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应急预案(通用11篇)

日期: 2024-07-14 06:08:42|浏览: 110|编号: 8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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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应急预案(通用11篇)

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共11条)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生活中,有时会面临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污染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都有哪些特点呢?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一份医疗废物应急预案,欢迎大家查阅和收藏。

医疗废物应急计划第一部分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事故发生而造成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依据《医疗废物处理案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件,应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蔓延。

1.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的人员应当按照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分类,并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密闭运输医疗废物。

2.运输过程中如发生大量医疗废物溢出、散落,如运输车辆翻倒,或运输人员伤亡等情况,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医务科。 上述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分管主任并通知医院预防保卫人员等相关人员到场协助做好污染区防护封锁工作,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出污染区,避免污染蔓延和对周边人员造成伤害。

3.办公室、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当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丢失、泄漏、扬散的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严重程度,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报医院分管医疗废物工作的主要领导。

4.到达现场后,办公室(综合部)及医务部应迅速组织人员、指导收集、清理散落的医疗废物,对污染场地进行清洁消毒。液体泄漏应使用吸附材料吸收。对污染场地进行清洁消毒。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消毒时,应从污染最少的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5、清洁人员在进行清洁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具。清洁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所有工具和防护用具进行消毒。

6、保洁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若不慎造成身体(皮肤)污染,应就近打扫,并用清水冲洗污染部位,若不慎受伤应及时到就近的诊所就诊。

7.从暂存点送出的医疗废物发生丢失时,应逐级报告办公室、医务科室、医院上级,并尽量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露、扩散或发生事故时,应按照上述第三条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8.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或者发生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患病人员需要医疗救治和现场抢救时,发生重大事故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治,并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现场清理、卫生消毒等应急措施。

9.因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或者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十人以上健康损害而发生重大事故,需要对患病人员进行医疗救助和现场抢救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按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消毒等应急措施。

10.因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或者意外事件,造成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事故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1、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和调查取证工作,不拒绝、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后,向所在地区卫生局、环保部门报告调查处理结果。

12、处理完毕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医疗废物应急计划第 2 部分

为加强我科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意外泄漏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伤亡和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废物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1. 建立领导小组

组长:医院相关负责人

成员:后勤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部、护理部、医政办等部门领导(科室主任、护士长)、药剂科主任、放射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病理科主任、医疗废物收集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确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扬尘的种类、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医务人员、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2.成立应急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4个分小组,专门负责处置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现场问题。

1、救援队:由门诊、住院部医护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抢救、转运受伤人员。

2、现场处理小组:相关负责人对泄漏现场进行消毒工作。

3、专家评估组:由医院专家组成,负责对泄漏现场及伤员情况进行评估。

4.后勤保障组:由财务部门、后勤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的采购及日常维护。

三、应急响应要求和措施

医疗废物发生丢失、泄漏、扩散或者发生事故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确定丢失、泄漏或者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2.按照应急预案,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处置医疗废物泄漏及扩散现场;临时设置警示标志,固体物件应立即收集入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内。

3.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水材料清除可见污物,再用1000-含氯消毒剂消毒,尽量减少对患者、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对泄漏污染的区域和物品进行消毒或进行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闭污染区域,防止进一步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所有可能被污染的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应做好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搬运工作完成后应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四、安全措施、规范消毒、严格防护

1.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区域和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处理。对受污染或疑似受污染区域,应使用含氯消毒剂喷洒 30 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如有必要,应封闭受污染区域,防止进一步污染。

2.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所有可能被污染的使用过的工具均应用200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

3.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佩戴口罩、帽子和手套,避免用被污染的手套接触其他物品,避免污染环境。

五、突发事件报告机制

1.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扬散或者事故应于48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保局报告。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造成一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者三人以上健康受到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现场抢救时,应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报告。

3、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六、其他应急措施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未按时收集、运输医疗废物,超过国家规定时限的,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立即联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了解情况,并书面报告环保、卫生部门。

2、在临时贮存场所存放时间较长的医疗废物必须存放在国家规定的容器内,确保安全。

3.立即报告医院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长期存放的医疗废物定期消毒,并建立消毒记录。

4.防止露天堆放医疗废物,做好“三防”工作。

5、医院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并做好值班记录。

6.实行日报制度。

7.发生职业暴露事故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查找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8. 责任。

医疗废物应急计划第 3 部分

各医疗部门应当严格医疗废物安全管理,一旦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或者事故,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1.确定丢失、泄漏或者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2.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尽快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处理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时,应尽量减少对患者、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对泄漏物质和受污染的区域和物品进行消毒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闭污染区域,防止进一步污染;

