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宠”售卖乱象调查:买来的宠物犬为何没活过一周

日期: 2024-09-13 18:02:46|浏览: 114|编号: 9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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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宠”售卖乱象调查:买来的宠物犬为何没活过一周

“带狗回家两天后,狗出现了呕吐、腹泻等症状,被送回宠物店治疗,当时还给他开了药和打针,但没过几天,狗就死了。”来自云南省的沙女士在社交平台上看到“萌宠”广告后,于去年年底在宠物店买了一只吉娃娃, 并在购买时被商家捆绑食用高价狗粮

近年来,宠物行业蓬勃发展。根据《中国宠物行业发展指数报告》(20),在中国结婚率下降和老龄化趋势加速的背景下,空巢老人和单身年轻人的比例上升,产生了更多的宠物陪伴需求。

根据《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2022年,中国宠物(狗、猫)数量达到1.1亿只,宠物经济行业规模达到4936亿元,同比增长25.2%,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8114亿元。

然而,在宠物陪伴需求日益增长的背景下,一些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出现了“坑”。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不少网友都有和沙女士一样的经历,宠物买下来的时候状况还不错,但是买了之后的一周内,就会出现咳嗽、呕吐、便血甚至死亡等各种问题, 网友称之为“本周宠物”。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上,相关的投诉和投诉不在少数。不少消费者表示,在购买宠物时,也遇到过商家加价、捆绑销售的情况,然后宠物频频生病甚至死亡,但在维权方面遇到了困难。

受访专家认为,宠物因为携带传染性病毒,很可能会在短时间内生病甚至死亡,商家在出售宠物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宠物的真实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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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时间内生病和死亡

今年2月初,来自江苏南京的林女士在网上平台搜索了当地的一家宠物店,早期的线上交流让她觉得对方很负责,宠物状况良好,价格合适,于是当场见面选择, 最后花了 1600 元买了一只比熊犬。

林女士告诉记者,这只小狗刚被带回家时非常活泼,但第三天开始生病,出现呕吐、精神萎靡等症状。商家坚持说,他卖的狗没事,只是还没适应新环境,过两天就好了。林女士以为小狗的病情会自行缓解,然而,在第 5 天,小狗就死了。林女士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但商家拒绝赔偿,并表示是林女士自己喂养的问题。

“这只宠物狗从买下来就一直关在笼子里,按照商家的要求,每天只喂两次,也是从商家那里买来的过渡食品。”林女士觉得有些不对劲,在网上搜索了这家店的名字后,发现南京当地的很多网友都说他们在这家店买过“周勾”。

根据林女士提供的线索,记者联系了该店的其他几位顾客。南京居民王先生说,他去年在这家宠物店买了一只金毛幼犬,带回家后不到一周就死了。

胡女士也有同样的经历。去年年底,胡女士想养一只宠物狗,并在一个网购平台上找到了南京当地的卖家。看到卖家介绍了线下店铺和相关经营资质,胡女士觉得应该很正式,所以没有多想,她选择了一只柴犬,商人商量好价格后,提议让胡女士买店里卖的狗粮,两包共600元, 而胡女士一共支付了1800元。

购买后的前两天,这只柴犬活泼好动,食欲好,但第 4 天它的精神状态明显不佳,在宠物医院被检测出犬瘟热和犬冠状病毒。卖家说小狗生病很正常,并提出给胡女士换狗。虽然购买协议上写着狗可以免费换取,但店家提出要付300元,于是胡女士付了300元,带回了一只店员承诺“喂”的柴犬。但没过几天,换来的小狗出现了呕吐和腹泻的症状,还检测到了犬细小病毒,经过 5 天的综合治疗,第二只柴犬也死了。

事后,胡女士回顾购买过程,发现存在她忽略的问题:在第一次购买时,商家提供了一本宠物疫苗簿,显示第一次注射的日期是 2023 年 10 月 31 日,但是,注射记录中贴在“疫苗标签”一栏的标签显示,当天接种的疫苗仅在当年 9 月 5 日之前有效年。胡女士怀疑商家给宠物注射了过期的疫苗,或者可能根本没有接种疫苗。

