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千伏电缆被盗割半月来,我市发生10余起缆线盗割事件

日期: 2024-08-31 18:06:42|浏览: 133|编号: 9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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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千伏电缆被盗割半月来,我市发生10余起缆线盗割事件

近半个月来,我市发生10多起偷、剪电缆案件。

2006年8月29日 03:04 顺网-济南时报

时报8月28日讯(记者 孙华)今天上午,103省道十里河镇段新敷设的300余米10千伏供电电缆被盗、剪断,给103省道电力建设造成严重影响。据了解,本月中旬以来,我市已发生各类电缆被盗、剪断案件十余起。

据悉,今天上午被盗的电线为济南电力公司架空电线,直径240毫米,敷设在二环南至103省道大涧沟段,主要为工业及部分居民提供电力,目前尚未投入使用。

据项目负责人徐先生介绍,此次盗窃事件造成直接损失约2万元,间接损失约5万元。

据警方介绍,连日来,我市各类电缆盗窃案件频发。今天上午,历下区姚家镇孟家村至老石沟村电话线被盗,目前正在抢修;25日,济阳二太坪镇电话线第三次被盗;23日,历城区孙村镇西侧彩虹湖度假村300余米电缆被盗;18日,王舍人镇小张马村两人盗窃380伏电缆时当场触电身亡;15日,历下区姚家镇石河岭村200余米通信电缆被盗……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被盗电缆大多被卖给街头走动的废品收购商,再由废品收购站出售。贩卖电缆时,犯罪分子往往冒充电力、电信部门工作人员,称手中的电缆是单位更换的废旧电缆。警方称,根据《刑法》第124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共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窝藏、转移、收购、贩卖被盗电缆的,也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如遇到有人买卖电缆,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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