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电气篇),赶紧收藏学习吧!

日期: 2024-10-26 09:07:41|浏览: 7|编号: 10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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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电气篇),赶紧收藏学习吧!

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单位在施工前有专业的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符合规范、标准和质量要求。电气施工图是电气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审查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顺利施工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文章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电气部分),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5 电气专业

5.1 政策审查

▌5.1.1 绿色建筑

5.1.1.1 绿色建筑星级如何界定?

答:落实山东省及各市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法规。例如,济南市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或主导投资的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他投资公共建筑应当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高层建筑应符合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含住宅及地下车库,不含配套公共建筑)应符合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5.1.1.2 什么是政府投资项目?机构建设项目是否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答: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通过直接投资或注资方式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代建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即国家发改委、审批局批准的项目均为政府投资项目。

5.1.1.3 绿色建筑的设计内容如何在图纸中体现?

答:设计文件中应专门设立绿色建筑一章,明确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审图机构对控制项目进行审查。当所有控制项目均符合标准时,该项目的绿色建筑将达到基本水平要求。

▌5.1.2 装配式建筑

5.1.2.1 哪​​些项目需要装配设计?

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71号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或者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新建校舍,宜采用钢结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确定的装配式建筑建设比例建设装配式建筑。

5.1.2.2 装配设计内容在图纸中如何体现?

答:设计说明中应有装配式建筑的专用电气说明。图纸审查机构按照《山东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8年版)的要求进行审查。

▌5.1.3 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5.1.3.1 居民区充电桩比例是多少?

答:各个城市的充电桩比例和数量不同,应遵循山东省及各个城市充电桩比例的规定。例如,济南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配备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配备15%的停车位。住宅小区应配备10%的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100%建成。铺设至停车位,或预留施工安装条件。

5.1.3.2 充电设施预装条件是什么?

答:预留安装条件是指建设专用固定停车位的电缆桥架、保护管、电缆通道,在停车场各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的抄表室,从配电处敷设供电线路。室至电表计量室,并安装计量箱。 、表前开关、表后开关、预留电量、充电设备安装位置。

▌5.1.4 无障碍设施

5.1.4.1 无障碍设施电气专业评审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电气专业主要检查无障碍服务设施中照明、设备、设施以及用户控制的救援呼叫装置的开关和控制面板。

▌5.1.5海绵城市相关工程设施

5.1.5.1 海绵城市设施用电负荷水平是多少?

答:雨水处理回用设施用电负荷等级一般为三级。当储水箱因条件限制必须设置在室内时,雨水处理回用设施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5.2 海绵城市设施审核应注意什么?

答:(1)验证进线电缆应满足电压损失、保护灵敏度和机械强度的要求; (2)充水建筑物及建筑物内部钢筋上所有易触及的导电部位均应设有等电位连接,并应可靠接地; (3)室外配电线路宜采用双绝缘铜芯电缆。 (4)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013年版)》第3章的规定。 2 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等4.5章电气章节的要求。

▌5.1.6 其他

5.1.6.1 哪些自行车停放场需要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

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8号《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机构、政府等公共场所服务机构、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规定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充电设施等配套设施。

5.1.6.2 哪些建筑物可以配备通信线路或小型天线、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

答:根据《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要求,在建筑物上附接通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时,应当优先选择公共设施和事业单位所有的建筑物。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党政机关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当增设通信基础设施。基站、室内分机房的电力负荷和建筑面积应符合《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37/5057-2016的要求。

▌5.2 设计说明

5.2.1 当两个规范不一致时,是否只能执行最新的规范?难道“不合适”的规定就根本不执行吗?

答:所有现行规定都必须执行。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严格执行。如果某些规范是“可以”而某些规范是“不应该”,则“不应该”执行。不要轻易突破国家规定中消防“不适宜”的方面,因为国家消防审核要点,任何违规的“不适宜”都会在审核时作为意见提出。

5.2.2 设计说明中必须明确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答:1)项目概况应按顺序注明建筑类型、性质、面积、层数、高度(如高层类别、酒店星级、医院级别、体育场馆级别、车库类别等)明确负载水平并提供供电要求。提供依据);

2)多层建筑、工业建筑时,应注明室外消防用水量。主要是明确消防电力负荷等级;电力负荷分类及各种负荷容量(计算容量);

3)供配电方案;

4)线路敷设;

5) 防雷计算结果及类别、建筑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等级。

6) 电能节约

8)智能系统

9)抗震专题文章;

10)绿色建筑专题;

11)关于装配的特别文章。

▌5.3 供配电

5.3.1 一类车库为一级负荷供电单位,其消防电气设备由一级负荷供电。一类车库的一般照明属于什么级别的负荷?能否按3级负载供电?

