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民营企业当好“啄木鸟”湖南长沙:创新司法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三一重工,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针对公司发展中遇到的刑事侵权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显示,在法制环境评价维度,湖南长沙位居全国第一。
“水深则鱼乐,城强则商兴。”近年来,长沙市检察院着力打造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升级版,充分发挥检察系统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新模式,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了优质的检察产品,深受当地企业欢迎。
为知识产权提供“保护伞”
星城长沙,不仅是一座山水岛城,更是著名的制造业之都,三一集团就坐落于此,是中国自主创新崛起的全球领先装备制造企业的代表。
“真心感谢检察机关用法律监管智慧,保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今年4月26日,长沙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三一重工举办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讲座。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向检察官们表示:“研发是机械制造企业的核心能力,但知识产权屡屡被侵犯,成为企业发展的痛点。好在检察机关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14年8月,三一集团成立湖南三一港口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港口公司),彭国成担任该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彭国成任职期间,邀请张学文、蒋新强等技术人员成立湖南智尚重工有限公司,并指使上述技术人员利用工作便利,从三一集团窃取涉案集装箱正面吊图纸,在简单修改、更换图号及“三一重工”标识后,用于生产集装箱正面吊并由智尚公司销售。至案发时,共计销售12台,净赚264万余元,造成三一港口公司损失384万余元。
案发后,长沙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从审查鉴定意见、完善证据链等方面向侦查机关提出证据收集意见。审查起诉阶段,主管检察官严格掌握案件事实和证据,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权,自行补充关键证据,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完善证据体系。2018年11月,法院判处彭国成、张学文、姜新强二年零一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权造成的损失数额,不仅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也直接关系到量刑幅度和司法认定的难点。”长沙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勋觉告诉记者,主管检察官从权利人损失角度,结合侵权人的侵权手段、身份鉴定意见以及侵权人的销售人员是否来自权利人销售团队等因素,客观公正地测算损失,这一测算方法被法院采纳,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经验。今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8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此案入选。
王勋觉介绍,2017年3月,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院挂牌成立,这也是湖南首个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机构,按照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办案的思路,集中力量办好长沙知识产权案件,撑起知识产权这把“保护伞”,形成了知识产权案件检察监督新格局。
2018年1月至今年5月,长沙检察院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270件,其中刑事案件261件,民事案件9件,其中长康实业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知识产权刑事申诉典型案例。
避免案件处理成功但业务失败
“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要注意自身行为的谦卑,坚持法律未明文规定即为犯罪的原则,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边界。”长沙检察院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出台服务和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工作意见,注重倾听企业诉求,高度重视维护企业正常运转、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等工作,慎重采取限制人身、财产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办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避免企业办案后倒闭。
2015年,某电梯公司湖南分公司与A公司中标一个项目,该项目设备造价逾亿元。2016年,电梯公司总部在收到部分中标款后,按照合同约定向A公司支付了10%的佣金。A公司总经理收到佣金后,将其中3份佣金给了某电梯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经理黄某,黄某将部分佣金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公安机关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对黄某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廖向红审查了案件,了解到一个关键事实:黄某为弥补前期项目产生的大额费用,借与A公司合作之机,在总公司领导口头批准下制定了分配方案:中标项目的10%佣金,其中7%归A公司,1%归黄某个人,2%用于分公司项目费用。
“由于该分配方案是经总公司批准的,且未给其所在企业造成损失,因此,我院根据现有证据,认定黄某不具备犯罪事实,决定对其不予起诉。”廖向红介绍,对于涉企案件,我们坚持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严把事实、证据和定罪标准,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妥善处理。目前,黄某已恢复总经理职务。
长沙市检察院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引导干警从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社会贡献程度、涉企经营人员作用等角度认识和处理法律问题,尽量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所辖长沙县检察院开辟涉企案件“绿色服务通道”,安排专人依法优先、快速办理,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确保企业商机不流失在检察过程中。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今年5月,长沙市检察院办理各类涉企案件343件682人,其中不予逮捕175人,不予起诉138人。
净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黑恶势力团伙是危害企业健康发展的毒瘤,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王勋觉说,长沙检察院明确把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团伙霸凌市场、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收取“保护费”等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当年我们没办法,只好把部分工程卖给他们,工程质量不过关,工期一再拖延,真是苦不堪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街道办事处张公岭村的湖南利时制衣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2016年至2017年,李启政与该村其他村民依托村集体土地资源和身份影响力,以承接围墙、围墙、门楼、土方等附加工程牟利,多次纠集村民阻挠“利时”和“生态新城”建设,致使工程停工多日,损失6万余元。“生态新城”施工现场负责人陈某因拒绝李启政等人的无理要求,被人用刀捅伤。
案发后,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一方面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另一方面严把证据关,对侦查机关调取的证据进行详细审查,补充完善因妨碍工作遭受损失的相关证据,依法认定李启政等9人涉嫌犯组织犯罪。
今年3月20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启政等9人有期徒刑2年至3年4个月不等。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法院还紧盯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将线索移送芙蓉区纪委监察部,并向马坡岭街道办事处发出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建议。涉案张公岭村委会主任张某已被给予党纪警告处分。被封堵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村霸”团伙垮台后,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得到优化,企业和员工的安全感增强。
“对这种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村霸’,检察机关绝不会宽容。”王勋觉表示,长沙检察院将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中继续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当好企业发展的“啄木鸟”,给企业家“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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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长江中游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乘着改革开放春风,长沙经济快速发展,拥有5个国家级开发区、9个省级园区,形成了新材料、工程机械、食品、电子信息、文化创意、汽车、旅游等7个万亿产业集群。2018年经济总量达11003.4亿元,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六位,被评为中国最具软实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连续11年荣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