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拆解 如同庖丁解牛!厦门报废机动车回收全程探秘

日期: 2024-07-14 04:05:29|浏览: 80|编号: 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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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拆解 如同庖丁解牛!厦门报废机动车回收全程探秘

■有大量车辆等待拆解。

发动机被拆开并堆放在一起。

工人们操作机器切割报废汽车。

据厦门晚报报道,大家听说过丁屠夫杀牛的故事吗?技术高超的丁屠夫,只用一把锋利的刀,就能把一头牛快速地分成不同类别。同一把刀他用了19年,宰了数千头牛,但看上去依然像刚磨好的一样。

其实,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与宰牛十分相似,只是操作方式由纯手工变为半机械化。根据商务部等七部门9月1日联合发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过这种方式拆解的报废汽车可以卖个好价钱,有助于提高车主自愿报废汽车的积极性。

【证人】

半机械化作业,切车如同“切豆腐”

近日,记者来到翔安区厦门市鸿山金属材料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场,一进大门就看到报废汽车堆成了三四米高的小山,主要都是轿车,还有一些出租车,车子都已经破损,堆在那里等待拆解切割。

报废汽车进厂后,先称重,然后工作人员核对车辆车架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拆下电瓶、油箱,拆下前后桥、发动机、变速箱等“五大总成”,再进行切割。“同时拍照,将材料提供给车管所,方便办理车辆注销手续。”现场负责人董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发动机拆开后堆放在一起,看上去十分破旧。董先生称,报废汽车的发动机基本都很旧,利用价值不大,最终都会被当做废钢处理。

另一处工地,三台大型机器同时作业,头戴安全帽的工人开动剪板机,用液压剪将一辆汽车的残骸吊起,看似坚固的钢材被“切豆腐”般切成小块,剩下的车架、齿轮等残片则被另一台带有金属爪的钢筋抓斗抓起,装上推土机,运至另一处单独堆放。

董先生说,现在他们采用半机械化作业方式,一天可以切割20至30辆报废汽车,比以前的手工切割效率高很多。

经过多次拆解,只剩下车壳,放进打包机,压成长方形的铁块。董先生说,处理不同的车型要用不同的机器。轿车是薄钢板,用普通的打包机就可以压缩;货车则需要专门的龙门剪来压缩,不然机器力度不够。压缩好的铁块被堆起来,等待废钢回收公司运走。

至于轮胎、轮毂、玻璃等,也应该单独堆放处理。“这些东西价值不大。”董先生说。

【调查】

一辆车的回收价可达数千元

“目前厦门废钢一吨价格在2000元左右,创近年来新高。”厦门市宏山金属材料利用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报废汽车回收按照不同零部件价格进行,一辆普通轿车最高能卖到几千元,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算是偏高的,而过去一辆报废汽车最多只能卖到几百元,这应该会提高车主报废汽车的积极性。“按照这个趋势,我们公司今年预计能回收6000到7000辆。”

报废机动车回收市场向好,与政策有关。王经理说,从去年开始,机动车回收价格就不断上涨。去年6月开始实施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对回收行业产生了影响,价格逐步上涨是最明显的表现。“前几天我到青岛参加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发布会,其中提到了对‘五大总成’(即机动车发动机、变速箱等整体结构件)的回收再利用。相比之前的‘按斤卖’,现在允许将有回收价值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卖给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进行再利用。”

寻找有资质、正规的公司进行回收

目前我市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有三家,除红山金属材料利用公司外,还有厦门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福慈普光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福慈普光黄经理说,报废机动车回收价格上调对车主来说是个好消息,各家公司的回收价格很透明,剩下的就是比服务了。

不过黄经理认为,“五大总成”回收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他表示,现在厦门很难见到15年以上的老爷车,汽车更新换代很快,原有的发动机即使再加工也基本不能用,被烧坏、泡水的车主大多会选择修复,而不是报废。

黄经理提醒,报废车辆最好找正规、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有些黄牛也会回收报废车辆,但最终还是要卖给正规公司,否则就没法注销车辆登记。所以车主一开始就应该找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这样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和风险。”

【交警提醒】

1.44万辆汽车达到报废标准

但注册尚未取消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已注销机动车21157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车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行驶证将作废,报废车辆必须送交正规回收公司拆解回收。

目前,我市仍有1.44万辆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机动车车主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这些车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行驶证均无效。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拼装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上述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销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销售金额等额罚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款的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处理。

【相关法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已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限届满前2个月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限届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作废。

(文/记者吕佳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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