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2》重磅回归,广告多却成吐槽焦点?过多植入、插播广告是否违反广告法?
5 月 16 日
观众期待
《庆余年2》终于开播了
瞬间成为网上讨论的焦点
然而,随着该系列的流行
观众发现了一个难以忍受的问题
每集最多有 9 个广告
总时长136秒
就连尊贵的极光成员也逃脱不了魔爪
这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和抱怨
有人调侃:“广告多得我几乎都能背下来。”还有人表示:“会员的目的不就是跳过广告吗?这种体验有点让人失望。”当然,也有铁杆粉丝:“对范闲来说,这些广告算什么?”不难看出,作为观众,大部分网友都是反对广告的。
其实,广告植入早已是影视作品中司空见惯的现象,《庆余年2》之所以受到观众的诟病,主要就是因为其广告植入频繁,与剧情缺乏自然衔接,影响了观众的观影体验。
在《芳华》《爱情公寓》《狂飙》《县委大院》等多部热播电视剧中,也都存在广告植入、插播的现象。但因为剧情和观影体验放在第一位,强调剧情的连续性,广告植入“不引人注意”,网友甚至称之为“6”。
01
鲜花和最佳可乐
“黄河路就像一个汽水瓶。
如果你不打开它,它就不会响。
但只要你拿起刀子轻轻撬开
它立即喷出来。
瓶子已打开
不能再被锁在里面了。”
《芳华》中百事可乐的出现,不仅仅是植入广告或者道具,更是对王小姐情绪的隐喻,为整个剧情增添了丰富深刻的层次,实现了情感的升华。
02
爱情公寓和你的“一达”
“这对你的牙齿有好处。”
“喂!你的伊達!”
“是你的伊达~”
说起《爱情公寓》,相信很多人都记得张炜和秦雨沫在超市里重现“你的Extra”广告词的场景。Extra凭借他们诙谐幽默的表演,不仅融入剧情,还巧妙传递出爱情的微妙信号,也引得观众捧腹大笑。
03
飓风与阿穆尔
虽然《暴风雨》的台词里没有出现阿穆尔,但阿穆尔出现的每一个场景在剧情里都非常自然,这也体现了阿穆尔在现实生活中适用的消费场景,无形中给观众一种“随处可见阿穆尔”的印象。
04
县委大院&春悦矿泉水
在《县委大院》的剧情中,乔胜利的妻子给乔胜利送完药后,便冷漠地离开了。为了在众人面前留面子,被“排挤”的乔胜利抱怨妻子没有给他多带一瓶水。这时,工人一脸谄媚地把一瓶矿泉水递给领导。这一幕的剧情意外地生动,让人忽略了这一植入。
随着视频平台竞争日趋激烈,广告收入成为制作方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因此,不少影视作品开始大量植入广告,希望实现共赢。《庆余年2》的广告现象并非个例,而是整个行业的缩影。
那么,这样的广告插入行为合法吗?符合广告法的规定吗?接下来,就和小石头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 年 2 月 25 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设计、制作、刊登、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或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
禁止在互联网上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广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发布前必须审查的其他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须经审查的互联网广告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不得编辑、拼接、修改。已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变的,必须重新提出广告审查申请。
第八条 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介绍健康养生知识时,相关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不得出现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
第十条 广告主、发布者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保证一键关闭,并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广告无关闭标志或需等待时间到才能关闭;
(二)关闭标志虚假、无法清晰识别或者不易定位等,给广告的关闭造成妨碍的;
(3)关闭广告需要两次或两次以上点击;
(四)在浏览同一页面或文档时,关闭页面后仍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五)其他影响一键关机的行为。
启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时展示、发布的启动屏广告,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一条 你不得通过以下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或查看广告:
(1)虚假的系统或软件更新、错误报告、清理、通知等;
(2)错误的比赛、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信号;
(3)虚假承诺奖励;
(四)其他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查看广告的方法。
第十二条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账号等互联网媒体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用品、网络游戏等广告,不得发布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第十九条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直播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间经营者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营销人员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应当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推荐、认证产品或服务,构成广告代言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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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头的温馨提醒
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
商业的力量不容忽视
如何保证艺术品质
适当使用广告,以免扰乱观众的认知
这是影视行业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作为观众,我们
在享受艺术带来的愉悦的同时
我们还需要培养足够的媒体素养
让我们理性地对待广告的存在
一起期待更好的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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