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今年已办理违法养犬行为行政处罚案件8000余起

日期: 2024-09-07 00:02:30|浏览: 105|编号: 9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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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今年已办理违法养犬行为行政处罚案件8000余起

9月15日,北京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北京警方到东城区东四社区举办“倡导文明养犬、构建和谐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针对遛狗不拴绳、不清理犬只粪便等不文明养犬问题进行整治。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今年北京警方已办理非法养犬行政处罚案件8000余件。

活动现场,主持人以有奖问答的形式,向居民普及养犬登记、犬只健康免疫、合法文明遛犬、正确处理犬只粪便、预防犬只疾病等知识。随后,专业训犬师带犬进行训犬表演,分享简单实用的训犬方法。现场还有宠物医生为居民提供免费的养犬咨询,解答居民关于宠物犬饲养的疑问,受到市民欢迎。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犬管大队民警杨宝艳介绍,这8000多起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禁养区养犬或者重点区域饲养猛犬、大型犬、未登记养犬、未按时年检养犬、未超过规定期限办理养犬登记变更、遛犬不拴绳、带犬进入公共场所、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

今年4月25日,北京某公园一名老人在跑道上遛狗,未牵绳,在众人劝阻时,其态度十分恶劣。此事随后被网友在网上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针对此情况,当地公安机关在查明案情后,以无证养犬、遛狗未牵绳为由,对该男子处以2500元行政处罚。

今年9月,警方发现西城区一齐姓犬主未办理养犬登记证,饲养了一只雪纳瑞犬。西城区公安分局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对齐姓犬主处以2000元行政处罚。海淀区清河某小区一刘姓犬主因遛狗不拴绳,在查明事实后被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北京警方表示,首都公安管理部门听取民意、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放管结合工作,取消居(村)委会出具的《养犬条件符合证明》《养犬义务保证书》,简化办理养犬登记证件流程。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犬只集中年检时间由往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两个月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方便群众合理安排时间。此外,为方便群众办理犬只年检手续,北京警方今年还在全市设立了838个一站式服务站。

北京警方提醒:养犬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关爱公共利益,遛狗时要牵绳牵狗,避开老人、孕妇、残疾人、儿童,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依法做文明养犬人,为爱犬赢得更多的尊重和理解,营造人犬和谐共处的生活环境。

在禁养区饲养犬只或者在重点区域饲养凶猛犬、大型犬的:根据《北京市犬只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饲养未登记、未年检的犬只,根据《北京市犬只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未按规定期限变更养犬登记的,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罚款。

遛犬不拴绳、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等违法行为: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予以警告;经警告后仍不改正行为,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摄影:李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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