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装满垃圾的货车久久停在朱雀路北段东侧一家垃圾收集站前的人行道上。记者张波摄。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记者李倩)即日起至9月24日,我市将开展为期100天的垃圾收集站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规定,垃圾收集站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资质,无证经营的垃圾收集站将被取缔。
垃圾收运车辆长期占用人行道
据了解,我市推行精细化城市管理以来,垃圾收集站周边环境卫生问题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垃圾收集站仍然存在无证经营、门牌不符、废品沿路摆放、门前脏乱等问题,影响了经营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
昨天下午,记者在四福街中段东侧一处废品收购站看到,经营户将收购的废纸箱、饮料瓶等随意堆放在人行道上,行人无法正常通行。在朱雀路北段东侧一处废品收购站外,运送废品的车辆长期占据人行道,经营户也将收购的废品随意堆放在人行道上,并蔓延至巷口,行人若想通过,只能步行至侧边的非机动车道。
无证废品收购站将被关闭
根据我市垃圾收集站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将加强垃圾收集站环境卫生维护,规范全市垃圾收集站秩序。垃圾回收经营者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登记证等合法有效资质。
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垃圾收集站门口标识进行清理登记,完善全市垃圾收集站登记台账。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垃圾收集站发放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有固定地点)和未按规定申报年检、证照验证的垃圾收集站依法进行查处取缔。对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垃圾收集站发放再生资源回收登记证,进一步加强垃圾收集站行业管理。严厉查处占用道路堆放、分类垃圾和垃圾堆放过高、放置过多、污染环境的垃圾收集站,确保年底前垃圾收集站周边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门头招牌必须按“四个统一”标准设置
按照有关规定,废品收购站应当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废品收购站实行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着装、统一管理等“四个统一”管理,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废品收购站颁发再生资源回收站(场地)建设合格证书。
废品收购站经营者应遵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不得在店外经营或占道经营,自觉维护店内外良好的环境卫生秩序。按照“四个统一”要求,规范设置硬质材料门牌,外墙色彩应与周围建筑风格相融合,保持完好整洁。废品收购站墙面统一刷白色油漆,主门刷浅绿色油漆。如特殊情况下采用卷帘门、玻璃门等不宜刷漆的,应按照与周围街景相融合的原则进行清理或刷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