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 含铜废水电解槽设计参数

日期: 2024-07-09 03:05:21|浏览: 85|编号: 7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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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含铜废水电解槽设计参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镀废水处理设计规范

国标50136-2011

条款解释

修订说明

《电镀废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136-2011已于2011年7月26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078号公告形式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电镀废水处理设计规范》GBJ 136-90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主编单位为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七设计院,参加单位有机械电子工业部工程设计院、航天工业部第四勘察设计院、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九设计院、轻工业部上海轻工业设计院、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二设计院、铁道部铁道专业设计院、上海机电设计院、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十一设计院、北京市设计院、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五设计院、北京工业大学。 主要起草人:胡冠民、涂金宝、宁天路、孙淑云、陈诗红、陈翠兰、肖立人、李春华、张秉勇、周赓武、荆守乾、赵兆毅、姜文彪、谭晓亮、范振江、戴定康。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增加了超声波清洗;增加了内电解处理方式;增加了废水处理站设计,并对“站址条件”“站位组成与布局”“安全设计”等内容作出规定;强化了处理工艺自动控制的要求;增加了污泥鉴别、污泥处置等新规定;修订了相关工艺技术参数,以满足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在这个规范的修订过程中,重点讨论了“含氰废水处理”的利弊。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三批)明确提出2003年前淘汰氰化物电镀。2005年,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也将氰化物电镀列为淘汰工艺,但同时明确提出“金、银、铜基合金电镀及预镀铜基工艺暂缓淘汰”。 经过认真讨论,修订组根据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现阶段实际生产情况,本着“废水必须治理”的原则,暂时保留了“含氰废水治理”的内容,但要明确此种做法并不鼓励氰化物电镀。希望通过努力,能够彻底淘汰氰化物电镀工艺,代之以更加环保的电镀工艺。

电镀污泥的处置一直是困扰电镀废水处理的难题。由于电镀工艺不同,电镀污泥的污泥成分不同,毒性不同,利用方式也不同。因此,首先要对污泥进行鉴别和分类。我国现有的污泥处置方法有待不断完善,纳入规范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本规范仅对污泥脱水、污泥鉴别、污泥处置等作出原则性规定。

为了便于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相关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本规范的条文,《电镀废水处理设计规范》编写组按章、节、条的顺序对本规范的条文进行了编纂,并说明了条文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但本条文说明不具有与本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掌握本规范条文的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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