此外,当现场探访狗时,商家提供了地址,但胡女士没有在附近找到宠物店,随后商家改变了说法,说店家已经搬家了,对位置感到不满。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林女士的证实。根据林女士的回忆,商家在约定在现场看到狗的情况下发了位置,并不是商家的真实位置,而是提供了附近一家维修店的地址,并表示“到了以后会来接你”。

记者采访发现,线上平台直播、促销、低价“引流”,紧接着是实体店成交、逐步涨价,是“周养宠”卖家的常见套路,他们在谈论宠物的健康状况时,往往会忽悠。

去年8月,住在浙江杭州的何女士决定养一只宠物狗,并在一个在线平台上搜索了卖家。通过对比,何女士最终选择了当地的一家宠物店。何女士告诉记者,这是她第一次买宠物狗,“(卖家)写的价格就是售价,而且我已经在体外和体内打过疫苗和驱虫,还有实体店,我觉得还挺靠谱的。

双方线上沟通后,当天晚上,何女士就到宠物店当场取货。卖家在前期沟通和现场购买时态度非常好,已经做了很多保证。在商店的多次承诺之后,何女士选择了比熊犬。

回家后,比熊犬很快出现了呕吐症状。起初,何女士以为这只小狗感冒了,但经过治疗,这只小狗又开始出现腹泻。第二天一早,何女士把小狗送回了宠物店,让卖家帮忙照顾它。与此同时,何女士在网上询问了她的宠物狗的健康状况和检查结果,但商家含糊其辞。几天后,商家说可以把何女士换成一只健康的狗。何女士的第二只比熊犬在被带回家的第二天也出现了呕吐和腹泻的症状,并被宠物医院检测出犬冠状病毒阳性。购买后短时间内就有两只狗狗生病了,这让何女士感叹道:“这种网包装'引流'卖家,真是靠不信。”

事发后,商家拒绝承担责任

消费者通常很难捍卫自己的权利

3个月后,购买了“本周犬”的袁女士艰难地成功维权。

2022 年初,来自四川省大州市的袁女士花 1000 元在宠物店买了一只柯基犬,购买后的第 6 天,这只柯基犬开始拉肚子,病情越来越严重。袁女士带柯基犬去宠物医院治疗,不到 3 天, 这只柯基犬死在了宠物医院。

袁女士立即联系商家要求赔偿,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没有回复信息,没有接电话,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介入,商家开始联系我。动物监督局在双方之间调解,袁女士提议商家赔偿购买狗狗的全部费用和治疗费用,而商家则表示只能赔偿购买狗狗费用的一半,不会承担治疗费用。双方意见不合,袁女士开始收集相关证据,并在网上找到了该商家的营业执照。几天后,袁女士向当地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和各种材料。

袁女士认为,这只柯基犬在购买后不到一周就发病,10天内死亡,商家责任重大,不仅要支付买狗的费用,还要赔偿治疗费用,共计 2,680 元。最终,商户妥协,同意在诉前调解中支付1500元赔偿金。

袁女士告诉记者,不幸中的幸运是她保住了原来的合同、宠物的疫苗书和其他相关证据。在采访中,她反复强调,爱宠人士在购买宠物之前要谨慎谨慎,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内容的细节,并保留好相关材料。

去年年底,来自黑龙江的马女士在哈尔滨的一家宠物店买了一只泰迪小狗,狗狗买了第二天就出现了腹泻症状,而且有“类似血和水的东西”,马女士联系了宠物店,根据卖家的要求让宠物空腹。第三天,Teddy 早晚都有呕吐症状,宠物医院发现狗携带犬细小病毒。

