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启新一期公务车协议供货招标

日期: 2024-08-18 11:17:28|浏览: 111|编号: 89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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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启新一期公务车协议供货招标

湖北启动新一轮公务车供应招标

本报记者孙冉冉报道,近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2021-2022年度湖北省政府机关协议指定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湖北省政府机关乘用车(轿车)、客车采购拉开全省公务用车新一轮协议供应采购序幕。

本次采购车辆主要包括乘用车(轿车)和客车。虽然招标公告标题写着乘用车(轿车),但招标文件显示,本期采购的乘用车实际上包括轿车、越野车和商用车三种车种。客车主要包括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和其他客车。招标文件写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不能是进口产品,发动机类型可以是汽油、柴油、天然气、混合动力或纯电动,排放标准可以达到国五、国六、国六A、国六B或零排放。投标人请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后台,按照对应项分类及参数配置要求,完整维护产品信息。

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为投标货物的生产企业,且供应商应为投标货物商标注册人(以商标注册证为准)。投标供应商若不是投标货物商标注册人,应提供商标注册人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授权供应商合法使用该商标。此外,还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投标供应商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据悉,除本次招标外,湖北省级机关2021-2022年协议指定供应商中,部分供应商通过续签确定。2020年12月,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机关协议指定供应商2021-2022年框架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提出部分项目省级机关2020年协议指定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可续签2021-2022年协议指定采购框架协议,继续享有协议指定供应商资格。这些可续签项目包括乘用车(轿车)。招标文件指出,已通过续签成为湖北省级机关新协议指定供应商的单位,无需参加本次招标。其他有意向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经审核批准。注册通过后,供应商应于2021年3月12日12:00前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点击“同意供货补充投标”完成网上报价并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请供应商注意,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了几种无效投标情形,请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原招标文件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盖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供应商完成网上报价并点击确认后,不要忘记在系统中下载网上报价单,打印出来并签字盖章作为投标清单,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投标人使用自制的投标报价单,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每个投标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提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载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供应商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不低于上述期限,如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有效期不足,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采购开标时间为3月15日,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3月12日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报名、网上报价及确认等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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