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置制度

日期: 2024-06-21 11:13:54|浏览: 63|编号: 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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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置制度

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系统(精选10篇)

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法律、法令、政策制定的规范性或指导性、约束性的适用性文件。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制度,欢迎阅读收藏。

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系统 第一部分

废物是任何注定要被扔掉的东西。

在实验室中,废物的最终处理与其污染的净化密切相关。对于日常用品,很少有污染材料需要真正从实验室移出或销毁。大多数玻璃器皿、仪器和实验室工作服都可以重复使用或再利用。废物处理的第一条规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在实验室中进行净化、高压灭菌或焚烧。

1. 丢弃所有用于处理潜在传染性微生物或动物组织的实验室物品之前,应考虑的主要问题是:

1. 是否已采取规定的程序对这些物品进行有效的净化或消毒?

2. 如果不是,它们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包装,以便在现场焚烧或运输到另一个有焚烧设施的地方进行处理?

3. 当已净化的物品被丢弃时,它们是否会对直接参与处置的人员或可能接触到丢弃物品的设施外的人员造成任何潜在的生物或其他危害?

2. 清理污染

高压灭菌是首选的去污方法。需要去污和丢弃的物品应放入容器中(例如,可高压灭菌的塑料袋,根据内容物是否需要高压灭菌和/或焚烧进行颜色编码)。也可以使用可以去除和/或杀死微生物的替代方法。

III. 处理和丢弃受污染材料和废物的程序

感染性物质及其包装必须进行识别和单独处理,相关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法规。废物可分为以下类别:

1. 未受污染(非传染性)的废物,可重复使用或再利用,或作为普通“家庭”废物处理

2. 受污染(感染性)锐器——注射针、手术刀、刀具和碎玻璃;这些废物应收集在有盖、不易刺破的容器中,并作为感染性物质处理

3. 经过高压灭菌和清洗去污后可重复使用或重新利用的去污材料

4. 高压灭菌后丢弃的污染材料

5.污染物质直接焚烧。

1. 尖锐物体

注射针使用后不得重复使用,包括不得从注射器中取出、放回针套、剪断,应完好无损地放入一次性锐器容器内。单独使用或与针头一起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应放入一次性锐器容器内焚烧,必要时可先高压灭菌。

一次性锐器容器必须防刺穿,且不得装得太满。当容器装满四分之三时,应将其放入“传染性废物”容器中进行焚烧,之后如果实验室程序需要,可以对其进行高压灭菌。一次性锐器容器绝不能丢弃在垃圾填埋场。

2. 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受污染(具有潜在传染性)材料

任何被污染的(具有潜在传染性的)材料在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时不应事先清洁,并且任何必要的清洁或修复都必须在高压灭菌或消毒后进行。

3. 丢弃受污染(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质

除了按上述方法处理的锐器外,所有其他受污染(可能具有传染性)的材料都应在防漏容器(例如,颜色编码的可高压灭菌塑料袋)中高压灭菌,然后再处理。高压灭菌后,物品可以放入运输容器中,然后运往焚化炉。如果可能,医疗机构的废物不应在垃圾填埋场处理,即使经过净化处理也是如此。如果实验室有焚化炉,可以省略高压灭菌:受污染的材料应放入指定容器(例如,颜色编码的袋子)中,并直接运往焚化炉。可重复使用的运输容器应防漏,并配有紧密贴合的盖子。这些容器应消毒和清洁,然后送回实验室重新使用。

每个工作站都应放置废物容器、托盘或罐子,最好是不易破碎的容器(例如塑料容器)。使用消毒剂时,废物应与消毒剂充分接触(即不应有气泡),并根据所用消毒剂保持适当的时间(见第 14 章)。废物容器应在重复使用前进行高压灭菌和清洁。

焚烧受污染物质必须得到公共卫生、环境保护部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官员的批准。

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系统第 2 部分

1、目的: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工序中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进行合理的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运营过程中废弃物及危险废物的控制及综合处理。

2、职责: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贮存。

三、管理措施

各责任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和标签。

4、办公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灯泡、电池。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液、包装物。

5、质检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受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材料。各办公区废弃物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安全经理负责不定期监控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情况。

6.办公、检验活动产生的废包装物、实验室废弃物、办公废弃物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并由专人定期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垃圾回收站,并做好记录。

7、安全经理应每月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进行分析、评估。

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系统 第 3 部分

为维护我县县容县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问题食品的后处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管理制度

1.各餐饮单位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规定。

2、各餐饮单位须按要求与城管局签订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协议。

3、严禁餐饮单位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单独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茎、动物内脏、毛皮等)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有盖垃圾桶,泔水垃圾(餐饮残渣、米、菜、汤、锅底、样板加工材料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城管局收集处理后回收给农户。

5.指定专人负责餐厨垃圾的处置,建立完整的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接受监督检查。

