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日期: 2024-04-19 07:08:50|浏览: 82|编号: 5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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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联系人:沉一涛、高梦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别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3 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1. 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提案制定及投票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写投票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对一般提案进行表决的股东,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提案发表了相同意见。

股东对一般提案和专项提案进行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股东先对具体议案进行表决,再对一般性议案进行表决的,以已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一般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股东先对提案进行表决的,以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进行表决,然后对具体提案进行表决,以一般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15:0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必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进行身份认证,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参见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及指引栏目。

3、股东凭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书

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本人(本公司)特此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行事。 他指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并签署了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客户股东账号:__持有股份数量:(股)

客户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登记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请在“投票意见”栏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框中填写带√标记。投票者只能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任何评论、修改、其他符号、多项选择或无选择的投票均无效,将被视为弃权。)

负责人签名(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委托日期: 年月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4

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处置全资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增资及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适应全资子公司康达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国际供应链”)业务发展需要,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康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拟与关联方天津汤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汤银”)、中升(深圳)金融有限公司共同增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金服”)合计增资525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1150万元,天津汤银增资24元中盛金服以房地产增资1700万元,作为康达国际供应链原股东,公司将放弃对天津汤银、中盛金服的优先认购投资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康达国际供应链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250万元。 公司对康达国际供应链的持股比例由100%下降至60%,康达国际供应链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因天津唐银、中升金服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唐山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康达资本无权增加国际供应链的关联交易。 该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建祥、宋兆庆、刘秉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并发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该协议尚未签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办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天津唐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天津唐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成立日期:2015年6月10日;

4、注册地址: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路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明海中心5-4号楼10-707(天津市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区)新分公司托管第1980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及境内合资企业);

6、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7、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 购买国内外租赁房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和维护; 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不得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提供营业执照才能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唐山金控园区经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天津汤银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2(2)项的规定。

1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45,440.3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63.27万元。

12、天津汤银不存在违约行为,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关联方2:中升(深圳)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升(深圳)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成立日期:2014年5月21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陈宇;

7、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限制类项目); 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类项目); 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须经批准的,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自有房产的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天津唐控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中升金服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2(2)项的规定。

1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123,513.44万元,营业收入512.57万元,净利润-1,475.7万元。

12、中盛金服集团不存在失信主体,业务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交易对象基本信息

(一)基础资产概况

1、天津汤银的投资资产

投资标的物业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新生商务园3-1,总建筑面积1,423.65平方米。 权利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用途为其他经营性用地。 /非住宅,由天津汤阴独资拥有。 标的财产账面原值为2995.51万元。 截至2023年4月30日,累计折旧646.24万元,账面净值2349.27万元。 根据唐山金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编号:唐山金城房地产评估(2023)第4-72号),增资房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4月30日,标的房产估值为2402.17万元,与账面净值差异不显着。

该财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相关资产的重大纠纷、诉讼、仲裁,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中盛金服的投资资产

投资标的物业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康路卓悦美林中心广场(北区)4号楼1101号、卓悦美林中心广场(北区)4号楼1102号),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康路。 总建筑面积428.08平方米,产权性质:商品房,办公用房,由中盛金服独资拥有。 标的财产账面原值为1703.67万元。 截至2023年4月30日,累计折旧387.93万元,账面净值1315.74万元。 根据唐山金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编号:唐山金城房地产评估(2023)第4-78号),增资房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4月30日,标的房产估值为1707.83万元,与账面净值差异不显着。

该财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相关资产的重大纠纷、诉讼、仲裁,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目标公司

1、公司名称:康达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成立日期:2020年1月15日;

4、注册地址: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路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明海中心5-4号楼10-707(天津市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区)新科公司保管号2086);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7、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 贸易经纪; 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 其他化工产品批发; 五金制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 机械设备批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国内贸易代理; 金属材料批发; 汽车及零配件批发; 金属矿石批发; 塑料制品批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代理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9、股权结构:是康达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十、近一年、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1、康达国际供应链不属于失信主体。

十二、康达国际供应链公司章程除法律法规外不存在限制股东权利的其他规定。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第一增资方(乙方):天津汤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增资第二方(乙方):中升(深圳)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3、标的公司:康达国际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