答:一级车库消防电气设备按一级负荷供电。普通照明属于三级负载,按三级负载要求供电。

5.3.2 平面图中是否有消防分区示意图?

答:平面图中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时,应当提供防火分区划分示意图。

5.3.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第3.0.9条,备用电源用电(负载)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是否意味着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不能共用柴油发电机?

答:柴油发电机组可以共用。应急供电系统的划分是从主线开始,而不是从发电机开始。照明和电力是独立的系统,也从主线开始。这并不意味着照明和电力与变压器是分开的。

5.3.4 变电站设计中,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如何分配?

答:变电站内应设有单独的消防负荷配电柜。消防负载和非消防负载可共用母线,或在变压器两侧均有引出线。消防和非消防负荷应设置单独的开关,但变压器应增设主开关。

5.3.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第9.3.5条第1款,电梯机房的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机房的照明和通风和滑轮室; 2)车顶、机房、底坑底部的汽车电源插座; 3)井道照明; 4)报警装置。为电梯供电的双电源箱位于电梯机房内。双电源箱的主开关真的不能切断上述电源吗?

答:不是。这里的电梯机房总电源开关是指电梯自身控制箱的总电源开关。上述供电电路可接入电梯机房的双电源切换箱。

5.3.6 变压器室的设计深度应如何确定?

答:20(10)/0。4kV变电站室由其他部门设计时,施工图设计内容应满足土建预留条件和变电站详细设计预留条件。其中,低压配电系统应包括干线的负荷名称、安装容量、需求系数、计算负荷、功率因数、计算电流、前级断路器整定电流、电缆选择、变压器分布等电路;配电柜布置示意图;变电站接地及等电位联结图;应明确各回路是否设有电气火灾监控、能耗监控、消防、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等。

5.3.7 住宅建筑内额定载重量为2级的乘客电梯的供电要求是什么?

答:为保证电梯可靠运行,提高电梯供电可靠性,应采用满足二次负载的双电源供电,并在机房内安装双电源自动切换箱。

5.3.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2019第13.5.5条规定,摊位式家电商场、批发市场等设有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场所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或限制器。流动式电气火灾保护器。储存仓库、电动汽车充电等场所的终端电路应安装限流电气消防保护器。设计时是否需要严格执行这条规定?

答:应遵循设计标准。商场、市场只能设置一种故障电弧火灾探测器和限流电气火灾保护器;充电桩应配备限流电气火灾保护器。

5.3.9 新建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如何设计?

答:按照当地政府文件要求执行。建议在充电桩电表箱内添加智能控制器,以降低充电桩电量的同时使用系数。

5.3.10 变电站采取加高地面、设置防水门槛等措施后,是否还需要在电缆沟内找坡、在最低点建集水坑、设置污水泵?

答:变电站电缆夹层、电缆沟、电缆室均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无需安装固定排污泵。

5.3.1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控制器可以安装在变电站室内吗?

答:不需要。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2019年第13.5.9条的要求,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控制器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内。

5.3.12 事故通风用通风机是否应在室内和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

答:应该设置一下。根据《工业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第6.4.7条的要求,事故通风用通风机应在室内和靠近室外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门。

5.3.13 宿舍、宾馆工程中,门厅(大堂)、楼梯间、主要走道、通道等照明及安全防护系统的电气负荷水平如何设计?

答:供电电源应不低于二级负载。大型酒店项目运行管理的乘客电梯、生活给水泵、排水泵、计算机系统等应不低于一级负荷。

5.3.14 无障碍厕所内靠近厕所设置的救援呼叫装置应能供坐在厕所上的人和倒在地上的人使用。如何设计呢?

答:根据GB 55019-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行通用规范》第3.1.8条第六款解释的要求,0.85m~1.10m高度应安装1个救援呼叫装置距地面0.5m,或设置救援呼叫线。

5.3.15 无障碍服务设施中用户控制的照明、设备、设施的开关和控制面板有哪些特殊要求?

