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3、项目名称:白云大道(燕堤大道—擂鼓墩大道)中介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71.84万元
6.最高限价:71.84万元
7.采购要求:
白云大道(燕堤大道-擂鼓墩大道)中介服务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一包(征收服务):34.2万元,二包(评估服务):37.64万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详见第四章采购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约定的具体时间。
9.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人员名单。
5.履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这不是一个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 本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一包)
1、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不处于相关行政管理或者司法部门的投标限制期内。
2.催收服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劳动合同及2020年近两个月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详细证明及税务发票。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信用状况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4、公司近两个月的社保及纳税证明信息;
5.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反映良好的财务状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包括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参照上表要求;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评审方式。
(两包):
1、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不处于相关行政管理或者司法部门的投标限制期内。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考核资质;
3.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反映良好的财务状况;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信用状况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5、公司近两个月的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公司2020年近两个月缴纳社保的详细证明材料及税务发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包括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参照上表要求;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评审方式。
3.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3.方法:
1、法定代表人亲自代收货款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收货款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供应商的代理人须为本公司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了社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明细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资格及适任要求中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明材料须通过年审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内容齐全且与原件一致,并须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供应商相关参加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需现场提供,供网上查询或其他证明方式使用,原件经检验合格后退回,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留存)。4、上述材料(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变更、年检等记录页须完整复印;正在变更或年审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管理部门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报告)、受理通知(单)等。
5.亲自前往,不要邮寄。
4.售价:300(元)
4.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3、地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5. 打开
1.时间:2020年12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2、地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随州市正诚招标有限公司受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其白云大道(燕堤大道—擂鼓墩大道)中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咨询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2.本公告在采购项目公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3、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投标的一切相关费用,中标人应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8. 如对本次采购有任何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 购买者信息
名称: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南郊街道办事处
地址:随州市解放西路和平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