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060-2016_废电池处理中废液的处理处置方法

日期: 2024-05-02 15:07:48|浏览: 77|编号: 6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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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060-2016_废电池处理中废液的处理处置方法

ICS13.030.20 Z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6年废电池处理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2016-10-13发布 2017-05-01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6 前言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GBT1.1 2009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广东邦普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昌友实业有限公司、厦门蓝恒环保有限公司、潍坊科蓝新材料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有限公司、赣州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标准化研发有限公司。 研究推广中心 北京赛科康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 、 、 、 、 、 、 、 、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于海军 王强 王志伟 谢英浩 王强 盐里区韩城王齐林小张雪梅,李霞。

瑞雪李子仪 Ⅰ/— 2016 废电池处理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废电池处理废液处理处置的术语和定义电解液金属离子回用处理处置方法, .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处理处置方法的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旧电池,仅涉及废旧锂离子电池、废镍氢电池回收利用中废液的处理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危险废物识别的一般原则。 废水综合排放达标。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旧电池。 、 、 、 失去使用价值而废弃的电池成品和半成品包括电池在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一致性。

3.2 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报废品、过期品以及不合格电芯、报废电芯、不合格电芯。 废电池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包括电解液金属离子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等。 4、电解液的处理处置方法 4.1 来源及成分,(该方法主要处理废电池中的电解液废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主要是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亚乙酯等碳酸盐有机溶剂,废镍氢电池电解液主要是含氢的碱性水溶液。 4.2 方法概要、()、()、废电池电解液燃烧处理产生的废气中含有氟化氢、HF、二氧化碳、CO2、五氧化二磷()、等酸性气体。 PO被碱性溶液吸收 2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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