答:根据《建筑和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第3.1.6条的要求,无障碍服务设施中用户控制的照明、设备、设施的开关和控制面板应易于识别,距离地面高度宜为0.85m~1.1m。

5.3.16 建筑内电气设备间、智能设备间的具体地面标高要求是怎样的?

答:建筑物的电气设备间、智能设备间,地面或门槛应高于楼层地面,高差不应小于0.10m。当位于地下层时,不宜小于0.15m。详见GB 55024-2022《建筑电气与智能建筑通用规范》第2.0.3条要求。

5.3.17 电气和智能竖井能否与热烟竖井相邻?

答:不需要。根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建筑通用规范》GB 55024-2022第6.2.8条规定,电气与智能竖井不应靠近厨房烟道、消防排烟竖井、有热力管道的管井。 。

5.3.18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2022第4.3.1条要求,从建筑外部引入的低压电力线路应在主配电箱受电端设置具有隔离功能的电器(内阁)。 。有必要使用带隔离功能的断路器吗?可以使用隔离开关吗?

答:必须安装具有隔离功能的电器。如果使用断路器,则必须具有隔离功能,也可以使用隔离开关。

5.3.19 含有爆炸性气体的建筑物是否需要划分爆炸危险区域?

答:应提供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意图,并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防爆要求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

5.3.20 电力变压器、电机、交流接触器、照明产品的能效等级有哪些要求?

答:电源变压器、电机、照明产品应满足现行标准二级能效要求,交流接触器能效等级应高于三级。

5.3.21 无障碍电梯的呼叫按钮、电梯操作装置和到站声音的安装高度应符合2021年-2.6.1条的规定。这篇文章还需要电气专业在设计文件中表达吗?

答:不可以,如果建筑专业选择了无障碍电梯,则视为满足上述要求。

5.3.22 电气设备间邻近经常积水的地方时,应采取防水​​措施。除了做双层墙外,隔墙两侧都做防水可以吗?

答:不。

5.3.23 为了避开电气设备室正上方经常积水的地方,在两者之间建有夹层。夹层净高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答:净高应不小于0.8m,以满足维护要求,并采取通风措施。

▌5.4 消防电源

5.4.1 消火栓泵和洒水泵可以使用两组双电源吗?消防设备可以共用双电源吗?

答:根据消火栓泵、喷淋泵的功率和计算电流值,当主进线开关设定电流不大于315A时,应采用一套双电源。当主进线开关整定电流大于315A时,应采用两组双电源。

5.4.2 消防控制室与保安控制室共用时,是否可以采用双配电箱供电?

答:不需要。消防和安防属于不同的系统,对供电的要求也不同。控制室照明电源可由消防系统双电源箱引出。

5.4.3 车库污水泵属于消防设备吗?

答:消防排水可以,否则不行。消防电梯集水坑、消防泵房内的排水泵、消火栓系统的自动喷水装置、排污泵等均属于消防设备。

5.4.4 消防水泵房、变电站的送排风机如何供电?

答:消防泵房、变电所内的送、排风机应根据消防负荷等级供电。

5.4.5 在地下车库的同一防火区内,相同性质的负载是否可以共用双电源箱?

答:可以使用同一个双电源盒,算是末端切换。

5.4.6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GB 50016-2014第10.1.6条规定,消防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供电电路。专用供电回路是指变压器配电间低压配电柜专用出线回路或变压器配电间低压配电柜专用出线回路。消防电气设备的上级电路?

答:是指从建筑物主配电室低压母线引出的独立回路。如果变压器室在建筑物内,则为从变压器室低压柜单独引出的电路;若大楼内无变压器房,则低压进线从大楼主配电室低压柜单独引出。电路。

5.4.7 消防泵、消防电梯、防排烟排风机等设备末端配电线路断路器如何选择?

答: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排风机等设备末端的配电断路器不应设置过载保护。上级断路器的过载保护脱扣电流应不小于上述设备额定电流的1.5倍。选择应与断路器整定电流相匹配。

5.4.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9.2.2条规定,火灾配电线路中不应安装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但山东省地方标准《电气火灾设计》 《监控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 2863-2016要求制定,如何实施?

