有供应商指出,参考配置涉及供应商切身利益,对行业发展具有引导作用,供应商也更熟悉市场和技术,应纳入参考配置的制定范围。为此,财政部将研究成立包括集中采购机构、中央单位和供应商代表在内的专家组,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研究中央单位市场需求,定期更新参考配置。

其次,在采购活动组织方面,要进一步确定规范、灵活的采购方式组合。由于各部门月度采购需求有明显的起伏,对于一些特殊车型,部分月份的采购需求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会同集中采购机构研究多种采购方式相结合的操作办法,确保每月的集中采购活动按时完成。

三是在合同履行方面,要研究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考核机制。对中标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履约记录制度,对严重违反采购人承诺、拒不改正的,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对不严格履行合同的中央单位,也要建立相关的通报和处罚制度。

此外,考虑到很多中央单位特别是基层中央单位需要一个过程来熟悉大宗集中采购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财政部下一步将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升中央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对业务的熟悉程度,确保大宗集中采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记者: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的范围是否会扩大?这一做法是否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王保安:大宗集中采购是规范采购行为、实现规模效益的有效举措,但目前大宗集中采购试点的物品只有台式电脑、打印机等。《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采购预算标准》包括13种办公设备和家具,很多物品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容易成组,如文件柜、保密柜、书柜、会议桌、传真机、电话机、扫描仪等。财政部将根据今年试点经验,逐步选取合适物品制定参考配置,扩大大宗采购范围。

此外,目前全国集中采购项目多为协议供货,虽然不少地方出台“二次招标”等措施解决协议供货问题,但从根本上看,在保障公平竞争和规模效益方面仍存在不足。基于这些考虑,财政部将在扩大中央单位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涛)

国务院严厉批评当前诚信缺失

温家宝总理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要整合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形成统一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体系。

当前诚信问题比较突出

会议指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这次会议为制定社会信用系统建设计划做出了关键的安排,指出良好的社会信贷是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对于每个企业,机构和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必要的条件,以使社会缺乏诚信和不诚实,而不仅会损害社会和社会的社会和社会境内的危害。

目前,缺乏社会诚信的问题仍然很突出。诚实和值得信赖的人受到保护,那些欺骗和失去信誉的人受到惩罚,以便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证。

信用报告系统将覆盖整个社会

会议强调,在第12个五年计划期间,重点应放在记录,整合和应用社会成员的信用信息上,建立和改善涵盖整个社会的信用报告系统,并全面促进社会信贷系统的建设。

会议讨论并采用了“矿产探索突破的战略行动概述(2011-2020)”。

促进政府透明度并提高公共信誉

(i)加快信用报告的立法和系统构建。

(ii)在相关行业,部门和地方管理部门建立信贷,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以有效地收集,整合和运用个人,企业,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并按照法律和所有地区的行为进行整合。

目前,以有针对性的方式加强各个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的构建,建立和改善信用文件,并尽快改善各个行业,部门和地区的信用环境,尽快与市场实体访问,税收,税收,产品质量,食品质量,食品药物安全,科学研究管理和人员管理等领域的工作,尽快改善信用档案。

(iii)建立一个涵盖整个国家的信用报告系统。

(iv)加强监督和改善信贷服务机构的发展,并以有序的方式促进信贷服务产品的创新。

(v)加强政府诚信的建设。

(六)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北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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