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案受害者家属诉抚州民警“网暴”一审宣判 当事民警公开道歉并赔偿

日期: 2024-07-20 19:11:06|浏览: 111|编号: 8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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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案受害者家属诉抚州民警“网暴”一审宣判 当事民警公开道歉并赔偿

“真的不容易。”康女士告诉潮报记者,她也曾给福州检察院写过投诉信,举报辛平对被害人的诬告陷害、违法犯罪、违反党规党纪等行为,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反馈。“辛平也已经到任,现在判决结果出来了,我再去举报他。”

据潮新闻报道,2020年8月8日,刚刚刑满释放的江西省乐安县44岁男子曾春亮在六天内连续杀害同县山砀镇居民熊某梅、其丈夫康某国、山砀镇后坊村驻村扶贫干部桂某平,并致康某国7岁孙子吴某元重伤二级。2021年12月23日,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被执行死刑。

康女士及家人接受采访时称,曾春亮案发前,2020年7月21日曾携带螺丝刀、手电筒等工具潜入康女士父母家中,被发现后用螺丝刀划伤其兄长后逃走。对此,康女士兄长曾两次报警。

事发后,康女士多次在微博发声,称家人认为乐安县公安局处理其家人的报案不当,调查不严肃、不严谨、不保密,不顾及报案人的安全,导致曾春亮得知报案后对受害人进行打击报复。她还要求抚州市公安局对乐安县公安局是否存在失职行为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康女士认为,自己和家人因在微博上的所作所为,遭到了网络攻击。微博用户“摄影师老卡”多次表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钱”、“喝血流”、“什么都改变不了你们家人隐瞒的事实,吸毒、追责、索赔、再次吸毒、身份确认完毕”等。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以及该账号此前发布的内容和与其他网友的互动,康女士认为,该账号的主人是福州市公安局民警辛平。

微博用户“摄影师老卡”留言截图 来源:微博

辛平接受潮报记者采访时称,该微博账号为福州当地一家照相馆老板所有,自己喜欢摄影,该老板是自己的粉丝。康家提起民事诉讼后,潮报记者再次联系辛平,但他挂断了记者电话。此后,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但电话始终占线。

2020年11月底,康女士与姐姐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辛平及新浪微博独立注册的公司北京微盟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当时康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诉讼结束后,新浪微博配合调查,进一步确认“摄影师老卡”就是辛平。据媒体报道,2021年12月27日,福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辛平同志在此过程中有些冲动,没有了解情况,确实我们市局党委也根据他的情况做了处理。”

时隔多年,康女士终于拿到了判决书。但她最后还是强调,将继续调查当地相关部门在此案中的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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