答:不需要设置仅用于消防的配电线路,但需要设置用于正常和消防的配电线路。

5.4.9 什么情况下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答:当建筑物内设有主变电站和分支变电站时,主变电站至分支变电站的35kV、20kV或10kV电缆应采用耐火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

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的主供电线路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或沟内并布置在电缆井或沟两侧的消防配电线路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特级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单体地上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高层公共建筑)消防供电干线和分支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低压配电干线应采用防护设备、火灾预警电缆。

5.4.1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年标准11.0.12规定,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有机械应急泵启动功能,并应保证在发生故障时有管理。消防控制柜内的控制电路出现故障。授权人员紧急启动消防泵。如何实现?

答:设置机械紧急操作手柄。一旦紧急启动,拉动手柄,机械闭合主电路接触器,水泵直接启动。不宜采用电源直接与断路器连接的方法。

5.4.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7.2.2条第1款,照明、用电、消防等防灾用电负荷应形成各自的配电系统。消防风机房、电梯房、水泵房等备用照明电源能否取自现场双电源箱?机房的灯光需要强制打开吗?

答:机房照明用电可从本地双电源箱取用。机房内的照明不需要强制开启,因为机房内的照明不是疏散照明而是备用照明。

5.4.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3.9.12条第4款:应急照明电源输出回路中严禁连接插座。是否要求应​​急照明配电箱不应有插座。

答:不可以。这意味着应急照明供电回路中不应连接任何插座。

5.4.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2019第13.8和13.9节采用燃烧性能指标进行电缆选择。根据《电缆、光缆燃烧性能分级》分为A、B1、B2、B3四个等级。这四个级别对应的燃烧性能完全满足原阻燃级别A、B、C、D的要求,设计文件是否需要调整?根据《民用标准》,电缆选用应按照燃烧性能等级统一划分。取消 B、C、D类阻燃电缆标志改为B1、B2、B3燃烧性能等级标志。

答:同意。

▌5.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5.1 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应如何设置?

答:当只有一栋高度超过100m或35层的住宅建筑时,该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社区内有多栋单体住宅时,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

5.5.2 消防电话应如何设置?

答: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应配备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这部电话直接通向室外。主要通风空调机房应配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主通风空调机房是指中央机房而非末端空调机房。

5.5.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2013第3.1.6条,每个母线隔离器保护的消防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点。 32点是指设备数还是地址数?平面图是否应该清楚地标明连接到每对总线的设备?

答:32点是指设备总数,不是地址数。平面图设计应清楚地标识每个总线隔离器连接到总线的设备。

5.5.4《建筑消防设计规范》2014年(2018年版)第8.4.2条: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的高层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应当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如何落实山东省政府令和《山东省消防条例》关于新建高层住宅应配备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的规定?

答:2011年颁布的《山东省消防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在交付前设置独立的火灾探测报警器。应实施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的高层住宅,如果火灾报警系统仅安装在公共部位,设计说明书中应增加“独立的火灾探测报警器由建设单位在交付使用前设置” ”等内容。

Jinan City分别添加了“ Ji Zheng Ban Han(2022)13号”,该规定,如果建筑物高度> 27m,则应在套房中使用公共汽车类型的烟雾和消防探测器;当建筑物高度≤27m时,套件中应使用网络独立的烟雾报警器。 。

5.5.5自动火灾警报系统需要安装火门监控系统。如何设置呢?

答:对于具有火灾控制室的警报系统(即集中式警报系统或控制中心警报系统),通常应监视开火门的开关和故障状态,通常应控制开火的门以关闭,以防发生火灾并应将信号馈回火灾门控制器。没有区域警报控制系统的要求。

5.5.6如何设置自动住宅火灾报警系统?

答案:1)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物,应在公共零件,储藏室和室内安装自动火灾警报系统; 2)对于建筑物高度大于54m且不超过100m的住宅建筑物,应在公共零件和储藏室中安装自动火灾警报系统。 ; 3)对于建筑高度不超过54m的高层住宅建筑物,当安装需要连锁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应安装自动火灾警报系统;公共零件和储藏室; 4)当探测器安装在室内时,应同时建立卧室和客厅; 5)在公共区域设置探测器时,应同时设置储藏室。

5.5.7每个住宅室内烟雾探测器都配备了每个卧室和客厅。计算警报点的数量时,每个家庭中的所有烟雾探测器是否用作一个警报点,还是根据检测器数量计算的警报点?

