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 2024-06-20 19:21:43|浏览: 93|编号: 7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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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个近百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达到了60%,今年2月4日签订合同,3月12日就收到了预付款,大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现在项目进展非常顺利!”湖北省随州市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财务总监高兴地说。

“采购资金预付,是从供应商切身利益出发,着眼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魏波介绍,“我们鼓励采购资金预付,是为了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中标(成功)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合同签订生效后,符合条件的预付采购资金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这样不仅可以让中标供应商尽快拿到资金组织生产,还可以提高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能力。”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充足的流动资金,随州市财政局鼓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和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在扩大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预付比例方面有所突破。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立即向符合条件的中标(成功)中小企业预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对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可预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40%的款项。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后,应在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款项支付至供应商合同约定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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