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高校政府采购迈出哪些新步伐

日期: 2024-07-16 03:12:14|浏览: 66|编号: 8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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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高校政府采购迈出哪些新步伐

编者按:高校采购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发展的需要,对于加强高校资产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政府采购在高校推行时间不长,为了充分适应政府采购发展的新形势,更好地满足高校科研教学发展需要,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完善制度,创新模式,完善机制。今年高校政府采购在每一个方面都迈出了一大步,密集发布采购文件,推动全国高校招标网络建设,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规范操作……本期《政府采购信息快讯》我们将对这些2016年中国高校政府采购行业发生的大事进行回顾和梳理。

密集发布文件

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意见》明确规定,坚持“放管服”的总体要求,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经费、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管理权限。《意见》还规定,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整权限; 允许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并自行选拔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进口仪器设备要实行备案制。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意见

1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意见》(财库[2016]194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改进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组织或者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各类科研仪器设备;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参与论证的专家可自行选定。

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应通过采购计划系统备案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情况,可在采购计划系统“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模块中单独或分批提交采购计划;简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流程;加强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内控管理,防范各类风险,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确保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

频繁的训练

教育部直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

6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中央高校政府采购有关事项作出了重大政策调整。为切实落实政策,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在四个区域(东部区域、北部区域、南部区域、北大区域)召开了教育部直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区域会议重点讨论了高校关于简化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审批程序、简化政府采购方式改变审批程序、采购进口设备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自行采购、自行遴选评审专家等具体实施意见。与会各高校代表分别提出了自己对最新政策的理解、对落实最新政策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本校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实际交流了实际工作中的困难。

教育部2016年政府采购培训班

10月,教育部在广州举办2016年政府采购培训班,旨在加强教育部系统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部署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相关工作。本次培训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法律法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措施、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实施标准、采购进口产品及采购方式转变审批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培训重点针对高校采购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以纸质形式收集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高校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培训班

11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意见》(财库[2016]194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到“收得起、管得好”,推动高校政府采购具体政策落到实处,12月13日,由教育部财务司、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主办、大连理工大学承办的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培训班在大连举办,重点解读《意见》,交流分享部分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推动招投标网络化发展

借力互联网+破解高校小额零星采购难题

中山大学于2002年开始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开发杂项物资网上招标采购,并于2003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可实现高校共享采购数据查询、采购需求发布、采购报价申请、供应商预选、中标商家筛选、交易评估等功能。

全国高校招标网上采购平台的发展大致经历了研发启动、平台升级、协作组成立、教育部认可、云平台扩展升级等五个阶段。2002年,中山大学按照《政府采购法》草案开始开发杂项物资网上招标采购系统,2003年6月投入运行。2004年,为满足多所学校的需求,将单机版改为共享平台系统,并聘请公司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运维。2007年1月11日,全国高校招标网络协作组成立,制定了《高校招标网络协作组章程》,明确了协作组在政策制定、协调相关工作、收集需求、推动系统开发和完善等方面的职责。 2010年10月,教育部党委下发文件(《教育部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教党[2010]27号),要求“建立高校网上招标采购系统”,肯定了高校网上招标采购平台的探索。2015年1月,高校网上招标采购平台完善服务体系,优化系统架构,开发综合信息模块服务高校,并扩展升级为综合采购平台。

组织全国高校网上投标交流与培训

5月12日至13日,2016年全国高校网上招标培训交流会在西安召开,探讨高校采购热点、难点问题。据当时数据显示,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92所高校或机构已加入高校网上招标采购平台,有效注册供应商19736家。

为解决各高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实际问题,全国高校招标网协作组对培训内容做了周密安排,包括高校网上招标采购平台工作汇报、网上招标采购理念研讨、使用单位经验分享、网上招标操作培训、电子招标业务研讨等。“高校网上招标采购平台透明高效,原来3个人的工作量现在只需要一个人,有效解决了我们零星采购的重大难题。”北京大学代表评价道。会场上不时听到这样的好评,甚至有人评价说,在高校所有的零星采购形式中,网上招标是最好的采购形式。

全国高校招标投标网络年会隆重召开

由全国高校招标网协作组主办、东南大学承办的全国高校招标网第九次年会在南京召开,来自全国78所高校的180余名高校采购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了交流研讨。本次年会旨在通过交流分享全国高校网上招标工作经验,改进完善高校招标网相关工作,更好地适应高校采购政策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负责人向与会人员作了协作组年度工作总结,分为年度工作汇报、政策制定与实践、新平台开发三个部分。西安交通大学监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学校采购监督检查工作;东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了使用东南大学招标投标系统的体会。平台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还重点讲解了大学招标网手机微信平台和快捷招标系统,解答了各高校实际使用中的一些操作问题。

年会就如何理解新政策、高校采购面临的实际问题等话题展开了探讨,比如在新政策下如何掌握更大的采购权限、如何共同推动高校采购工作更好发展等。大部分代表也表示高校采购部门缺少“亲家”和盟友,希望能有更多机会与采购同行进行交流学习,增强归属感。

会议首次专门邀请协作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旨在向高校采购人员推介网络招标管理监督经验,形成采购管理监督双向交流,推动高校采购交易和管理工作进步。西安交通大学纪委相关负责人结合学校招标采购基本情况,与与会人员分享了高校采购监督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做法。(赵英坤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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