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王欣自己告诉检方,所有的硬件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你要用这个序列号来证明硬件的唯一性……这样的场景在庭审中反复出现,检方一次次表现出对技术的极大无知,被辩方和被告方反复灌输常识。IP地址可以任意设置,硬盘序列号是唯一的编号。今天你大概能找出一个知道这个的初中生。检方花了两年多时间,竟然没有人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实在是太惊人了。
也有网友为检察官发声:
微信公众号“六神磊磊读锦庸”作者写道,“我也想说几句话,鼓励一下公诉人。你们对法庭直播可能有异议,上台的时候也有紧张。但至少没有对王欣进行道德评判,没有突然指控他嫖娼;你们的人才储备可能不够,但毕竟没有‘支持检察’,把上级法院的人临时调到基层法院担任检察官。你们多直播,这样才能多积累经验。”
的确,快播案直播之后,公检法两部门需要更多的反思,但不得不承认,这次直播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只做技术”并不是完美的避风港
其实,对于快播的技术侵权行为,早有更为专业的解读,如2014年快播被查时,人民日报就曾对快播侵权的认定理由作出过说明。
王欣一直强调快播是一家科技公司,他们“不做内容,只做技术”。但被誉为“看电影神器”的快播真的能把“只做技术”当成自己的避风港吗?人民日报指出,网络传播规则中有一条所谓的“避风港原则”,简单来说,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提供技术和平台,不提供内容,那么在侵权发生时,只要在被侵权方通知后及时删除内容,就不会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为了防止“避风港原则”被滥用,还同时规定了“红旗原则”,即如果侵权事实像挂着的红旗一样明显,连普通人都能一眼看出来,那么即使没有收到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也不能假装没看到而逃避责任。
太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勋同进一步表示,“BT、电驴、快播等虽然很好理解,但实际上它们对内容进行了编辑、重组,内容上传展示并不是结束,还有进一步的加工,动机并不完全是算法。”
即使快播适用“避风港原则”,即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提供技术和平台,不提供内容,当侵权发生时,只要在被侵权人通知后及时删除内容,快播就不会承担侵权责任,而快播的长期不作为显然超出了这一适用范围。
对于快播与淫秽色情网站的利益关系,当时办案民警也表示,深圳快播公司虽然有负责识别、屏蔽不良内容的监管平台和用户举报机制,但基本形同虚设。经警方调查,快播公司利用快播软件传播淫秽视频,并收取广告费、会员费等牟利。
“我们都欠快播一个会员”
现在我们来说说那些围观快播庭审的网友们。那些支持王欣的网友,未必都是快播的老用户。微信公众号“瑞来关关”作者李东楼在《快播庭审如何变成网络狂欢》一文中写道,很多人可能根本没用过快播,但他们却在为快播发声,背后的原因更多是借题发挥。
相比快播是否色情,人们更感兴趣的是制造和消费笑话。就像前几天股市熔断机制导致四次跌停,股民损失惨重,但网民们没有悲伤,反而孜孜不倦地传播笑话。他们似乎练就了一技之长,把一切看似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件消费起来,获取所有娱乐消遣的话题。
快播遭乐视举报被曝出后,除了贾跃亭微博、乐视网论坛遭“攻击”外,无关的乐视公司也遭指责。类似去年的“普京误认吴京被曝光”,这些因网友闹矛盾而起的误会更像是一次纯粹的娱乐行为。
最可怕的是,如果支持快播不只是为了娱乐呢?
有多少人只是想嘲讽一下公安、检察、司法等政府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