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

日期: 2024-04-22 14:04:00|浏览: 95|编号: 5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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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

公示期内收到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 经论证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方法; 经论证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补充论证结论通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同时将异议、论证意见和公示情况报财政部门。部门。

3.单一来源采购申请

(一)采购活动开始前。

采购人对符合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预算主管单位应当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请官方文件。 内容应包括:预算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准文件或资金来源证明;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以及提议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等。

2.论证材料。 3位以上专业人士针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购买的具体论点提供了具体意见。

3、宣传材料。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证明材料。

4.市场研究。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对象的市场竞争、供需环境、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收集、整理、分析调查信息,形成独特的市场调查结论。

5、价格计算。 采购方可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邀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士科学测算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等费用,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类似合同的成本说明或市场报价记录,以保证合理的交易价格。 并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

六、关于“三大一大”事项决策的意见。 采购人应当将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符合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纳入“三大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并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纪要。

7、财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公开招标失败后。

公开招标后,若只有1家投标人或只有1家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或合规性审查,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除提供申请材料1、3、5外,上述6、7项,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

2、预算单位和采购机构应当提供项目实施情况的说明,包括表明供应商未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说明材料;

3、评标委员会或者三名以上评标专家出具的项目招标文件应当证明不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

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采购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如不能充分说明只能向单一供应商采购的,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接受市场检验。 因项目特殊性,确无其他供应商符合条件或愿意投标的,可按照上述要求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

4.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批准

财务部门收到预算主管单位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程序的完备性进行合规审查。 申请理由和申请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予以批准; 申请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通知规定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预算主管单位予以纠正、补充; 申请理由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有规定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答复,并将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预算主管单位。

专业人士对只能向唯一供应商采购的说法的意见应该是完整、明确、不含糊的,有充分、合理的依据。 意见不明确、含糊或依据不足的,无效,不作为审查依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期间,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且各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财务部门不予批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准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和采购要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二)组织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谈判合理的交易价格,确保采购项目质量。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制作谈判情况记录,并由全体采购人员签字认可。

(3)确定交易的供应商。 采购人自行完成单一来源谈判或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谈判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谈判结果确定供应商。

(四)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成交结果,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5)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合同公告及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七)组织合同履约验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组织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函。

(八)终止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理由,并重新启动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不再符合规定的;

2.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六、相关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采购人是采购活动的核心。 他是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主要责任。 各预算主管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合规、清晰、完整的申请材料。法,并对其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提高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 采购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为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提供专业支持,并依法作出独立判断。 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代理项目执行说明的真实性负责,专业人员对出具的采购需求结论、采购文件、采购程序、项目独特性等论证负责。

(三)健全审查监督机制。 在同一预算年度内,所属预算单位因同一原因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同一项目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可以定期向财务部门一次性申报。 财政部门要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 严格审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实施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预算主管单位,是指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

(二)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公告(格式样本)

湖北省财政厅

2020 年 11 月 4 日

附录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格式样本)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拟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描述:

预计采购的商品或服务数量: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说明:

2、制定供应商信息

姓名:

地址:

三、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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