在咨询了专业人士后,马女士了解到,犬细小病毒的潜伏期为 3 至 14 天,宠物到家后约 24 小时出现不适,因此确定宠物在带回家前已经携带病毒。当她联系宠物店时,商家表示“它不负责出售活体尸体”,并拒绝承担任何费用。之后,马女士拨打12315热线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解,但无济于事。

马女士说:“卖家说他给狗打了疫苗,但没有提供疫苗接种证明,当我问他是否有资格接种疫苗时,卖家说他不需要有资格给他的狗接种疫苗,所以我推定他没有资格, 这也是我捍卫自己权利的最关键证据。”

马女士以企业不具备接种疫苗资格的事实为出发点,向当地农农局汇报了情况。几天后,马女士接到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该工作人员告诉马女士,商家给她出售的狗接种疫苗是违法的。几个小时后,商家主动联系马女士并提出和解,最终赔偿了马女士购买宠物的费用和她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

不过,记者的调查发现,袁女士和马女士在购买“周宠”后成功维权的例子极少数。许多被商家欺骗购买“每周宠物”的消费者,要么认为自己运气不好,要么由于证据不足而无法成功维权。即便是成功维权的消费者,也只想收回购宠的成本和医疗费用,而商家在赔偿后仍照常经营和推广。也有一些商家会主动与消费者签订购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注明“支持现场检测,一旦售出,他们不负责”。

来自浙江杭州的白女士告诉记者,她去年买了一只“周犬”,当她要求商家索赔时,商家拒绝以协议中“一旦售出,不负责任”的条款进行赔偿。

来自深圳的杜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自己“踩坑”的经历:她花了5000元在当地的一家宠物店买了一只萨摩耶犬,但带回家后却被发现携带了狗细小病毒、冠状病毒等病毒,全身都是疥疮,商家表示不退不换。由于杜女士与商户仅就携带病毒的问题达成了口头约定,因此并未体现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难以维权。

商家行为涉嫌违法

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为什么在宠物店能吃能喝的猫咪小狗,活泼可爱,看起来非常健康,但为什么到家后短时间内就生病甚至死亡呢?

记者咨询了一位业内人士,对方介绍说,犬瘟热和犬细小一般都是 7 天,而且宠物在店里看起来不错,很可能商家已经进行了操作,“血清、肾上腺素、强兴奋剂,注射 3 针后就被掩盖起来,买家把宠物带回家后会慢慢暴露出来。

受访专家认为,该店故意出售生病的宠物,并在合同中逃避责任,涉嫌违法。

北京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宪民表示,当商家出售“每周养宠”等活体动物时,由于各种健康问题,这些活体动物只能存活一周左右,就存在没有如实告知买家宠物的实际情况的问题。此外,如果此类宠物携带传染性病毒,不仅不应出售此类具有传染病风险的活体动物,而且还可能被怀疑违反动物防疫法和消费者保护法。

“商家在合同中使用语言来避免责任的条款是免责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效的。因为宠物是活的有机体,只有通过疫苗和隔离后才能出售,不能单独免除责任。陈宪民说。

在陈宪民看来,“周养宠物”纠纷中消费者维权的难点在于难以确定宠物感染疾病的具体时间。当买卖双方意见不合时,很难证明宠物在出售时是否携带病毒。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何山教授认为,界定双方责任的关键是要获得权威的评鉴结果。当宠物购买后短时间内死亡时,消费者应将宠物送到专业检验机构处,以确定其死亡原因,特别是导致该宠物死亡的病毒的潜伏期,以便在消费者购买之前确定该宠物是否已被感染, 从而为后续明确双方责任提供依据。

陈宪民建议,为了规范“周养宠物”的乱象,目前最可行的措施是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商家的日常监管,或者相关部门增加对在售宠物的检疫频率。消费者购买「周宠」,可以先与商家协商退还退款,若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因为「周宠」问题涉及生病的猫狗,消费者也可以向卫生防疫相关部门投诉,依法解决问题。

(法治日报记者 韩丹东实习生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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