4、原股东(甲方):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增资情况

1、根据协议条款及条件,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将增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250万元,以下各方将合计支付人民币5,250万元,作价为人民币每1元注册资本1元。 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包括:

(1)根据唐山金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编号:唐山金城房地产评估(2023)第4-72号),以2023年4月30日为估价基准日期。 天津汤银拟投资的房产估值为2,402.17万元。 参照上述估值基础,经各方一致同意,天津汤银以上述房产2400万元对价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并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400万元;

(2)根据唐山金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编号:唐山金城房地产评估(2023)第4-78号),2023年4月30日为评估值基准日期。 中盛金控拟投资的两处房产预计价值为1707.83万元。 参照上述估值基础,经各方协商一致,中盛金服以上述房产作价170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并认购公司新注册资本1700万元;

(3)康达新材料按照本协议规定以货币资本115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50万元。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图

增资前:

增资后

(三)付款及发货

1、天津汤银、中盛金服应于协议签订后30日内将相应房产分别过户至目标公司名下,目标公司配合办理前述投资房产的过户手续; 康达新材应按照目标公司章程规定划转现金。 本次增资将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2、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汤银、中盛金服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天津汤银、中盛金服、康达新材按照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本次增资完成前目标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增资完成后全体股东按照其当时在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分享。

3、目标公司承诺并保证将在本次增资完成后三十(30)日内完成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生效与取消

1、本协议自各方有效签字之日起成立。

2、各方同意,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目标公司及康达新材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其适用的规则、制度的规定,完成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并有效就本次增资做出了一切必要的决定,这些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本协议、本次增资协议等;

(2)天津汤银、中盛金服及其控股股东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各自适用的规章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五)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自任何一方通知另一方之日起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将争议(包括有关本协议的有效性或存续的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时有效。 仲裁按照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

5、其他涉及关联交易的安排

本次关联方对康达国际供应链的增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同业竞争、土地租赁等事项,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交易定价依据

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鉴于康达国际供应链正处于业务发展初期,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唐山金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康达国际供应链目前处于业务发展初期。 (编号:唐山金城房地产评估(2023)第4-72号和唐山金城房屋评估(2023)第4-78号),以2023年4月30日确定的投资房屋的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分别为2,402.17万元和1,707.83万元,在此基础上,上述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向康达国际供应链增资。 增资扩股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50万元。 康达新材增资扩股后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60%; 增资扩股后,天津汤阴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60%。 23.41%,中盛金服增资扩股后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16.59%。 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对康达国际供应链共同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是基于康达国际供应链发展的资金需求,解决康达国际供应链办公场地问题。子公司的人员队伍,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 ,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其未来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时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后,康达国际供应链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合理,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涉嫌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8、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唐山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按照《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进行了预计。 2023”(公告编号:2023-032)范围内。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前与我们进行沟通。 我们查阅了有关此事的相关材料,并认真审议了有关建议。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则。 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出资优先认购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报送的本次关联交易信息,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为了支持康达国际供应链的业务发展,进一步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业务发展。 解决子公司人员办公场地问题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必要的、合理的。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估机构独立,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次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11.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先批准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核查意见》

特别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3 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3

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池建设情况

业务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6月16日、 2022年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发展资产池业务方案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成都碧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控科技”)、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控科技”)开展的资产池业务总额力源兴达”)与银行的往来金额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必控科技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力源兴达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必控科技、力源兴达提供相互保证。

鉴于上述资产池营业期限将于近期到期,基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继续与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其中公司拟业务限额 碧控科技拟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碧控科技拟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力源兴达拟开展业务规模不超过9000万元,西安彩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晶光电”)拟开展业务规模不超过9000万元。 2000万元,公司为必控科技、力源兴达、彩晶光电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资产池业务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营业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长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遵循系统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每笔交易的具体金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况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企业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产池质押融资、配套信贷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满足企业对持有的金融资产统一管理、协同运用的需求。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的金融资产申请合作银行进行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并向合作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和相应的银行授信。

2. 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与公司签订授信协议的商业银行或其分行。 具体合作银行公司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的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

3、营业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将于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

