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仪器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仪器设备(材料)采购管理,
投资效益高,更好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教育部
《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教发[2003]6号)
设备管理办法》(交高[2000]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
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任何使用学校管理资金购买设备(材料)
均适用于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是指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国管财字[2000]
32)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资产,包括设备、
家具及低值耐用品;材料指免税进口的贵金属及材料
及试剂等
按此管理办法,设立不同的专项资金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设备(材料)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设备专项资金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分为设备和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学院、系、所、中心、处、
下同)应指定专人、设备秘书,负责本单位设备器材管理。
设备(材料)采购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昂贵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
工作。
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定。
条例,贯彻艰苦办学方针,节省财政支出,努力实现高质量
价格低廉,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学校。
按照公正、优质、高效的原则,建立采购监督机制。
学校应当制定合理的
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单价、分批价、整套价款大于(含)
业务部组织采购设备(材料)10万元
校内外专家进行采购论证,学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委托各类单位。
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装备论证专家组
证明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必要性,重点论证贵重仪器设备布局、配置和购置的必要性
各单位应根据项目要求,提交仪器设备(材料)采购计划。
设备和实验室管理部门或专项资金管理部门组织设备
专家组将进行论证并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评审。
审批结果将供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处及各单位采购
计划依据。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计划如有重大变更,
按照项目立项程序组织专家重新审核,重新报批。
专用设备演示:
1. 购买车辆必须先按照学校规定获得批准。
2.政府部门规定或有特殊管理要求的安全监管类别
设备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仪器设备(材料)采购类型分为:招标采购、
非招标采购。
单价或批次或套价≥10万元(含)
学校将组织对价值 万元的仪器设备(材料)进行招标采购。
具体实施按照学校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单价、批量或套价在10万元以下,且
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仪器设备(材料)应当由非招标人采购。
招标过程采取网上投标和商务谈判方式,实行公开透明的比价。
具体操作按照1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实施细则执行。
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1. 网上招标投标操作及审批规则按照《网上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商务谈判分为三种类型:货比三家和单一来源谈判。
组建3人以上谈判团队,负责技术和商务
商务谈判。
通过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材料)必须
签订合同。以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仪器设备(材料)
海外采购必须签订合同,国内采购由各单位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商家确认。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是学校授权的
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由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签订合同。
具体执行按照《中山大学学生合同》
《管理办法》和《仪器设备(材料)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执行相关规定。
该设备是在海外采购的,免税进口,用于科教。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海关对免税商品的管理要求。
期间,不得出售、转让或私自带出学校。
货物免税进口按有关规定执行。
仪器设备(材料)到货后,各单位必须
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处将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价值1万元以上、一批或成套价值20万元以上(含)的仪器设备监理
验收。单价10万元以下或一批、整套价格2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材料)由各单位自行检查验收。
海外采购必须在索赔期限内完成验收工作,国内采购
验收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对不合格的应及时要求赔偿。
设备(材料)验收应遵守有关规定。
学校监察部、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部、审计部等。
该部门对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
你有权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反映采购中的违法行为。
健康)状况。
全体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规定程序。
程序和制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学校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案件涉及犯罪的,应当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因工作失误或监管不力影响采购工作
若造成进度延误或者难以弥补的损失,学校将按照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追究。
委。
本管理办法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
发布。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校设备物资采购基本规程》(装备[2003]00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