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危废处理6大误区 | 印刷企业都有哪些固废?
介绍
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引发广泛关注。
在环保大潮中,印刷企业一定要重视固废处理,今天我们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固废法》,看看印刷企业固废处理有哪些!
新《固体废物法》修正案
固体废物法修改稿共六章102条,其中修改50条(不包括仅将“环境保护”改为“生态环境”的条款),新增14条,删除4条。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相关内容包括:
(一)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
按照“依法谁污染谁责任”的原则,进一步强调固体废物产生者是固体废物管理的首要责任人,谁污染谁负责,谁产生废物谁负责管理,建立固体废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将固体废物纳入实施“一证合一”管理,推动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
二、明确转让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产生者需要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委托合同不能转移产生者对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定责任。禁止产生者无合同或者以虚假合同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防止以买卖为名非法转移固体废物。
三、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增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定,吸收、巩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经验,鼓励生产者进行生态设计,建立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禁止洋垃圾进口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
5.增加经济手段
与环境保护税法衔接,取消危险废物排污费,增加环境保护税征收条款。增加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要求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参加强制保险。
六、加强法律手段
增加了对固体废物的扣押、停产整顿等规定,增加了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的行政强制措施;修改了第五章“法律责任”,提高了罚款的上限。
固体废物法修正案草案关于罚款的重大变化
七、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扩大依法须公开信息的城市范围,提高企业信息公开要求,填补现行法律在企业信息公开方面的空白,增加公民义务条款,引导公众参与。
印刷企业固体废物种类
电路板印刷企业电路板蚀刻废水,以及版材加工产生的废水、污泥;废油墨桶(箱)、有机溶剂桶(箱)、废橡胶毯等危险废物的包装与污染;吸附VOCs的废活性炭;印刷后的废柔性版、聚酯丝网版;版材清洗剂、油墨清洗剂及稀释剂、橡皮布清洗剂、油性上光材料及稀释剂、废润版液、废洗车水等废有机溶剂;凹印过程中产生的含苯、甲苯、二甲苯的废版材清洗剂,擦版用废抹布等;胶印PS版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汽油、废煤油;印刷机等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汞的显影液;生产(版材曝光过程)、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日光灯管;凹印制版工序中电子刻版辊表面电镀镍、镀铜工序产生的电镀残渣及槽液(一般印刷企业没有电镀工序);采用催化燃烧法处理VOCs使用的废催化剂(一般大型印刷企业均采用此法);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柔版印刷制版工序产生的废显影液回收利用后的残渣(废有机溶剂蒸馏冷凝后处理)(一般印刷企业没有相关回收系统)。
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 6 个误解
误解一
危险废物贮存单位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而不处置,是否违法?
根据固体废物法修改稿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且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须报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据此,废物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是针对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其他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也适用下列规定:法律对危险废物贮存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误解二
当工艺或产量发生变化,危险废物产生量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是否不需要向环保部门登记?
根据固体废物法修改稿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产生情况发生任何变化(包括产生量的变化),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备案。
误区三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未明确标识的(或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误导性的)疑似危险废物种类,是否可以不作为危险废物处理而直接处置?
