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淄博市重点管理区域禁止饲养攻击性犬类名单的通知。 55种攻击性犬类被列入淄博市重点管理区域禁止饲养攻击性犬只名单。
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淄博市重点管理区域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淄博市《犬只饲养管理条例》公布,淄博市重点管理区域55只禁止暴力犬只名单公布。
禁止饲养的暴力犬类名单(共55种):獒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西班牙金丝雀、日本土佐犬、塞特犬、指示犬、寻血猎犬、牛头梗、大丹犬、俄罗斯犬牧羊犬、拳师犬、大比利牛斯犬、纽芬兰犬、斗牛犬、圣伯纳犬、伯恩山犬、灰狗、比利时牧羊犬、西藏犬獒犬、德国牧羊犬、玛利诺犬、杜宾犬、阿根廷犬、可蒙多犬、法国狼犬、大胡子犬、马雷玛犬、比利猎犬、阿富汗猎犬、爱尔兰猎狼犬、兰西尔、大蓝色加斯科猎犬、大加斯科-桑通格犬、杜埃斯特雷拉山地犬, 捷克福斯克犬, 那不勒斯獒犬, 斯皮诺犬, 美国斯塔福梗犬, 罗得西亚犬脊背犬、比利牛斯獒、斗牛獒、贝灵顿梗、边境梗、凯利蓝梗、美国恶霸犬、沙克犬、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罗威纳拉面犬、朗晴犬、昆明犬、莱州红犬以及含有上述犬种的杂交犬种。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将根据《淄博市犬类饲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