答:自动火警系统中的每个检测器都有一个警报点;如果它通过家庭火灾检测警报连接到系统,则将其视为一个警报点。

5.5.8住宅厨房是否必须配备可燃气警报并连接到自动火灾警报系统?

答:不,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的探测器不需要安装在住宅厨房中。天然气公司可以负责可燃的汽油警报设备。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以被自动火灾警报系统引起警觉时,检测器应将其自身循环形成到火控制室。

5.5.9如何将访问控制系统与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联系起来?

答:应该有一个接口和释放访问控制的功能。

5.5.10如何确定防火设备的双电源监控设备的检测器的位置?

答:消防设备电源监视主要是为了监视末端双电源的工作状态。双电源输入线开关(2分)和双电源开关(1分)之后安装检测器,然后将检测信号反馈给监视设备。

5.5.11当工业大楼中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采用集中式警报系统时,是否有必要建立火灾紧急广播扬声器?

答:应设置火灾紧急广播。

5.5.12根据爆炸性危险环境,柴油发动机室中的油储藏室是否是否配备易燃气体警报器?

答:不需要根据爆炸性危险环境来考虑它。

5.5.13 A类和B类仓库需要安装火灾警报系统吗?

答:A类和B类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气体检测设备,而不是烟雾检测火灾警报系统。

5.5.14自动火灾警报系统电缆有什么要求?

答:自动火灾警报系统的电源线和火力连接控制线应使用耐火铜线和电缆的燃烧性能不少于B2。 B2级铜芯线和电缆。在人口稠密的地方撤离通道中使用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的警报总线应使用燃烧性能的电线和电缆不低于B1。

▌5.6照明

5.6.1航空障碍标志是否可以连接到紧急照明分配系统?

答:可以共享紧急照明中继线线,但不应共享终端盒。

5.6.2“教育建筑的电气设计代码”的第4.2.2条JGJ 310-2013规定,教学建筑物,实验室建筑物,学生宿舍和其他地方的主要段落的照明是次要负载。如果它是一个相对较小的教学建筑物,则火负载是第三级负载,而主通道照明是二级负载。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合理地设计它?

答:主频道照明设备具有自己的电池或电池,将其集中安装在配电箱中。

5.6.3关于户外遮阳灯,户外逃逸灯(过道)灯,开放风和雨走廊的保护和密封水平的规定,开阔的风和雨棚,草坪灯和其他室外灯?

答:上面的灯都是室外灯。室外灯的保护水平不应低于IP54,掩埋灯的保护水平不应低于IP67,并且水下灯的保护水平不应低于IP68。

▌5.7紧急照明

5.7.1是否有必要在沐浴中心的淋浴室的地板上安装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灯?

答:无需在淋浴区安装它。

5.7.2如何选择火灾紧急标志灯的规格?

答案:规格应根据安装火灾紧急标志灯的高度确定,并且不应根据房间的高度确定。请参阅第3.2.1条第6款中的说明,第6段是“火灾紧急照明和疏散指导系统” -2018中的说明。

5.7.3是否有必要在建筑物外走廊上安装疏散照明,以作为疏散走廊?

答:如果将建筑物的走廊用作疏散走廊,则应安装疏散照明。

5.7.4在用电池电源提供动力时,如何确定火灾紧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连续工作时间?

答:在紧急情况下启动灯后,由电池电源提供动力的连续工作时间应符合“建筑防火保护的一般规范” GB 55037-2022和“技术标准的第10.1.4条)的第10.1.4条对于火灾紧急照明和撤离说明系统” GB 51309-2018第3.2.4条的规定。

当采用集中控制系统时,在非火灾条件下灯的连续紧急照明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15分钟和10分钟。在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将保证集中电源的电池组的标称剩余容量和灯的电池。放电时间不应少于火状态下灯的连续紧急照明时间 +灯在非射击状态下的持续紧急照明时间。

5.7.5对于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地下建筑物,紧急照明电池的工作时间不应小于1小时。地下建筑是否包括地下车库?

答:应该包括地下车库。因为当紧急发生时,地下车库中的人们也需要撤离。

▌5.8闪电保护接地

5.8.1当在高层住宅建筑的阳台上安装太阳能时,是连接到闪电保护接地系统的每个楼层上的太阳能支架,或者仅是高于60m侧面闪电保护零件的太阳能支架。连接到避雷针接地系统吗?