根据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于无法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鉴别通用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鉴别方法,认定为危险废物。已经鉴别为危险废物或者已鉴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划分为危险废物,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废物类别,并将废物编码为“900-000-××”(××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分类管理。在未得出鉴别结论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得随意处置。
误解四
列入豁免清单的危险废物,是否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根据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入附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名录》的危险废物,在处于所列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时,可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享受豁免管理。
例如,危废代码为900-045-49的废旧电路板,只有运输环节不作为危废管理(不需要危险品运输车辆),只要运输车辆符合防雨、防漏、防溢要求即可,所有收集处置环节仍按危废管理。
误解五
废弃的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是否可以由原供应商直接回收,而不再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规定,“凡不经修复或加工处理即可恢复原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因此,凡是不需要修复或加工处理的物质(如包装材料和容器,经清洗、焚烧等处理后即可恢复原用途的),均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符合上述条件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作为普通物品管理,双方应做好交接凭证、台账记录等。如包装材料和容器需要经过清洗或加工处理后才能恢复原用途的,仍需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将其交给原供应商(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回收是违法的。
误解六
危险废物标志与有毒物质安全标志混淆
很多人把危险废物标志与有毒物质安全标志混淆,正确的危险废物标志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附录A所示的标签设置。(注意下方骷髅边的颜色和骨头的数量),标志对比如下。
正确版本
阐明:
1.危险废物警示标志规格及颜色
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
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
2、警告标志外缘为2.5cm;
3、用于:当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是具有高度超过100cm的墙壁或防护围栏的建筑物时,一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场所。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方法
● 废溶剂及橡皮布清洗剂
减少危险溶剂废弃物的方法包括:
①与供应商讨论如何减少溶剂的使用量;
②通过废溶剂回收利用,减少溶剂使用量和浪费。对于柔版印刷、凹版印刷,采用蒸馏法回收溶剂;对于橡皮布清洗溶剂,采用过滤、固液分离等方法;
③用蒸馏、回收的溶剂稀释油墨或清洗墨辊等印刷设备;
④减少涂抹在清洁抹布上的溶剂量,使用带有喷嘴的瓶子将溶剂喷洒在抹布上,不要将抹布直接浸入溶剂中;
⑤为每个色印单元的清洗溶剂准备一个容器,用于回收各色单元的溶剂并重复使用,这样,只需要用少量的溶剂就可以完成清洗工作,而大部分溶剂不会浪费,而且还能回收再利用;
⑥用浅色油墨开始印刷,以减少清洁溶剂的使用。
注:溶剂废弃物不可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应放入液体废弃物回收设备,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采用蒸发处理。
● 用墨水、矿物油精或溶剂浸泡过的清洁抹布
沾染了墨水、矿物油或溶剂等重度污渍的抹布一般较难清洗,为了减少抹布的使用,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①尽量重复使用抹布。用脏抹布擦拭一次,再用干净抹布擦拭一次;
② 将抹布浸泡并挤压清洗以便重复使用,但首先要尽可能多地清除溶剂。
③利用其他行业的废料(如服装废料)做抹布,也可以解决其他行业的废物处理问题。
● 废墨及废墨储存罐
通过以下方式减少墨水浪费:
①尽量使用剩余墨水或将旧墨水混合到新墨水中。联系墨水供应商咨询应采用上述哪种方法。如果不需要剩余墨水,有些供应商会回收旧墨水。
②将墨盒换成塑料盒。现在的数码印刷机都采用这种墨盒,通过活塞将墨水推出,保证了墨盒的清洁,免去了费力的清洗。
③按标准色序印刷,免去清洗墨斗的麻烦。
④ 只有在印刷过程中换色或油墨干涸时才需要清洁墨斗。可以向墨斗内喷洒专用的不干性气雾剂,以防止隔夜或停机后油墨干涸。
⑤彻底清洗使用过的墨水罐,残留物可归类为危险废物。
● 润版液废液
为了降低润版液废液的毒性,请使用不含乙醇的润版液。在排入下水道之前,必须检查其毒性。胶印润版液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
● 油脂废物
使用容器回收润滑油,无法重复利用的油脂应收集并放入符合规定的容器内处理。
● 感光化学废弃物
对于制版过程中的感光化学品,减少其浪费的方法有:
①尽量采用数字化工作流程和CTP技术,免去制片环节,减少胶片浪费;
②使用银回收设备,并遵守当地水务部门对废水中残留银含量的规定。
③ 无法在指定地点回收银废弃物时,请妥善保管直至被回收装置收集为止。
● 粘合剂和清漆
不溶性胶粘剂废物和清漆极易燃烧,必须收集并放入经批准的容器中处理。水基胶粘剂可以排入下水道,但必须遵守当地水务部门的限制。
● 酸性蚀刻化学品
尽量避免使用化学品,而使用激光蚀刻来制作板材。
总之,近年来的环保风暴给利润微薄的印刷企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印刷企业应该团结起来,共同抵御这场环保风暴,用绿色产品书写印刷行业的美好未来,用绿色产品绘就祖国的青山绿水。
来源:中国危险废物行业网46危险废物编辑|欢欢.环境评价互联网
推荐阅读
(点击下面标题↓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