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常见问题的50个问答

日期: 2024-06-27 19:10:44|浏览: 68|编号: 7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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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废物常见问题的50个问答

1、无水乙醇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吗?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的包装桶,凡不含有或者未被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污染的,原则上不属于危险废物。

2.电路板废料属于危险废物吗?

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旧电路板,包括其所附元器件、芯片、插件、插针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900-045-49,请交由有合法资质的单位依法处理。

3. 工厂是否要求每年转移一次危险废物?或者多久转移一次?

答:危险废物转移次数没有限制。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可根据生产实际安排危险废物转移活动,转移过程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另外,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确需暂时贮存的,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并须将暂时贮存的时间、地点、防护措施等向环保部门申报。

4、纯净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规定,含有毒性危险废物或者被毒性危险废物污染的废弃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请根据水源地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5.工业洗涤剂桶属于危险废物吗?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含有或被有毒、感染性危险废物污染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为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工业洗涤剂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取决于工业洗涤剂的成分,如果工业洗涤剂的成分有毒,包装桶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6、锂电池及含锂电池的产品报废后属于危险废物吗? 如何处理? 国家目前有相关规定吗?

答:未拆解的锂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电池回收点请咨询物资回收部门。《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鼓励锂电池回收利用。国家相关部门也在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包括锂电池在内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鼓励通过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电池生产企业等建立回收体系。建议将锂电池交由就近的再生资源回收部门处理,或寄给产品生产企业。

7.废旧保温棉算危险废物吗?硅酸铝保温棉、玻璃棉算危险废物吗?如果是废物代码,属于哪一类?

A:如果使用的保温棉为石棉,则分类为危险废物“维修、更换含有石棉材料的隔膜、隔热体等设施以及更换车辆制动衬片产生的石棉废物(900-032-36)”。如果保温棉为硅酸铝、玻璃棉等材质,则应根据纤维的细度、毒性判定为危险废物。

8.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吗?对应的危险废物代码类型是什么?

答:导热油炉更换下来的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对应的是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矿物油及其他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矿物油的废物(900-249-08)”。

9、饮水机(RO水机)安装的滤芯主要有活性炭和pp滤粒,更换后需要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吗?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规定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15-13。《豁免管理名录》规定,未按分类收集的家庭危险废物,全程不得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10、未拆解的整块废旧电路板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如是,属于哪一废物代码?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电路板(包括废电路板所附的元器件、芯片、插件、插针等)属于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5-49。

11、笔记本电脑废弃的锂电池如何处理?

答:未拆解的锂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电池回收点请咨询物资回收部门。《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鼓励锂电池回收利用。国家相关部门也在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包括锂电池在内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鼓励通过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电池生产企业等建立回收体系。建议将锂电池交由就近的再生资源回收部门或送交产品生产企业。

12、公司产生的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吗?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含油抹布的豁免条件是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豁免内容是全过程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但其危险废物性质不发生改变。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处理;禁止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固体废物法律法规的规定。

13. 装有墨水的墨水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在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变质、不合格、废弃、假冒油墨,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99-12,危险特性为毒性。废弃的含有或被有毒危险废物污染的包装物、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14. 空油漆罐是危险废物吗?水性漆是危险废物吗?

答: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危险废物”作出定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变质、不合格、废弃、假冒的油墨、染料、颜料、涂料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99-12;含有或被有毒、感染性危险废物污染的废弃包装、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15、船舶油舱中清除的油泥属于哪一类危险废物?其编号是多少?

答:代码为:HW08 900-210-08 或 900-249-08。

16. 废铜线、含有切削液的废屑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是什么?

答:废切削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HW09,危险特性为毒性。含有切削液的废铜线、废刨花等未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的定义,此类废物虽然不在《名录》中,但仍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经鉴别不具备危险特性,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17. 打印机里的硒鼓属于危险废物吗?如果是,它在国家废物清单中属于哪一类?是否需要找有资质的回收商回收?如果不属于国家废物清单中的危险废物类别,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废物处理?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中尚未列入“打印机硒鼓”。

18.甲苯二异氰酸酯属于什么代码?HW49?是废包装桶还是氰化物?

答:《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规定,甲苯二异氰酸酯,商品名为甲苯-2,4-二异氰酸酯,CAS号为584-84-9,属于有毒物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目录》(部令第39号),含有或被有毒、感染性危险废物污染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

19、生活垃圾渗滤液过滤后的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请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答:判断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我们一般会先查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如果在名录中,就是危险废物,如果不在名录中,但有相应的危险特性,就要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危险废物鉴定。生活垃圾渗滤液干化后的污泥虽然不在名录中,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建议进行鉴定。

20. 镍氢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吗?如果是,其在危险废物目录中的代码是什么?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规定,废旧铅酸电池、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尚未将镍氢电池纳入其中。

21、活性炭中含有千分之一的离子交换树脂,是普通废物还是危险废物?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39-49;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15-13。

22、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置总量是否等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数量加上发证数量的20%?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均规定,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禁止从事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超过原核准的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应使用目录中的哪个代码?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尚未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24、工厂产生的电脑等电子废弃物该如何妥善处理?具体方法有哪些?应该交给哪家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答:电子垃圾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目前广东省有资质的单位有清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清远桑德、广东盈佳、顺德新环保、汕头TCL德清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茂名天宝公司等,这些单位都是国家基金补贴定点单位。

25、生产线使用的废墨(油性)笔、废印台、含有墨水的废印台,这些废物属于企业的危险废物吗?还是属于办公用品?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变质、不合格、废弃、假冒等油墨均属于危险废物。居民家庭生活垃圾,若未进行分类收集,可能全程不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6、企业利用自备焚烧炉设备焚烧危险废物应遵循什么排放标准?

