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晟博远”非法集资案首次资金清退的公告
关于“中盛博源”非法集资案第一笔资金退还的公告
被告人王志斌、白雪等人利用在天津市南开区等地设立并实际控制的中盛博源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等公司非法筹集资金,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审结并已生效判决。为保护受害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及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情况,对案涉资金进行第一次清算。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清关时间
该基金提款将于2024年2月5日开始。
2. 清关对象
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及信息核查登记情况,提取资金的对象为:在中盛博源相关公司参与募捐并参与募捐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签署《中盛博源案件募捐参与人信息核查登记确认表》的受害募捐参与人。
涉及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不属于抽逃资金的范围。
3. 退款金额
募捐活动资金提取将根据实际损失金额和募集资金情况确定,每个募捐参与者的具体提取金额按照实际损失金额乘以提取比例确定。
实际损失额是指募集参与者所遭受的本金损失额,具体为实际募集资金额与获得的返利额之间的差额。
本次资金提现比例为10%。
4. 清关方法
如募捐参与人在信息核实时已登记接收清算资金的银行账户,清算资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选择通过新开立账户清算的,请注意接听银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银行网点领取清算资金。
5. 特别提示
1、本次资金提取为首次提取,后续资金提取工作将根据涉案资产处置情况、信息核查及补充登记情况及时开展。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提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转账、验资、缴费等。本公告根据天津市南开区非法集资举报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而制定,集资参与人应注意辨别。无论何人以任何理由以政府、法院、公安、检察院或其他机关名义索要汇款或账户密码,请勿相信,不要转账,防止上当受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在办理“中盛博源案件收款退还业务”过程中,银行将对收款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此为正常的身份识别过程,请募捐参与者予以配合。
4、由于基金清算工作涉及人数较多,清算退款到账时间可能会有差异,具体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如因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取消、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转帐失败,可通过开设新的银行账户来清算资金。
6、资金清算结果应当有银行转账、银行开户电子数据支持。
7、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算工作,损害募集参加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
,
天津市南开区中盛博源案专案组
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