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 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当前,演出市场快速恢复发展,音乐会、音乐节等大型商业演出活动明显增多。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一些演出活动存在倒票、非理性追星、不文明观看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9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提出24条具体要求,重点关注7个方面。 《通知》明确,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实名入场制度。演出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款机制,向市场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定观众人数的85%。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了解更多信息
加强大型商业演出活动规范管理
关于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公安局:
当前,演出市场快速恢复发展,音乐会、音乐节等大型商业演出活动明显增多。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一些演出活动存在倒票、非理性追星、不文明观看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为加强观众5000人以上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大型演出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演出主办方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演出主办方应当依法办理演出审批手续,安排演出内容,负责演出票务和现场管理,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引导现场观众,掌握舆情动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及时处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主动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
(三)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大型演出活动规范管理,确保大型演出活动顺利有序举办。
2、严格审批管理
(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演出活动的统筹指导。大型演出活动批准前,应当经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地方公安机关的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 。
(五)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督促演出主办单位在申请举办大型演出前,对门票销售、现场管理、网络舆情等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自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申请持有时提交。
(六)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开展风险评估。演出组织者进行风险自评估时,应在人、事、物、场地等传统评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网络热度和舆情反应。将网民评价等网络特征纳入评估范围,建立完善的线上线下风险评估体系。
(七)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地方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高风险演出活动的管理指导和现场监管。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演出,需要批准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不予批准。
3、加强门票管理
(八)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制购票、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张身份证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和观众身份信息必须一致。演出主办方和演出门票销售平台应当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个人信息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篡改、丢失。
(九)演出主办方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合理设置分级退票费用,保障购票者合法退票权利。
(十)进一步提高大型演出活动门票销售比重。演出主办单位向市场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定观众人数的85%。其余15%的门票,需在演出前24小时绑定个人信息,实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
(十一)演出主办方应当明确其授权的票务代理机构,引导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购买门票。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消费者购票、入场、退票规则。
(十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督促演出主办方、演出门票销售平台提供大型演出活动的票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演出名称、演出时间、演出场次、门票数量、门票销售计划、票房收入等信息)实时传输至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大型演出活动门票信息管理。
(十三)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主办方、场馆本地工作票的管理,严格控制发放范围,防止工作票流入市场、非法交易。 。
四、加强演出现场管理
(十四)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的现场检查,现场核实演员信息和演出内容,严禁擅自改变演员和演出内容,严禁擅自变更演员和演出内容。禁止假唱、虚假表演等违法行为。行为。
(十五)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大型演出现场安全监管,指导演出主办方加强事前安全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措施,配备安全检查设备,严格对人员、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进入现场的车辆和物品。 、部署足够的安保人员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公安机关依法对安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改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演出主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提高演出现场管理水平。
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七)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演出门票销售平台的管理,对未核实票务经营单位资质和演出审批文件、提供倒卖服务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门票。
(十八)公安机关要加大倒卖演出门票打击力度,全面收集线上线下倒卖、炒票信息,及时发现涨价、变相涨价线索,严厉打击线上线下等违法犯罪行为。倒票和欺诈。活动。
(十九)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流量诈骗、散布谣言、侵犯隐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线上线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及时警示、震慑,正视事实。
(二十)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的安全监管。演出组织者、场馆管理人员举办大型群众性演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扰乱活动秩序的,必须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处罚。
六、引导观众文明观看演出
(二十一)公安机关责成演出主办单位做好入场安全检查,禁止观众携带影响正常观看的物品,鼓励观众文明观看演出。演出主办方应当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制止不文明观看行为,维护观看秩序。
(二十二)演员经纪公司及相关娱乐经纪从业人员应加强对演员的教育和提醒,积极引导演员始终尊重法律红线、严守道德底线。鼓励演员主动发声,引导观众遵守演出现场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演出秩序。
七、加强信用监管
(二十三)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向公众销售门票数量低于核定数量85%的大型演出活动进行处理;或转售门票或购买或出售演出门票的地方。演出主办方、票务代理机构有提供便利等情形的,将被依法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
(二十四)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日常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其申请营业性演出、大型群众性活动等行政许可,给予以下方面的行政奖励和称号:行政奖励和称号。进行重点审查。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2023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