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照片也能当处方单?网售处方药乱象,症结何在
近日,有媒体记者对20家提供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络药店和第三方平台进行了调查,其中17家可以购买处方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记者用宠物狗的照片作为处方成功下单; “硫酸阿托品片”是一种剧毒处方药,至少10毫克即可致儿童死亡,无需处方即可一次性购买。在线购买多瓶。 (新京报6月27日电)
处方药的网上销售应该放开还是禁止?在社会上引起的争议是长期存在的。
众所周知,与非处方药相比,处方药通常具有一定的毒性和其他潜在影响。对此,《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配制、购买、使用;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还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或者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值班时,应当张贴告知牌并停止销售。
网上销售处方药的第一个好处是流通环节减少,“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药品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从而降低药品价格,惠及百姓。另外,对于一些长期服用某些处方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确实没有必要每次都去医院看诊、吃药。一方面,处方药的网上销售可以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也可以分流部分患者前往医院、药店,减轻其接待压力。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记者调查了20家提供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络药店和第三方平台发现,除3家不销售处方药外,其余17家药店均要求用户在线上传处方,但审核系统无效;有些不需要上传处方。 、送药过程中不核对处方;有的提供网上处方服务,但审阅药师和审阅药师栏均为空白。 “处方制度”几乎彻底失败。
一些网上药店和第三方平台甚至针对处方药推出“满减”、“套餐购买”、“大规格更实惠”等促销广告活动,其中包括可导致儿童死亡的“硫酸阿托品片”。最少 10 毫克。 。 “硫酸阿托品片”是早已列入《医疗用有毒药品管理办法》的处方药。此类正在推广的副作用严重的处方药包括“吲达帕胺片”、“卡维地洛片”等——《广告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用有毒药品、易于制造的药品任何形式严禁为六类处方药或化学品(包括有毒化学品)做广告;其他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疗、药学专业刊物上刊登广告。 。
各种乱象的必然后果之一就是给公众带来安全风险。去年5月和11月,接连发生两起惨案——江西省九江市21岁女孩段欣和上海22岁女孩马晓晓因服药过量死亡。网购“秋水仙碱片”,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第二个不可避免的后果是,不排除一些有毒的医疗药品会被失去生存意志的人在网上购买并用来自杀。
在网上销售处方药时,“处方系统”几乎完全失灵。症结何在?归根结底,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成本太低。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处罚仅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也就是说,非法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可能无法被发现和核实。即使被发现并查实,第一次的处罚通常也是微不足道的;只有“限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才会“处1000元以下罚款”。此次罚款的上限仅为1000元,与违规所得的利润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那么,在利益的驱使下,谁会认真对待这种“处方制”呢?
因此,迫切需要对该条进行修改调整,加大对无处方非法销售处方药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现并查实,应当给予经济处罚,处罚力度要达到让不法商家心痛、心痛的程度。只有提高违规成本,才能遏制一些不法商家违规逐利的冲动。
另一方面,药品安全与食品安全同样重要。众所周知,在食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早已建立了“一虚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机制。建议在药品安全领域建立类似的惩罚性补偿机制。只要患者误食、误用处方药造成人身伤害,且网络药店或第三方平台本身存在不按处方销售处方药、宣传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则基于过错原则责任,网络药店将负责或第三方平台承担患者实际损失数倍的民事赔偿。
在相关法律法规同步调整、网络药店或第三方平台违法成本尚未大幅上升之前,为了患者生命健康安全,处方药网络销售应谨慎、缓慢。例如,禁止网上销售医用有毒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六类药品(化学品);其他品类处方药中,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处方药主要在网上销售。当监管调整和一些技术准备工作完成,确保网上处方药以真实处方为依据时,扩大甚至全面放开处方药网上销售还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