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业主称楼上拆了承重墙,已到法院起诉!

日期: 2024-07-18 20:12:16|浏览: 53|编号: 8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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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业主称楼上拆了承重墙,已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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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详细信息

5月8日,积木新闻记者现场探访了解到,该小区为2000年左右建成的U型连栋楼,拆除墙体的业主康先生称,自己拆除的并不是承重墙。

西店新城社区记者 舒龙焕 摄

今年1月17日,西安市莲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到现场检查,近日,该局及检测机构再次到现场检查,目前尚不能确定康先生拆除的墙体是否为承重墙。

楼下业主称楼上承重墙被拆

5月8日,积木新闻记者探访了西店新城住宅小区,该小区是一栋2000年左右建成的U型连栋楼。

记者遇到一直投诉此事并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谭先生。他称自己是339栋1幢202单元的业主,这栋楼一共7层。2022年12月,他发现隔壁房子卫生间和天花板有漏水现象,便上楼与302户的康先生交涉。交涉过程中,他发现康先生在装修时将客厅与卫生间之间的墙体拆除。

302 被拆除的围墙(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当时并没有完全拆除,只是开了一个洞。因为是承重墙,我就找小区物管检查了一下。”谭先生说,物管当即叫停了拆墙,康先生还写了一份“装修保证书”承诺:“不破坏房屋外立面,不破坏主体结构,如因装修出现安全问题,房主负责。”“装修完成后,会对房屋墙体进行加固,做好安全措施。”

但谭先生称,上述保证并没有阻止康先生继续拆墙,“物业和社区组织了谈判,我们坐在一起谈得很好,但几天后就改变主意了。”

不久后,谭先生再次前往302时发现,墙体已被拆除。“卫生间的门原本在墙的右侧,现在却在左侧。”谭先生说,由于这是一面承重墙,担心对楼宇安全构成威胁。“7楼的住户受影响最大,已经出现了一些裂缝。”

被拆除墙体原貌(受访者提供)

被拆除墙体的业主否认自己拆除的是承重墙。

2023年1月,谭先生向莲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此事,1月17日,莲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到现场检查。

2月15日,莲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康先生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其中称:根据《西安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的规定,第一款“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拆除、破坏墙体、梁、板、墩、柱等主体和承重结构”,要求立即按照原墙体设计标准恢复。

5月8日,积木新闻记者联系上302室业主康先生,他告诉记者,之所以拆除原来卫生间门旁的墙,是为了加宽客厅的电视墙。

302仍在装修中。记者舒龙焕摄

康先生不同意谭先生投诉拆除承重墙的说法,他表示,自己拆除的墙不是承重墙,“住建局没说我拆了承重墙,202业主说我拆了承重墙,需要拿出证据。”

对于被拆除的墙体何时修复的问题,康先生并未正面回答。康先生称,在此前与谭先生的沟通中,对方提出:一是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对被拆除的墙体进行修复加固;二是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修复后的建筑安全性进行检测,再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目前,这些要求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另外,对于谭先生反映的漏水问题,是否进行修复或赔偿,双方也尚未达成一致。目前,康先生已就此事向物业、社区、住建局等部门提交了相关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未认定其是否为承重墙。

对于康先生破坏墙体的行为,小区物业表示,确实对其进行了制止,但物业不是执法部门,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同时,小区物业和社区表示,曾多次组织康先生和谭先生交涉,但未能妥善解决问题。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牛先生称,“在物业管理权限范围内,我们已经做了我们能做的一切。”桃园一坊社区负责人也称,“社区只能出面组织协调。”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莲湖区住建局房屋管理科一位负责房屋安全的工作人员告诉集木新闻,接到谭先生投诉后,区住建局一直在跟进此事,并于今年1月17日到现场检查,发现康先生装修时对墙体进行了损坏。近日,区住建局联合第三方房屋安全检测机构再次到现场检查,目前还不能确定康先生拆除的墙体是否为承重墙。

该工作人员称,康先生拆除的墙体是否影响楼宇安全,还需第三方评估机构进一步评估。若有业主投诉同一栋楼的其他业主拆除或改造墙体,影响楼宇结构安全,应提供相关证据。“谁投诉谁举证”。

上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督促康先生尽快按照原墙体设计标准修复被拆除的墙体,并继续跟进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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