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禁犬令:禁养萨摩耶、德牧、中华田园犬等35种狗
你家小区有人养大型犬吗?湖北物业小区禁止饲养萨摩耶、德国牧羊犬、中华田园犬等35种常见犬种。
昨日,湖北省公安厅官网发布《湖北省物业区域内个人禁止养犬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结合省内外立法做法,省公安厅研究确定了湖北省物业区域内个人禁止饲养猛犬、大型犬的品种和身高标准,现向社会公布。具体标准如下:
1、个人在物业区域内禁止饲养成年身高超过45厘米的犬只,成年身高的判定标准为:犬只站立时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如下图中A部分所示。
2、个人禁止在物业区域内饲养下列35种犬以及与下列品种杂交的犬:
1. 以下工作犬
所有獒犬品种 ()
雪橇犬()
拳击手
杜宾犬 ()
大丹犬()
大白熊犬 ()
纽芬兰 ()
可蒙犬 ()
罗威纳犬 ()
圣伯纳犬
萨摩耶 ()
德国牧羊犬()等等
2. 以下猎犬
阿富汗猎犬 ()
巴仙吉犬 ()
猎犬()
俄罗斯猎狼犬 ()
猎狐犬 ()
灰狗()
猎鹿犬 ()
魏玛犬 ()
指针()
贝森吉犬()等等;
3. 以下梗类犬
贝灵顿梗()
边境梗犬()
斗牛梗()
凯利蓝梗 ()
美国斯塔福郡梗()等;
4. 以下非运动犬
斗牛犬()
斗牛犬 ()
松狮犬 ()
斑点狗()等等
5. 下列其他犬类
土佐
秋田
() 等
6. 以下柴犬
中华田园犬(狗)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一年。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对当地个体养犬禁令标准有明确规定的,以当地法规为准;尚未制定标准的,以本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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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81号213北办戴主任,邮编:。
自2016年起,湖北省开始实施禁止饲养大型犬的规定。
《湖北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区域内禁止饲养凶猛犬、大型犬,具体品种和身高体重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专门规定,饲养人或者物业使用人将犬只带出家门,不拴狗绳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没收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