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墙体倒塌砸毁劳斯莱斯”现场实探:17辆车仍被埋废墟

日期: 2024-05-27 08:11:34|浏览: 85|编号: 6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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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墙体倒塌砸毁劳斯莱斯”现场实探:17辆车仍被埋废墟

五一前夕,西安市三桥街道办事处孙围墙村一废弃工厂墙体倒塌,停放在墙边的17辆汽车被砸毁,损毁严重,其中包括一辆劳斯莱斯古斯特。

5月4日,事发七天后,记者探访现场了解到,被砸毁的车辆分别属于厂内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和一家二手车公司,两家公司估算损失近300万元,其中劳斯莱斯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损失最大。

周绍龙汽车租赁处被砸的劳斯莱斯(记者舒龙欢摄)

事发后,租车公司老板周少龙曾在网上发布视频寻求帮助,寻找撞墙责任方和止损方案。但至今,他和二手车公司尚未确定责任方,受损车辆的赔偿也无从谈起。

墙倒塌,17辆汽车受损

4月28日下午1点左右,周少龙上班的汽车租赁公司外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厂房围墙倒塌的瞬间。监控画面显示,围墙倒塌前没有明显晃动,倒塌后砸中了停在墙下的车辆。周少龙等人随即报警。

周绍龙称,自己从未听说工厂围墙危险或存在安全隐患,“也没有贴任何安全警示牌”。事发后,周绍龙等人将劳斯莱斯等汽车被砸的视频发布到网上,引发关注和热议,不少网友猜测围墙是被大​​风吹倒的。

墙倒塌瞬间(监控截图)

气象信息显示,4月28日白天至夜间,西安市出现3级西北风。周少龙提供的监控画面中,倒塌墙体附近另一面用彩钢板搭建的墙体,在大风中并未倒塌。

周绍龙称,厂房墙体倒塌原因尚未确定,“但如果墙体本身没有问题,又怎么可能被风轻易吹倒?”他称,经统计,受损严重的车辆共有17辆,其中包括一辆劳斯莱斯古斯特。

5月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倒塌的墙体为一栋废弃厂房外墙,该厂房目前有三面外墙完好。倒塌的墙体高约10米,宽约30米,厚约20厘米。墙体倒塌后,砌墙用的红砖散落一地,倒塌的墙体里,只剩下四根疑似梁柱的螺纹钢筋。

记者看到,现场仍有17辆车被埋,劳斯莱斯大部分车身被散落的砖块压坏,A、B、C柱不同程度弯曲,左后轮胎缺失。周绍龙说,这辆劳斯莱斯的悬挂系统也受损严重。“我们找了好几个专业人员检查,他们都说这辆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修复也没有意义了。”

一家二手车公司被砸毁的部分车辆(记者舒龙焕摄)

现场其他车辆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大部分车辆的A、B、C柱已经完全弯曲,有的甚至被撞成“铁饼”,周少龙等人称,其余车辆几乎全部报废。

有二手车从业者表示,A、B、C柱完全弯曲的车,肯定是出过重大事故的车,但仅通过看视频很难判断是否达到了报废标准。

车主估计损失近300万元

事发后,周少龙等人估算,17辆受损严重的车辆损失近300万元。周少龙等人在网上发布视频,寻求帮助,寻找责任人及止损方案。有人质疑他们是不是自编自导自演视频,借此成为网红,骗取保险。周少龙对此予以否认。

周绍龙称,17辆车中,有4辆是他家租车公司的,剩下13辆是隔壁的陕西老高捷成二手车批发有限公司(下称捷成二手车公司)的。“我们是搞租车的,所以没有买商业保险,隔壁二手车公司受损的二手车,也没有卖出去,也没有商业保险,所以不存在骗保,也不是自导自演,也不想当网红。”周绍龙说。

此外,还有人质疑周绍龙等人是否涉及拆迁纠纷,或停车地点不当。周绍龙称,这也是误会,“车位是我们租的,在这里停了快一年了。”

被砸车辆航拍照片(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周少龙与杰程二手车公司提供的相关合同显示,2022年7月14日,杰程二手车公司向夏某自然人租赁了沣东第二小学(原恒大纸箱厂)对面的3.5亩土地,租金为每亩2.1万元。

