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整治“组合拳” ——陕西榆林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榆林市按照中央和陕西省部署,坚守“危房无人住、危房无业”底线,统筹谋划、高层推动,出台财政资金考核、以奖代补整治、规划许可改造等政策,市县镇村四级统筹协调,发动社区网格员、村干部、志愿者、乡村建筑工匠、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等近万人参与,按照“一户不放过、一所房子不放过、一个地下室不放过”的原则,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逐户建立档案,建立问题日志,多措并举,彻底消除隐患。
加强组织领导
形成工作合力
人民群众在我们心中,责任在我们肩上。榆林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队队长、副市长杨洋表示,榆林全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委副市长为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为执行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等26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市领导抓县区、中心城区街道,县区‘四支队’领导抓乡镇,乡镇干部抓村组”的推进机制。 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以村社区为网格,建立“全链条闭环”责任体系,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职、职责明确。
榆林市、县两级成立自建房安全整改专项工作组,组建专家组深入一线指导督导,实行台账管理、日报、周派、月报、季审的考核机制。党政巡视部门将专项整治纳入日常巡视督导范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榆林市已分别成立市、县两级建筑工程领域安全委员会,全面压实相关部门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水平推进,我们的工作既有压力,也有动力。”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斌告诉记者,绥德县在检查中发现商品房自建房安全隐患26处,目前已全部关闭。
开辟绿色通道
打破工作障碍
“这次自建房安全整治,政府迅速办理了我们古城保护区老房拆迁重建的施工手续,不仅彻底消除了我老房的安全隐患,还解除了我们因规划限流等原因无法开工的后顾之忧。”站在刚建好的新房里,榆阳区鼓楼街道凯歌楼社区居民胡胜贵告诉记者,他家原来的自建房已有30多年历史,长期出租给附近上学的学生和家长。2022年5月,社区网格员在检查时发现他家存在墙体裂缝、承重墙倾斜、屋顶漏水等问题,后被专业机构鉴定为丙级危房。
“我们立即向房主发出隐患告知书,要求住户迅速撤离房屋,采取工程措施,向他说明情况,调动他的情绪,取得了他的理解和配合。在他决定拆除重建后,我们不仅为他开辟了绿色审批通道,还按照相关政策补贴房屋建设费用2.65万元,同时对新建房屋进行跟踪督导,确保与古城风貌相一致。”渔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高继满说。
针对中心城区部分自建房未按规划建设、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实际情况,榆林市因地制宜出台整改政策。对经第三方机构鉴定为丙类的自建房,业主可凭评估报告直接进行修缮加固;对经鉴定为丁类的自建房,按照不增加建筑面积、不破坏原有建筑轮廓、适当提高建筑质量的原则,允许业主在取得自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拆除重建。
据悉,榆林市还结合规划工作,对符合总体规划的自建房进行适当整治调整,推动整治工作快速有序开展。目前,中心城区已通过此项政策对自建房43栋进行修缮加固,拆除重建6栋,有效解决了自建房长期存在的难题。
加大金融支持
创新的工作方法
为加快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榆林市、县政府投入1050.32万元,集中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全市商品房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鉴定费用平均降低30%以上,实现了鉴定快速、准确、低成本。
为充分调动业主积极性,榆林市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对自建房修缮加固每栋奖励1.5万元,对自建房拆除重建每栋奖励2.65万元。目前榆阳区已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神木市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定边县安排专项资金296万元,大大提高了业主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榆林市在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过程中,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与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结合城中村改造,将地质灾害危险点、城镇内涝危险点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搬迁户2454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400余万元,引导705名业主主动对丙类自建房进行修缮加固;结合城镇人居环境改善,拆除彩钢房屋1077栋、总面积71405平方米,安装、维修改造4米以下巷道消火栓2980个,部署便携式灭火器73394支; 结合安全工作,经常性开展“回头看”,将自建房工作纳入全市安全大检查,成立专门队伍持续跟踪,以“钉钉子”精神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宣传工作,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强化公众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我家老房子以前做小生意,因为沿河而建,地基下沉,去年6月10日被认定为四级危房,6月17日就被贴上了封条,门上盖着政府的大红章,谁也进不去。”米脂县杨家沟镇杨家沟村村民王长明高兴地告诉记者,“还好政府把我们家老房子纳入了拆迁范围,很快就能全部装修完毕。”
增强责任意识
确保未来无麻烦
“对违法违规、擅自建造的商品房,我们绝不姑息,决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一律按危房处理,彻底铲除隐患。”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浩明带记者来到神木市高家堡镇政通路社区尚书区组居民张世雄家,介绍说,这是一起自建房违法加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例。2021年,业主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原有三层商品房的楼顶加建了140平方米的水泥预制板,每块水泥预制板重约2.5吨,在未采取任何加固措施的情况下,8块水泥预制板可谓“重重压在顶”,随时有房屋倒塌、人员死亡的风险。
2022年5月,在一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检查中,社区、镇、县立即通知房主拆除违章建筑,房主勉强配合。但2023年5月的一次商品房自建房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房主并未完全拆除建筑,仍保留了大量墙体,打算等风暴过后再重建。
“为彻底消除隐患,我们组织相关部门向房主下达3份整改通知书,并以榆林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的名义致函神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告知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尽快解决该户违建问题。”杨浩明介绍,2023年5月17日,在上级领导的直接指导和监督下,高家堡镇组织人员就拆除不彻底等问题与房主取得联系,最终房主将违建全部拆除,经专业机构验收,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建立长效机制
杜绝新的违法建设
建立投诉奖励机制。榆林市政府印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建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榆林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印发《关于公布本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电话的通知》,清涧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清涧县自建房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建立信息更新机制。在每栋楼宇张贴“二维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动态更新房屋信息。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公安局加强酒店特殊行业许可审批,要求居民将自建房改造成酒店的,提供住房安全鉴定证明;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确保取得住房安全鉴定证明后方可经营。
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形成房屋清查清单、检查评比清单、隐患整改清单、检查验收清单,逐级签字认可,做到每个环节落实到人,全过程闭环管理。
制定量化考核办法。依据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等6个一级指标,领导小组成立、实施方案制定等19个二级指标,进行综合考核。通过量化考核,全面、综合地反映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
建立房屋分类体检定期制度。落实“六检六查”机制,即检查房屋有无年久失修、有无改变主体结构、有无明显安全隐患、有无违法改建扩建、有无盗挖地下空间、有无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对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六个环节进行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严格规范自建房管理,严控自建房审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确保违法建筑“零增长”。
“榆林市将继续深入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零遗留问题’、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吉雷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自建房62.18万户,其中商品房自建房6.38万户,判定存在隐患的房屋1357户。通过“建新拆旧一批、拆除违章建筑一批、补助拆除一批、修缮加固一批、观摩使用一批”的措施,已整改取消房屋1356户; 已检查非商品房自建房55.8万户,判定存在隐患应进行鉴定的房屋1504户,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C级、D级危房490户,整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