4. 实施配额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资产余额不超过9.7亿元,其中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限额不超过8.4亿元。 必控科技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力源兴达提出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彩晶光电提出的业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额度可在营业期内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长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每项交易的具体金额。 最终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碧控科技、力源兴达、彩晶光电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通过存单质押、票据质押等多种方式为资产池的设立和使用提供担保,以及保证金承诺。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限额。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一)成都必控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成都必控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62,663,327元;

3、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4、成立日期:2006年3月1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599号天府软件园D5栋14层;

7、业务范围:软件开发; 特种电子材料的研发; 电机及控制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电子元件制造; 特种电子材料制造; 仪器仪表制造; 电机制造; 集成电路制造; 集成电路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耐火材料生产【分公司经营】; 保温隔音材料制造【分公司经营】; 特殊化学品制造(危险化学品除外)[分业经营]; 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公司经营]; 生产化学产品(不包括许可化学产品)[分支业务]; 耐火材料销售; 保温、隔音材料销售; 特殊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 涂料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化学产品的销售(不包括许可的化学产品);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即可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盛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新信用评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币控科技最近一年、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币控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程树新;

4、成立日期:2001年3月3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16号楼二层C1003号;

7、经营范围:高频开关电源生产; 电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 销售本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服装、日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 (市场主体依法自由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本市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盛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新信用评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力源兴达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十一、利源兴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西安彩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西安彩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303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4、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公司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卫华路北段19号;

7、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显示器件制造; 电子元件制造; 智能家居消费设备制造; 电子(气体)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移动终端设备制造; 其他电子设备的制造; 新型膜材料制造; 化学产品生产(不包括许可化学产品); 特殊化学品制造(危险化学品除外); 涂料制造(危险化学品除外);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许可化学品制造); 气、液分离及净化设备制造;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导航终端制造;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电池制造;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研发; 电子特种材料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化工产品);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染料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即可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第三类含磷、硫、氟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管制化学品和第四类管制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

8、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60.92%股权;

9、最新信用评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彩晶光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十一、彩晶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之一。

3、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通过企业存单、理财产品等有价值的金融资产入池,可以有效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公司经济资源,在保留资金形态和比例的同时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金融资产配置。 性平衡管理。

2、对于票据、信用证,公司可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存入约定银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托管、托收等业务,可减轻公司管理负担各种有价票据。 的代价。

3、经银行批准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化为营运资金,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通过质押获得的资金可用于投资再生产,扩大企业规模,改善企业财务状况,降低企业的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中现有的金融资产进行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据,可用于支付供应商等经营款项费用,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4、资产池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时,由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不一致,催收资金很容易进入用于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可能对公司资金流动性产生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到的票据替代保证金入池来消除这一影响,流动性风险可控。

2、商业模式风险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将池内票据质押,并向银行申请开具对外支付承兑汇票。 由于质押票据到期,进行催收和解除,导致质押票据金额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提供额外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到期票据的收付情况,安排公司接收新账单和其他金融服务。 资产入池是为了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经营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资产的具体额度公司可以使用的资金池、抵押物和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产池业务的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 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尽快报告公司董事会。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公司资产池业务可以盘活现有金融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公司为必控科技、力源兴达、彩晶光电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需求,促进业务发展。 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里面。 该担保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反担保。 本次担保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 公司资产池业务可以盘活现有金融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2、公司为碧控科技、力源兴达、彩晶光电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业务发展。 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范围内。

3、必控科技、力源兴达、彩晶光电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资本交易及融资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完成必要的审批程序,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池业务及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碧控科技、力源兴达、彩晶光电提供担保。

8、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审核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35,324.72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8.3991%; 对外担保余额为110,858.86万元。 (其中境外债务担保1180万美元,按2021年6月30日1美元=6.4601元人民币汇率折算,为7622.92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9330 %。

若计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48,324.72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7301%。公司及子公司除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参股公司成都明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汉威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以及因败诉判决应当由担保人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别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3 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5

康达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第三期员工持股情况

2022年计划绩效评估

指标达成情况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料”)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期、二期的议案》 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议案》,具体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0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关于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0年12月9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及其摘要《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本次专项证券持有的公司股份947,400股2020年12月25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划转至公司开立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转让价格为8.80元/股,转让数量为94.74万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

4、2021年1月8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康达化工新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设立规定》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授权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化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议案及其摘要》、《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议案》办理公司第三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2、2021年12月17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及其摘要《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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