答:根据-2022的第7.1.5条,应在每个楼层提供等电位连接。

5.8.2设计电涌保护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案:1)描述中应清楚地说明闪电保护级别。根据“建筑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保护技术规格”确定的闪电保护水平-2012。

2)“建筑电子信息系统的闪电保护技术规格” - 2012年第4.3.1条表4.3.1规定了闪电保护级别。 3级医院是A级A级,2级医院和5颗星或以上的酒店为B级。

3)根据第4.2.4条,“建筑物的闪电保护设计代码”的第8条GB 50057-2010,应在电源为电源的主分配箱中安装I类测试电涌保护器(强条)介绍了。第4.3.8条,第5段(强度条款),当带有Yyno类型或Dyn11型接线的分配变压器位于建筑物中或附着在外墙上时,应安装闪电架在变压器的高压侧;在电动面板上,当使用线条从建筑物到带有独立接地设备的其他配电设备时,应安装I级测试电涌保护器。

4)应根据“建筑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保护技术规格”,以选择电源供应线振兴保护器的电流电流。 IIMP≥12.5ka在“材料闪电设计代码”中指定。

5)第4.5.4条“建筑物的闪电保护代码” -2010,假日灯,航空阻塞灯以及其他固定在建筑物上的电气设备和电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闪电保护类别进行保护。针对雷电的措施。第8段,应将带有II类测试的电涌保护器安装在开关框中的开关侧。其电压保护水平不应大于2.5kV。名义放电电流值应根据特定情况确定。

5.8.3建筑物的外墙都使用玻璃窗帘墙。窗帘壁的底部距离室外地板为0.1〜0.15m,并且接地检测​​点必须不少于0.3m。如何设置断开卡(测试点)?

答案:当混凝土中的钢杆和钢柱用作天然下向导体,并且同时使用地基接地主体时,不需要断开卡。当仅将钢棒用作向下导体和埋在土壤中的人造接地物体时,应在每个向下导体的地面上安装一个接地车身连接板的距离。如果不可避免,窗帘墙应保留测试点位置。

5.8.4“建筑物的闪电保护设计代码” - 2010年第3.0.3条:人口稠密的公共建筑,预计雷击的数量将大于0.05,应归类为II类闪电保护建筑物,而“建筑物”电气和聪明的一般“规格”没有此规定,如何确定它?

答:“建筑物设计闪电保护守则”中相关的强大条款尚未被废除,并且仍被用作强大的条款。

▌5.9智力

5.9.1设计饮用水罐和供水泵室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根据“建筑供水,排水和节水的一般规格”的要求,-2021,家庭饮用水罐和供水泵室应配备技术和物理防御安全预防措施并监视措施,例如入侵警报系统。

5.9.2移动通信信号是否需要覆盖地下车库和乘客电梯?

答:根据“建筑电气和智能建筑物的一般规格”的要求,GB 55024-2022的要求,移动通信信号应涵盖地下公共场所和乘客电梯汽车。

5.9.3配备了多块空调系统的大型公共建筑是否需要安装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答案:不,但是配备有新鲜空气系统的多层空调系统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配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5.5.10现有建筑物的翻新

5.10.1选择和铺设火力供应和分配系统,防火和非火力保护电线和电缆在建筑物翻新区域内外有什么特定要求?

答案:火力供应及其分销系统,防火和非火力保护线和电缆的选择以及在建筑物翻新区域中铺设应符合当前火力保护技术标准的要求。

装修区域以外的火力供应及其分配系统可以维护原始设计。

5.10.2是否在建筑物装修区域中安装在非火力配电电路上的电气火监控系统或设备?

答案:根据当前的防火技术标准,应配备建筑物翻新区域中的非火力配电电路。

5.10.3当整个建筑物进行翻新时,如何设计自动火灾警报系统?

答:当整个建筑物进行翻新时,应根据当前的防火技术标准设置自动火灾警报系统。

5.10.4当整个建筑物进行翻新并安装自动火灾警报系统时,是否安装了火力门监视系统和火力供应监控系统?

答案:设置。

5.10.5如何设计新添加的新添加的公共建筑可以设计的新添加的地方?

答案:应设置可燃气体警报系统或设备。

5.10.6当建筑物的整体转换时,火灾紧急照明和撤离说明的要求是什么,对灯和电池电源的要求是什么?

答:应根据当前的火灾技术标准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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