答:鼓励企业配备焚烧炉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外排量。企业焚烧炉应当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01)的规定。

27、镀锡后产生的废锡渣应归入哪一类危险废物处理?

答: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分类应根据废物的特性进行。建议电路板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锡渣按照336-059-17进行处理。

28. 更换下来的破损 LED 荧光灯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没有提到“LED荧光灯”,只规定“废含汞荧光灯及其他废含汞光源”属于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23-29。

29、类似生活垃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造纸废渣)可以送垃圾焚烧厂焚烧,需要什么手续?可以跨城市转移焚烧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焚烧处置,焚烧处置企业无需取得专门的许可资质,可以跨城市转移焚烧。

30、不饱和聚酯树脂捏合成型料注塑后产生的边角料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不饱和聚酯树脂捏合成型料经过注塑机加热固化(温度约100摄氏度)后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属于危险废物。

3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应如何处置?

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应当优先回收利用,剩余不能回收利用或者无法回收利用的废物送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或填埋设施处置。

32、清洗机器产生的拉伸油、拉伸膏以及使用后产生的废弃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吗?

答:清洗机器产生的拉伸油、拉伸膏属于危险废物,拉伸油、拉伸膏使用后产生的废弃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

33.一般工厂照明使用的家用型“废日光灯管”,若不单独收集,是否豁免并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名录》规定,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荧光灯管不单独收集,可全程豁免危险废物管理。含汞废旧荧光灯管的豁免范围不包括“一般工厂”。其他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不具备危险特性的光源,不建议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34、工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应如何处理?如包装废弃物、便条纸等。

答:如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设施接收条件,可以由环卫部门接收处置;也可送交符合环保要求、有相应处置能力的专业设施集中处置;如产生量较大,可办理相应环保手续,建设标准化设施,集中处置本行业或同行业产生的同类垃圾。

35.水性漆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吗?

答: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虽然不在《目录》内,但仍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经鉴别为不具备危险特性,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36. 油罐污泥和油脂分离器废物是否被视为危险废物?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矿物油罐污泥、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37、储能系统铅酸蓄电池若作为整体资产转让,是否需要履行危废转移手续?

问:工厂的储能系统(铅酸电池)资产所有权整体转移(有合法的资产转让合同),买方将整个系统搬移到异地安装使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办理危废转移手续?

答:报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转移时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的相关规定。尚未报废的铅酸蓄电池不属于固体废物。

38、双氧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氧化铝、废钯催化剂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分类为HW49;废钯催化剂属于废催化剂,分类为HW50。

39、公司空气压缩机干燥用的氧化铝属于危险废物吗?

答:氧化铝可以作为干燥剂、吸附剂等,需要根据吸附干燥的具体工艺和材料来鉴别。

40、建设工厂、处置设施等,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吗?

答:建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包括工厂,属于假设性项目,必须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设施建成后,即可按程序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及相关条件、信息要求可在广东环境保护公共网查看,也可以拨打我部便民窗口电话:进行咨询。

41、双酚A固体环氧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吗?

答:双酚A环氧树脂因具有毒性,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13有​​机树脂废物类别。

42、降低自来水硬度生产锅炉水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吗?

答:“废离子交换树脂”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HW13类900-015-13,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处置。“废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虽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但仍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将其认定为危险废物。若经鉴别不具备危险特性,则不属于危险废物;若经鉴别为危险废物,则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处置。

43、母公司能否利用全资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外承接业务?

答:根据《固体废物法》的有关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44、第三方在线监测作业产生的废液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他按照协议处理废液可以吗?

答: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指南》,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判定。COD在线监测废液中往往含有强酸和汞、铬等重金属,实际操作中按危险废物管理,废物代码为900-047-49。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规定污染企业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污染企业的委托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

45、船舶在海上产生的含油废水是否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答: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船舶排放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远洋运输进入内河、港口的船舶,必须符合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残油、废油必须回收利用,禁止排入水体。交通运输部《港口经营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为船舶提供码头、转运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必须具备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的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因此,船舶含油污水按规定由码头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码头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污水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6、工厂危险废物贮存期限有什么规定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情况。关于您询问的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现行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地方环保部门一般要求日常监管期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年度管理计划中如实报告。

47、《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废止后,严控废物名录是否也作废?可以当做一般废物处理吗?

答:《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被省人民政府第242号令废止后(原严控废物名录亦废止),严控废物的概念及相关事项不复存在。原有的六类严控废物必须按照《固体废物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即必须交由拥有处理此类固体废物的技术和工艺设备,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企业处理。

48. 公司拟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新建设施或新项目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保护手续。

49.豁免的危险废物900-451-14可以直接卖给废物回收站吗?

答:900-451-13(废旧覆铜板、印刷电路板、线路板经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的废树脂粉)在符合豁免条件的前提下,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某些环节的豁免范围。其他环节或不符合豁免条件的环节,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不得交由一般废物回收站处理,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50、危废处理公司名称变更,原名称下的资质还有效吗?

答: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你公司应尽快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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