第 2 章 食品处理系统出现问题后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边报告边调查处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尽量减少事故后果。要遵循预防为主、科学处理、迅速正确、综合治理的原则。

2.制定事故调查工作计划;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调查内容:事故单位概况;发生事故的食品名称、来源、数量、流向;事故过程及应急处置情况;事故造成的健康损害及死亡情况;事故主要原因;流行病学调查及有关检测、诊断、鉴定结果;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预防及整改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参与事故调查的主要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

4.对问题食品,追溯源头,封存扣押,集中处置。

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系统第 4 部分

幼儿园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环境是每个人的共同财产,人人都有责任保护和爱护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教育功能。

1、营造绿色、美观、整洁、适合儿童教育的环境。

2、自觉遵守园区物业管理、绿化管理制度,增强环保意识。

3. 教职工及家长应自觉保持幼儿园环境整洁,不要在幼儿园内大声喧哗,将噪音减少到最低限度。

4、家长来幼儿园时严禁吸烟、吐痰、乱扔垃圾。

5、每学期开展一次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环保主题教育活动,如爱护树木花草、关爱小动物、认识环保标志等。

6、利用晨会、宣传栏、家长学校等方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7、大型活动期间,请小朋友不要在公共场所涂鸦、乱扔垃圾,不要破坏花草树木,保持场地清洁。

8. 不乱涂乱画、不乱扔垃圾、使用垃圾袋、白纸双面使用、关好水龙头。环境教育系统

1、师生自觉学习环保知识,定期举办环保讲座,向学生灌输环保理念。

2.在学科教学中,教师在实施学科教学的同时,应根据学科本身的特点,有机地向学生灌输环境保护知识。

3、利用节日庆典、少先队活动等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绿色创造活动。

4、节约水、电、纸等资源。离开时请关闭水龙头、电灯。不用时不要打开电风扇。长时间不使用电脑时,必须关闭主机和显示器。

5、不使用一次性物品,不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废电池等,班级要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工作。

6. 爱护花草树木,不要折断树枝、摘花、踩踏草地。

8.少用一次性用品,节省地球资源。

9.购买环保电池,减少环境污染。

10、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善待生命。

11、认清绿色食品标志,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12、购买无污染食品,保护生态环境。

13、维护绿地,捐钱植树,做绿色守护者。

14、成为一名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环保宣传。

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系统 第 5 部分

1、食堂每天清理垃圾,即随时有垃圾,随时清理。垃圾池存放垃圾时间不超过2小时,学校专职保洁员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归原源头自有。

2、每次垃圾池清理完毕后,应及时清扫、冲洗,确保整洁。

3、每天有专人负责清理食堂污水,并与垃圾一起送至垃圾中转站,并有交接记录。

4、各责任人员应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

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系统 第 6 部分

1、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应有专人管理。

2、食品加工区应配备带盖的密闭容器,用于存放废弃物或垃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应与加工容器明显区分,并标明“厨余垃圾”或“垃圾”字样。

3、餐厨垃圾应及时放入专用容器,不得泄漏、溢出。

4.严禁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垃圾,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公共卫生间、公共场所等场所。

5、食品加工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袋装,投放到指定垃圾围栏或垃圾收运区域,防止泄漏、散落。

6.食品加工、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油脂、地沟油)处理应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其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7、对餐厨垃圾处理另有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系统 7

1、食堂内的所有剩菜、菜叶等废弃物必须进行分类处理。

2、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将剩菜剩饭带出食堂。

3. 剩菜剩饭由饮食生活小组长负责收集,并由承包商运出。

4、严禁承包方利用边角料加工“地沟油”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终止供货,并报请主管部门查处。

5、食堂垃圾必须按时收集至垃圾池,禁止堆放在食堂或厨房内,禁止随意倾倒。

6.禁止使用剩菜。

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系统第 8 部分

1. 项目概况

逸塔环保砖厂废弃物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及砖厂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废浆的清理及运输、固体废物的清理及运输、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合格产品的清理及运输、砖厂生产车间外的环境卫生、砖厂厕所的保洁等。

2. 垃圾分类

固体废物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可分为危险(有毒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按技术处置能力和经济效益可分为可回收废物和不可回收废物。

2.1 危险(有毒、有害)废物

危险(有毒有害)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经国家统一方法鉴别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化学反应性强、对环境有污染的固体、半固体和液体废物。如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电池、废电脑配件、含铅废物、石棉废物、废有机溶剂、废电镀液、电镀槽污泥、表面处理酸碱残渣、废油品(油抹布、手套)、办公用品(硒鼓、纽扣电池、墨盒、灯管、修正液等)等。此类废物需由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处理能力的单位吸收处理。

2.2 一般废弃物

一般废弃物:指施工、办公过程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半固体(泥浆状)及无害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办公垃圾和建筑垃圾。

2.3 可回收废弃物

可回收废弃物:指可回收利用的纸张、外包装、建筑废料等;