一份盖有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孙卫墙村委会公章的《土地委托协议》显示,夏某受孙卫墙村委会委托,对原恒大纸箱厂33亩土地进行管理和养护。协议规定,土地上不得乱建、不得倾倒垃圾、不得改变土地原貌,并定期向村委会报告。协议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有效期至2021年5月。

2022年9月,周绍龙向杰诚二手车公司租用了部分场地,年租金为1.25万元。“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就租用了,没有签书面协议,但有微信聊天记录。”

此次事故发生时,周绍龙和杰成二手车公司所租用的停车场首年使用期限尚未到期,采访中,两家公司均表示,受此次事件影响,业务一度陷入停滞。

车主找不到墙的责任方索赔

由于受损车辆没有商业保险,周绍龙只能把赔偿的希望寄托在厂墙的业主或责任方身上,但事发已一周,他仍未找到明确的责任方。

据周少龙介绍,事发当天下午,他与捷成二手车公司代表向辖区三桥街道办事处寻求帮助。当天,三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承诺协调各方解决此事,并指定孙卫强村负责解决此事,并组织夏某、捷成二手车公司、周少龙等人进行交涉。

周少龙说,在随后的沟通中,夏某拒绝与他交涉,“夏某说他没把场地租给我,我没法跟他谈。”无奈之下,周少龙等人找到了孙卫强村村支书孙先生,“村支书说,这件事情与村里无关。”

倒塌的墙体(记者舒龙焕摄)

5月4日,周少龙与杰诚二手车公司代表再次向三桥街道办事处求助。三桥街道办事处征拆科一名工作人员称,涉案土地使用权仍在孙尾墙村,建议与村委会协商解决。该科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将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或上级反映情况,呼吁各方积极解决。

4日下午,孙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并不知情上述委托书,该委托书是夏某和上一届村委会共同签署的。他建议周少龙等人与签订合同的人协商赔偿事宜。“村里没有收租金,这件事情和村里没关系。”孙先生说。

夏先生告诉记者,事发第二天他从外地赶回来,与杰诚二手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商量此事,“墙是被大风吹倒的,到底是存在安全隐患,还是有人撞倒的,还要等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再划分责任。”

夏先生还认为,对于捷成二手车公司受损的车辆,可以找第三方进行损失评估,“如果评估出来是损失,我会赔偿的。”

对于周绍龙的劳斯莱斯等4辆车的损失是否会赔偿,夏先生没有正面回答记者,他表示只是把场地租给了杰成二手车公司。上述合同显示,乙方(杰成二手车公司)对场地拥有独立经营权,不能转租,若确实需要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周绍龙的4辆车被砸毁(记者舒龙欢摄)

4日晚,周绍龙告诉记者,他和杰成二手车公司代表此前曾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但此后杰成二手车公司的态度似乎有所转变。周绍龙认为,杰成二手车公司应该对他车受损承担一定责任,但该公司称无力赔偿,并表示可以起诉。

5月5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杰成二手车公司一位姓刘的人士,询问此事的具体进展,该人士称:“我不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方便透露。”

律师解读争议

此事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成为争议之一。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根据《民法典》第708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管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修缮租赁物的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出租人有义务保障其出租的房屋及设备设施不危及承租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否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付建律师分析,该废弃厂房被出租,墙体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因此该厂房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停车场航拍照片(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付建律师认为,该厂土地属于孙卫墙村,如果村委会授权夏某将厂房出租,那么孙卫墙村就是该厂的业主和地主,是第一责任人,夏某作为厂长,对围墙倒塌造成的损失也负有赔偿责任。

二手车公司将部分场地转租给租车公司,若未取得孙围墙村或夏某的同意,二手车公司存在过错,应对租车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租车公司对围墙也负有一定的维护责任。因此,受损车辆的损失,上述各方均需承担赔偿责任。在确定具体责任时,应根据各方的行为和过错情况确定责任比例。

本案中,租车公司与二手车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是否成立,或将成为另一争议焦点。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无法确定的,应当认定为不定期租赁。

对此,付建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周少龙所在的汽车租赁公司与二手车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成立,他解释称,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租赁事实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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