5.对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重的区域进行,所有可能被污染的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6.参与治疗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应采取良好的健康和安全预防措施。

7.处置工作完成后,医务部及相关部门应调查事件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医疗废物应急计划第 4 部分

一、总则

为了对我院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事故发生,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1.成立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职责:

①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管理。

②收集、汇总、分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事故等信息,提出应急措施,进行现场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③配合上级部门对医疗废物进行检测、调查。

2.成立应急小组(名单见附件2)

职责:

①负责医院发生丢失、泄漏、扩散或者事故时的医疗废物的处置。

②及时向医院医疗废物及废水管理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3. 技术和后勤支持

1、技术支持:全院全体人员(包括医院领导、中层干部、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临时工等)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确保医疗废物管理落实到位。

2、后勤保障:医院提供医疗废物管理所需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消毒药剂和设备,保证全年物资供应。

四、现场处置

接到医疗废物损失、泄漏、扩散及意外事故通报后,医院医疗废物损失、泄漏和扩散领导小组立即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安排应急队伍进场处置。

五、紧急措施

1.确定丢失、泄漏、扬散的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处理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时,尽量减少对患者、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3.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污染的区域和物品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闭污染区域,防止污染蔓延。

六、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事故处理评估

领导小组对处理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事故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意见建议,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医疗废物应急计划第 5 部分

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维护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1.行政后勤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及与外部相关部门的联络等工作。

1、医院应当每月一次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医疗废物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二、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置,锐器盒装满3/4时必须及时更换。

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进行捆扎、贴标签,并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暂存和运输,实行密闭管理。

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必须建立医疗废物进出登记簿,对发出的医疗废物建立接收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

医疗废物运输单位运输废物时实行交接制度,双方签字,运输时应使用联合文件,签字记录应当保存至少3年。

运输医疗废物的人员必须做好防护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将分类包装后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暂时贮存地点统一处理。

医疗废物临时存放场所应当防潮、防潮、防虫、防渗漏。使用过的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各类人员在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与身体直接接触。如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必须按照暴露后处理流程处理。

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移、出售医疗废物。

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等事故时,按照《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3.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方法: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起传染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等物、一次性使用医疗耗材、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各种废弃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处理方式:以上废物产生后,分别放入有明确标志的医疗废物袋内,由专人定时、定路收集,使用防漏、防散的专用垃圾箱,送至医院医疗废物中转站,由专人运走焚烧处理。

各类病原体培养基、标本保存液等高风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采用压力蒸汽灭菌法或其他消毒方法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对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及时双层包装、密封,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伤性废物:废弃的能够刺伤、割伤人体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缝合针、手术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瓶以及一次性使用的空针、输液器、输血器的针头部件等。

处理方法:产生后立即放入防穿刺、防漏的硬质容器内,然后放入有明显标志的医疗废物袋内,由医院医疗废物中转站指定人员定期收集。

3.医药废物:过期、废弃、变质或受污染的药品,包括抗生素、非处方药、细胞毒药物、遗传毒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

处理方式:药学部门应当指派专人管理,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域,及时报告药品管理部门,并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处理,处理过程应当详细记录。

4、化学废弃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性质的废弃化学品,包括医用音像制品、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等。

处理方法:装入专门的储存桶内储存一定量后,交由市环保局指定的专门机构处理。

5、使用过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过的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只要没有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不属于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应急计划第 6 部分

为了有效预防医疗废物事故和医院内感染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应急预案主要任务

1.成立医疗废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2.做好医疗废物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

3.确保医疗废物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和技术的储存和调度。

4.加强医疗废物事故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二、领导和组织

经卫生院院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队长:

副区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医院各部门、村卫生室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监管部门

地点: 医院办公室电话:

四、全体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负有监督管理义务

全院医护人员有监督管理医疗废物的义务,发现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等情况,应立即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卫生院应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医疗废物事故报告

卫生院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发生重大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1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现场抢救时,卫生院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县级卫生环保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六、预防控制措施

医疗废物造成感染、扩散或者有证据表明卫生院发生传染病传播事故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医疗废物丢失、泄露、扩散或者发生事故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七、紧急应对

1.医疗废物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救援,确保应急药品、设备及其他所需物资的供应。

2、针对新的医疗废物事故,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和处理方案,完善各类医疗文件。

3.及时认真分析总结事故原因,及时对传染源和病人进行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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