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象山县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2012年9月11日,宁波市环保局组织市监察支队、象山县环保局等单位对象山县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检查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此次验收还包括象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单位)、浙江环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波市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等。验收组及代表听取了《象山县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一期工程)环境保护实施报告》、监测单位的《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并进行了现场环境保护检查,审查、核实了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项目基本信息项目位于象山县工业区C区玉盘路9号。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象山丹城电镀厂5条电镀线、象山尼丝电镀有限公司(原杨家电镀厂)1条电镀线搬迁,共计15条电镀线。项目于2007年9月15日开工建设,2011年1月投入试运行。项目实际总投资3.1亿元,环保实际投资27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8%。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该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06年8月28日宁波市环保局以甬环环[2006]54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6年12月,因工业园区土地功能规划调整,建设地点调整至中部和东部A08、A09地块(三类工业用地),浙江大学环评所接受委托编制了《调整补充说明》。
2011年1月23日,该项目试生产申请获永环建[2011]4号文件批准。因园区整体发展等原因,尾水排放方式需调整,为此委托宁波市环境科学所编制了《象山县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废水纳入象山工业区C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建设项目按批复要求实现了“三同时”环保要求,电镀酸雾经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经4500t/d“分级氧化/还原+中和沉淀”电镀废水预处理,1200t/d“超滤+分级渗透”中水回用系统出水与生活污水合并接入白岩山污水厂进水管。公司日常环保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已委托台州市耀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象山县金属表面处理中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三、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2012年7月23-26日),公司实际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竣工验收工况要求。 《宁波浙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象山县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永环验字[2012]33号)显示:1、废气:3#车间预处理酸雾吸收塔出口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761mg/m3,镀锌线酸雾吸收塔出口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460mg/m3,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5的标准。
8#东车间镀锌线酸雾吸收塔出口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318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5标准;4#车间镀铬线1#酸雾吸收塔出口硫酸雾、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28mg/m3、1.12mg/m3;镀铬线2#酸雾吸收塔出口硫酸雾、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92mg/m3、0.237mg/m3;汽提线酸雾吸收塔出口硫酸雾、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9.35mg/m3、0.187mg/m3,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5标准。 10#车间预处理酸雾吸收塔出口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556mg/m3、镀锌线酸雾吸收塔出口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50mg/m3、镀铬线酸雾吸收塔出口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532mg/m3、环镀铬线酸雾吸收塔出口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9.46mg/m3,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5的标准。打磨粉尘袋收尘器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7.7mg/m3,最大排放量为0.0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14#车间前处理酸雾吸收塔出口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323mg/m3,镀铬线酸雾吸收塔出口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3.36mg/m3,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5标准;8#西车间阳极氧化线酸雾吸收塔出口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8.30mg/m3;前处理二级酸雾吸收塔出口硫酸雾、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3.9mg/m3、0.557mg/m3,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5标准。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排放中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165mg/m3、0.134mg/m3、0.057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附资料:10#车间环型镀铬线酸雾吸收塔出口铬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016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5标准。酸雾处理设施对铬酸雾的去除率分别为90.3%、78.7%。 4#车间镀锌线酸雾吸收塔出口氢氰酸最大排放浓度小于0.018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5标准。
酸雾处理设施对氢氰酸去除率分别为94.8%、95.4%;14#车间镀铬线酸雾吸收塔出口铬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010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5标准;酸雾处理设施对氢氰酸去除率分别为87.8%、87.2%;8#西车间阳极氧化线酸雾吸收塔出口铬酸雾最大排放浓度<0.001mg/m3,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5标准。厂界外无组织废气排放中铬酸雾最大排放浓度<4.4×10-5mg/m3、氰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废水:项目电镀废水总出水pH浓度范围为6.40-6.55,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铬、总铜、总镍、总锌、总银最大日平均值分别为59.7mg/L、9mg/L、0.89mg/L、0.053mg/L、0.033mg/L、<0.03mg/L、0.29mg/L、<0.05mg/L、<0.05mg/L、<0.03mg/L,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表2标准。项目生活污水总出口pH浓度范围为7.55~7.62,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最大日平均值分别为45.2mg/L、2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4三级标准。
项目雨水口pH值浓度范围为7.05~7.56,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氰化物、总铬、总铜、总镍最大日均值分别为<30毫克/升、0.67毫克/升、<0.004毫克/升、<0.03毫克/升、<0.05毫克/升、<0.05毫克/升。项目地下水监测井水质pH浓度范围为7.30~8.35,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为<30mg/L~31.2mg/L,氨氮浓度范围为0.17mg/L~1.67mg/L,总氰化物浓度值<0.004mg/L,六价铬浓度范围为<0.004mg/L~0.016mg/L,总铜浓度值<0.05mg/L,总镍浓度值<0.05mg/L,总锌浓度值<0.05mg/L,总银浓度值<0.03mg/L。项目南侧河流水体pH浓度范围为7.88~8.38,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为48.0mg/L~64.0mg/L,氨氮浓度范围为1.30mg/L~3.37mg/L,总氰化物浓度值小于0.004mg/L,六价铬浓度值小于0.004mg/L,总铜浓度值小于0.05mg/L,总镍浓度值小于0.05mg/L,总锌浓度值小于0.05mg/L,总银浓度值小于0.03mg/L。项目南侧河流底层沉积物pH浓度为8.17,总铜浓度值为24mg/kg,总镍浓度值为71mg/kg,总锌浓度值为100mg/kg,总银浓度值小于1.5mg/kg。
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为白天55.5-62.2dB(A),夜间50.5-53.7dB(A)。白天、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三类标准。4、总量控制:经测算,项目一期废水排放量为71550吨/年,六价铬排放量为3.58kg/a,铜排放量为35.8kg/a,镍排放量为3.58kg/a,锌排放量为71.55kg/a,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5、固体废物: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150t/a、电镀槽废渣(废液)2t/a委托宁波科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80t/a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6、公众调查:受访企业对本项目环保工作满意或比较满意率为100%,受访个人对本项目环保工作满意或比较满意率为100%。7、在线监测:项目废水处理站总出口安装的在线自动pH值监测仪监测结果与本中心手工分析法结果绝对误差率与《污染源在线监测》相符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