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一地发布殡葬惠民政策

日期: 2024-10-28 16:02:46|浏览: 7|编号: 10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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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一地发布殡葬惠民政策

根据《漯河市民政局、漯河市发展改革委、漯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漯河市惠民殡葬补贴资金申办扩容工作的通知》(洛民文[2021]10号), 《临颍县发改委关于批复临颍县殡仪馆服务收费的批复》(临颍改价[2023]6号)规定,我县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惠民殡葬政策,基本的丧葬服务费是免费的。

一、豁免范围和对象

下列人员在临颍县死亡,并在临颍县殡仪馆办理殡葬、火化事宜:

(一)临颍县常住人口;

(二)驻军现役军人;

(三)政府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四)在我县各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临颍学生;

(五)与临时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并在我县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其他特殊对象需要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须经县民政局批准。

二、豁免项目及标准

(一)每火化遗体免收7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共计1100元。基本殡葬服务费主要包括遗体运输费、遗体火化费、遗体卫生袋费、遗体冷藏保管费、骨灰存放费、可降解骨灰瓮费、公益性墓地墓地(骨灰安置所)安葬补助费等7项服务。成本。具体免费价格请见下表:

(二)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尸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由县民政局、财政局于每年年底审核,报同级财政结算。

3. 程序

(一)加工所需材料

1、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居(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死者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死者有集体户口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死者为我县大中专全日制外地注册学生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死者为驻军现役军人的,需提供驻军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学生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死者为外国人的,须提供与本县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的合同及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免费办理惠民殡葬服务申请手续

符合惠民殡葬政策的人员死亡后,负责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携带所需的相关材料到县殡仪馆办理。

遗体火化过程中,死者家属或单位选择本通知规定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以外的项目的,不享受费用减免。因未使用免征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而产生的剩余费用,不予退还或扣除。

4. 遗体接收和运送

县殡仪馆提供的专用殡仪车负责遗体的接运。

政策咨询热线:-

举报热线: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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