2.4 不可回收废弃物

不可回收垃圾:指没有直接用途,可以永久丢弃(需要处置)的垃圾;

3. 废弃物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按照“分类回收、集中贮存、统一处置”的原则予以有效管理。

3.1 清理、堆放和运输

(1)清洁:生产设备废泥浆清理频率,除特殊情况外,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服从砖厂管理人员下达的清洁指令;生产垃圾及厕所清洁每天一次。

(2)堆放:收集的固体废物应存放在项目部指定的存放区域/地点,生活垃圾由个人收集并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地点,不得随意抛掷、倾倒或乱堆放。

(3)运输:原则上,指定区域收集的废弃物每季度运出一次,特殊情况须服从砖厂管理人员指挥。

3.2 交通

(1)根据耒阳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公布的运输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及车辆名录,选择运输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及车辆。

(2)进入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检查是否持有环卫部门颁发的建筑垃圾处置批准文件。

(3)检查运输车辆是否符合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号规定和密封要求。

(4)确保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状况良好并由驾驶员负责车辆保养,车辆不超载。装载垃圾后及时冲洗车辆,确保车辆不整洁不离开施工现场,车厢不密封。

3.3 处置

(1)指定专人负责固体废物的处置,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实行不同的处置方式。

(2)项目部应及时安排利用可再利用的固体废物,只要不影响产品质量,施工人员应尽量节约、回收利用。

(3)项目部应安排再生固体废物转售给有资质的废物回收利用单位。

(4)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应定期由废物处置人员处置,并委托具有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签订合同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协议、发票、资质、营业执照等)。

(5)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应由废物处置人员进行分类包装,委托政府指定的专业处置点处置,并签订合同,并留存相应证明文件(合同、协议、发票、资质、营业执照等)。

(6)公司利用建设单位现有的生活垃圾处理渠道处置生活垃圾时,应有建设单位和公司的文件记录,证明生活垃圾处置的合规性。

3.4 清洁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1)清洁人员须为身体健康的成年男性。

(2)清洁过程中,衣着必须符合《电力安全条例》。

(3)清洁前必须确定所要清洁的生产设备已断电,必须先填写停电联络单,在收到停电联络单回复,确认设备已关机后,方可进行清洁工作。

(4)清理完毕后,需经过砖厂管理人员的确认。

4. 监督、检查和跟踪

(1)每周检查固体废物处理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2)项目部在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境进行定期检查时,应将废弃物处置作为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记录在检查记录中。发现问题,应开具整改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食品生产废弃物处理系统 9

1。目的

本制度是为了保证实验室环境洁净,防止污染而专门制定的,对实验室进行消毒,合理有效的处理实验室废弃物,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而专门制定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工作环境、实验桌、工作服、移液器等、所有废弃标本、使用过的耗材等的清洁和消毒。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应熟悉并遵守此程序。

3. 职责

3.1 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员负责实验室消毒以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废液的收集和处理。

3.2 生物安全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消毒工作和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

4 具体要求

4.1 实验室清洁消毒

4.1.1 消毒剂的配制

4.1.1.1 2g/l有效氯消毒剂的配制:按消毒剂说明书配制终浓度为2g/l的有效氯消毒剂。

4.1.1.2 实验室各区域清洁消毒工具专用,不可混合,配制的消毒液仅限当日使用,如隔夜使用,应按照本SOP重新配制。

4.1.2 紫外线消毒

4.1.2.1 紫外线消毒的时间应根据需要设定,通常为30分钟,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时间。

4.1.2.2消毒完毕后,关闭电源开关。

4.1.3 实验室消毒和清洁程序

4.1.3.1 每次实验前后一天应彻底消毒各个区域,包括实验室桌子和地板。

4.1.3.2 实验过程中若有标本或试剂溅出,应立即用含2g/l有效氯消毒剂的湿布覆盖污染处30分钟,再擦拭,再用清水冲洗,并做好记录。

4.1.3.3 实验结束后,用含2g/l有效氯的消毒液清洁桌面,并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

4.1.3.4 实验结束后,打开室内紫外灯对实验室进行消毒,消毒时间至少30分钟。

4.1.3.5实验结束后,应使用含2g/l有效氯的消毒剂将各区域的所有仪器设备擦拭干净。

4.1.3.6 每次使用完移液器、镊子后,用75%酒精棉球擦拭。

4.1.3.7 每周对清洗的工作服进行高压灭菌后进行洗涤消毒,不同实验区域的工作服应隔天洗涤一次。

4.1.4 生物安全柜消毒清洗方法

a. 一件作品完成后,所有容器及用具应用75%乙醇消毒后方可带出。

b.操作人员在一天工作结束后应用75%乙醇擦拭工作台、生物安全柜两侧、后壁、观察窗玻璃内壁。

c.打开生物安全柜的紫外线灯照射30-60分钟,对工作表面和内部环境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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