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积极开展电子化采购———政府采购“网”事不断

日期: 2024-08-28 15:06:56|浏览: 97|编号: 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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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积极开展电子化采购———政府采购“网”事不断

“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将全程记录、网上可追溯,这将使政府集中采购产品更大程度上实现价格可比、优质高效。另外,整个采购过程将实现公开透明,可以避免权力寻租。”一位参与当地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的太原市干部说。

同时,政府采购网络平台通过有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交易活动进行高效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串标、串通、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例如,今年1月至5月,江西省崇义县利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自动检索出26家招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上传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认定有26家串标、串通投标行为的违法供应商,并依法对其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义乌“预算-采购-付款”全流程电子化作业项目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各个环节在系统内“可追溯、可核查、可追溯”,采购单位如挪用其他指标预算先行采购,或者在未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情况下预付款,系统均可进行实时管控。

互联网给政府采购带来的“阳光”不仅有公平透明,还有市场活力。浙江省金华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打破了过去通过招标统一供货的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开征集本地供应商承诺的试点,吸引了众多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截至今年4月底,金华市网上超市入驻供应商已达187家,上架商品超过1.4万种。

优化机制、建立标准

乔宝云认为,“手续繁琐是政府采购面临的挑战,也严重影响政府采购制度的有效性。‘互联网+政府采购’能否成功,取决于政府采购制度能否进一步改革,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创新思路、简化程序。”

为更好适应“互联网+”潮流,各地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简政放权,如湖北省黄石市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审核,精简优化政府采购审批、审核流程,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标准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进一步扩大采购人的采购自主权。

湖南省郴州市取消了协议供应和指定供应商制度,取消了采购方式审批,招标金额标准以下的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自主选择。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络平台交易,各地均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如《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交易行为准则》、《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指定电子商务评分考核试行办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物品及采购金额标准》、《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

“总之,在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建设过程中,要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为重点,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吸纳利用更多新技术、新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乔宝云说。(记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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