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 2024-08-28 18:06:37|浏览: 61|编号: 9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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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01H

2. 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00513

3、项目名称:远安县中医院医院管理软硬件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 采购要求:

DIP积分支付管理系统、防控软件、移动护理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见咨询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8、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具体入场时间以购买者通知为准,但不得超过服务期限要求)。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是

13. 中小微企业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如果单位负责人是同一人或具有直接持有和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则不得参与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务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录。

5. 实施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小微企业专项,供货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实施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6. 该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6.1、供应商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进行谈判,分公司印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不分标参与同一投标谈判或同一采购项目谈判;与采购方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协商;(供方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订)。

6.3. 供应商应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提交回复文件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要信用记录,且供应商未被列入有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清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响应文书的组成部分。(在洽谈现场,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查询供应商的资信信息,查询结果将在开标现场公布。咨询组将在审查过程中审查本次调查的结果,失信被执行人的回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每个供应商在准备回复文件时,回复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文件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谈判团队和采购商不会接受;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质审核,未通过资质审核的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4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 方法:

咨询文件将可在线下载。供应商必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后,方可登录网络会员区下载电子咨询文件及相关信息,如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线下载咨询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请参考《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

4. 价格:0(元)。

4. 提交回应文件

1. 开始时间:2023 年 1 月 4 日 00:00(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 09:30(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面对面洽谈的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解密洽谈。解密:在提交答辩文件时,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答辩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市非面开标大厅”,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投标段(包)进行在线解密。咨询: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会员区--政府采购--“洽谈/洽谈报价”栏目,在相应项目中,关注咨询组的通知,及时回复留言。相应的操作说明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非面对面协商操作手册(供应商)》一栏的“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中显示。

5. 开启

1. 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 0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明丰镇明丰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开标室

6. 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7. 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 提交回复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咨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订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咨询会由采购机构在咨询截止时间同时在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明丰镇明丰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开标室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会商。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与咨询,并实时关注咨询组在线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宜市财才发〔2022〕4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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