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皮卡报废年限规定 -法律知识

日期: 2024-06-29 10:19:51|浏览: 88|编号: 7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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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皮卡报废年限规定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按照规定,皮卡属于轻型卡车,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者行驶60万公里就必须报废。不过部分地区规定略有放宽,只要通过年检,即使达到年限或行驶里程,也可以继续行驶。

另外一些皮卡上面带有盖子,也就是货箱后面有盖子,这样的皮卡属于多用途乘用车,所以可以享受乘用车同等待遇,不再受强制报废年限的影响。

此前,根据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条例》,皮卡使用满15年或者行驶60万公里,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报废。新修订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已正式公布。《条例》指出,今年6月1日起,取消“五大总成”(发动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再制造,不再对回收企业实行数量控制,并对回收企业在环保方面制定相应的要求和规范。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只能作为冶炼原料,按废铁价格回收后方可入炉回收。

2017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达到1240多万辆,占整个汽车交易市场的巨大比重。影响二手皮卡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15年强制报废”政策。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是我国汽车行业的一个政策趋势。目前,太原、大同、大连、宜昌等地均已出台文件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至于车辆本身,别说皮卡,就算是轿车、SUV,能开15年的人也寥寥无几。一般车子用了5-8年后,机械磨损导致维修费用激增,车价贬值速度也更高,这时候很多车主就会选择换车。

柴油皮卡报废补贴最高可达4万元/辆,部分地区已报废国三车辆,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贴。

如果皮卡车在 30 年后报废了该怎么办

改装成专用车的皮卡报废年限为30年,专用车手续只针对轻型非载货专用车,小型专用手续的皮卡可用于专用运输,可不受城市限速和高速公路限速限制。

1、新车登记前必须办理各类保险,缴纳车辆购置税、附加税等,并填写申请表。

2、对专用车辆进行相关检验,检验完毕后,进行登记,正常使用。

3、专用汽车按结构可分为箱式专用汽车、罐式专用汽车、自卸式专用汽车等;按所从事的行业可分为洒水车、垃圾车、警车、装甲车、救护车等。

法律基础: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强制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报废机动车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使用年限;

(二)经修理、调整,仍不符合国家在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

(三)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噪声仍不符合在用汽车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四)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证书的。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如下:

(1)小、微型客运出租车使用年限为8年,中型客运出租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客运出租车使用年限为12年;

(2)租赁客车一辆,使用期限为15年;

(3)小型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中型客车使用年限为12年,大型客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四)公共交通车辆已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型、微型营运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中型营运客车使用年限为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期限为15年;

(七)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年限为20年;

(8)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为9年,其他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为15年;

(九)具有载货功能的专用作业车辆使用年限为15年,不具有载货功能的专用作业车辆使用年限为30年;

(10)运输危险货物全挂车、半挂车使用年限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年限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年限15年;

(11)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3年。

对小型、微型载客出租车(纯电动汽车除外)、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型、微型载客出租车使用年限不得少于6年,机动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不得少于10年,其他摩托车使用年限不得少于11年。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设年龄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以登记日期为准计算,但自生产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生产日期为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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