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2016年度生物质炉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 2024-06-22 12:10:47|浏览: 87|编号: 7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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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城2016年度生物质炉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现代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法)的通知》(鄂农基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城市农村能源办委托,对宜城市农村能源2016年生物质炉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供应商作为宜城市农村能源办2016年度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生物质炉灶供应商。

1. 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编号:-HBE-003

1.2项目名称:宜城农村能源2016年度省现代农业转移支付生物质炉灶项目

1.3投标供应商数量:1家。

1.4招标控制价:241.542万元,其中:省现代农业转移支付资金115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26.542万元,购买生物质炉灶1917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拥有独立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2015年、2016年)无亏损;

2.4近3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相关类似业绩。

2.5 须为能够提供相应产品服务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能力,经销商须拥有相应产品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6投标人近三年(公告发布日前36个月)无行贿受贿记录,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询问通知书,询问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络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网站;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评审。

3.如何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浦津左岸春天小区,宜城市中华路广播电视台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②本公告“2.2至2.6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原件。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份、银行存款单复印件2份、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

以上材料均须核对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3.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4000元。投标人报名前应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不得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基本账户汇至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凭投标人提供的银行存款单原件(汇款单)及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核对汇款银行的银行账号,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证明。

*投标人的银行存款单须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收款人: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宜城市环城支行

保证金咨询电话: -

3.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还。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00点。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大厅(宜城市中华路普锦左岸春天小区、广播电视台对面)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五、公告刊登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政府网、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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