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铬镍锌废水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日期: 2024-09-02 21:09:49|浏览: 72|编号: 9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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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铬镍锌废水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标准类别

根据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 环境保护、健康与安全

13.030 废弃物

13.030.01 废弃物综合处理

“ >13.030.01

13 环境保护、健康与安全

13.030 废弃物

13.030.01 废弃物综合处理

责任单位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元

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负责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

河南金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目的与意义

1.项目立项意义《202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国标办发〔2020〕8号)第七十一条提出“制定、修订应对气候变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绿色产品评价、海洋调查与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领域标准”。

”在《2020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国标办发〔2020〕9号)中,“项目立项重点”中的“重点领域”提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支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国土空间布局、新能源和清洁高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节水、绿色产品等领域标准制修订。

“该项目作为废化学品处理处置领域的基础标准,属于今年国家标准工作的重点领域。

2、本项目针对的是含有铜、锌、镉、铅、铬、汞、铍、钡、镍、银、砷、硒等元素的废弃化学品,如基础化工原料制造中的直接废渣及废水处理产生的重金属污泥、废电子化学品、废电池、实验室废化学品、废液中的金属回收污泥、废渣、废催化剂等。其中很多都因含有上述元素超标而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上述元素的毒性不仅与其在硝酸、硫酸中的总量、浸出毒性有关,更大程度上与上述元素在废化学品中的存在形式有关。

单独测定上述元素所含总量,尚不能完全解释所有元素的化学活性、生物有效性及其对生态系统或生物体的最终影响,也不能完全解释含有上述元素的废化学品进一步资源化处置中元素的可用性。

因此通过这12种元素的形态分析方法定量确认上述元素的存在和分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废化学品中上述元素形态的分析判定,可以有效指导废化学品后续处理处置工艺的设计以及处置前后废化学品危害降低程度的判断,从而对废化学品进行有针对性的、精细化的处理处置。

废化学品的精细化回收与处理是未来废化学品处理处置的必然趋势。

与处理废化学品中上述元素的常用热解法、湿法处理法相比,基于元素形态的针对性处理技术操作性更强,提高了处理效率,降低了处理成本,具有明显的成本、技术和环境优势,是现在和今后废化学品处理处置的指导方向。

本标准也可作为上述元素处理后的废渣最终环保处置的指导性操作标准,可根据最终处置和固化稳定化后的废渣、废泥中元素形态确定固化剂、稳定剂的用量,大大降低最终处置成本,也可确定固化稳定化后废弃化学品在自然环境中的长期安全性。

因此有必要制定本标准,对含银(Ag)、砷(As)、钡(Ba)、铍(Be)、镉(Cd)、铜(Cu)、铬(Cr)、汞(Hg)、镍(Ni)、铅(Pb)、硒(Se)、锌(Zn)等废弃化学品进行科学合理的元素形态分析,为处理处置方法的选择提供科学依据,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的破坏,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最终达到废弃资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

范围及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化学品中银(Ag)、砷(As)、钡(Ba)、铍(Be)、镉(Cd)、铜(Cu)、铬(Cr)、汞(Hg)、镍(Ni)、铅(Pb)、硒(Se)、锌(Zn)6种存在形态的连续萃取程序及条件,包括水溶性、离子交换性、酸溶性、还原性、氧化性、残余性。本标准适用于废化学品中上述12种元素6种存在形态的连续萃取程序。 2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方法原理、试剂、设备、实验准备、消解方法、萃取步骤、结果与计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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