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
2.校园网(含各二级单位网站)
“三审”:第一次由通讯员审阅,第二次由单位处级以上领导或副处级干部审阅,第三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
“三审”:通讯员审校一次,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审校两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校三次。
3.校园广播、微博、微信、橱窗、横幅、电子屏(含各二级单位)等校园媒体平台
“三审”:媒体组长一审、业务分管老师二审、单位分管宣传科级干部三审。
“三派”:一派是媒体组长,二派是业务分管老师组长,三派是单位里分管宣传工作的处级干部。
重大事项或者特殊情况,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或者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4.三审三校的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同一标准,把正确舆论导向落实到信息采编各个环节,特别是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虚假信息传播。
2.统一管理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采编管理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根尺子、一条底线”对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及其编辑记者进行统一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布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来源核准机制,多方核实信息发布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各类信息发布前须填写《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附件)备案;涉及校园网首页的新闻信息须由各单位指定通讯员起草或编辑,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党委宣传部;各单位有涉及学校领导的重要新闻,新闻提供单位须经学校领导本人审核后报送党委宣传部;经指定通讯员报送的新闻稿,宣传部视为已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
3.严格内容审核。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对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发布内容的审核审批,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方向正确后方可发表。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发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使用、发表。不具备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淫秽、赌博、暴力等危害社会公德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文字、语音、图片、视频不得发表;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时,不得对原稿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稿件标题和原意,并应当注明原作者及出处;横幅、电子屏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园文化氛围要求,语言表达准确,不得引起歧义。要严格落实免费稿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的免费稿件不得直接使用。涉及重大课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
4.规范信息标题制作。信息标题制作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基本规范,遵守标题的基本要求,慎重使用网络语言,不使用不合逻辑、不规范的网络语言。不使用“网络曝光”、“网络流传”等不确定词语。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表述信息(新闻)事实,传递正确立场、观点、态度,严防各类歪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俗趣味的“标题党”行为。
5.加强网上活动管理。各单位要按规定将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报送党委宣传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将网站、网站频道信息采编服务外包、出租或者转让。各单位教职工以公务身份开通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职务活动信息,必须事先取得本单位同意。
6.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布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本规定,切实提高新闻信息发布的真实性、艺术性,努力打造精品,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录: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