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秀春道新消费模型,是千亿市值等你开启还是陷阱等你钻?

日期: 2024-05-31 19:10:37|浏览: 71|编号: 7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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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秀春道新消费模型,是千亿市值等你开启还是陷阱等你钻?

文丨守护精灵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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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守护兄弟

守护精灵DATA致力于大数据防控传销诈骗建设,为您提供在线查询、在线咨询、深度调查、风险评估、舆情监测等功能,动员更多人参与大数据的“共建”,让更多人“共享”大数据,实现传销“联防联控”和社会综合治理创新!

反传销网5月19日发布声明:近两年,以“抢代销”、“拼团代销”、“拍卖代销”、“以价换零”和“社交新零售”、“大宗商品交易”、“现货交易”等名义进行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项目盛行。参与者都认为自己在平台上代销东西,没有风险,尝到些许甜头后,逐渐投入越来越多,想方设法招揽人加入,不知不觉中却陷得越来越深。这种滚动或静态的资金流转形式,即之前成员的本金和利息都来自新成员的本金,本质上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庞氏骗局。

某项目宣称拥有“B2SC+O2O电商新消费模式”、“打造大电商+大医疗+大文旅+数字地产”、“千亿市值等你开启”、“1.0吸引粉丝数据”、“社交拍卖购买粉丝裂变”、“坐享升值,人人受益”、“代销利润共享,三方共赢”,是不是足够诱人了呢?你是否心动了,想要投资尝试一下呢?

4月17日,反邪教联盟接到江西网友小张(化名)的举报,举报宜春秀春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网络传销。小张称,自己身边有不少朋友参与了投资,朋友极力向他推荐该项目,声称只要交12600元,每天可获得价值12600元的产品、12600积分、140元现金,还能根据团队薪酬获得奖励。小张希望反邪教联盟能及时发出警告,避免更多人受骗!

关联企业风险较高,股东涉及诉讼纠纷

反邪教联盟(ID:-com)从小张提交的信息中获悉,秀春岛项目的运营主体为宜春市秀春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熊新民,由汇金(武汉)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100%持股

汇金(武汉)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程志友,股东为大有国联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中乾德诚(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

笔者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股东与法定代表人之间存在诉讼纠纷,大有国联控股有限公司为原告,中乾德诚(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汇金(武汉)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程志友为被告,原告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公司相关纠纷”。

中乾德诚(北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程林,股东为程林(持股76.27738%)、丛桐(持股14.59854%)、李秀珍(持股9.12409%)。该公司被法院列为高消费限制企业,关联限制消费对象为程林。通过查询,笔者发现申请人为曹永亮、秀春岛(山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百年不遇的商机,传销骗局

在秀春岛的一份名为《商业模式》的宣传PPT文档中,其被称为“B2SC+O2O电商新消费模式”,在这份文档中我们可以看到其运作的传销体系,以及鼓励投资12600元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布局,这与小张给我们的信息一致。

绣春岛新消费模式

1、消费区:700元、1400元、2100元、3500元产品套餐

a.购买同等价值产品,获相应生态积分‼️

b. 获得20%特价区额度(2次)

2. 参与团购可享优惠价(10%-70%折扣)

1. 需要10%等值产品配额+批发价才能获得产品

a、取货自用

b.委托平台代售商品,商品过期上架消费区销售,并获得利润分配。

2.例:700×70%=490*2倍=980元

3、消费区700元,批发区140元,利润140元

3. 直接分享5%(分享一位有效粉丝可得1%~分享5%)

1. 团队管理奖励

区代表 1.5% 团队业绩 50W 分享6人

县级代理商 3% 团队业绩 200万股 7个2*区代理商

城市代表 4% 团队业绩 500万股 8 2*县代表

省级代理 5% 团队业绩 1200万 分成9家2*城市代理

2. 一级奖励10%

根据该公司的经营模式及《禁止传销规定》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并要求其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按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算、支付被发展的人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

(二)组织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向人员收取费用或者以订货等形式变相收取费用,取得入会资格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入会,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经营者发展人员,要求其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从而形成上下线关系,并按照下线的销售业绩计算、支付上线报酬,以牟取不正当利益。

绣春岛的经营模式具有缴纳入会费、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团队薪酬多级化等特点,其经营行为已构成传销行为。此外,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除绣春岛外,汇金(武汉)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还涉及其他传销行为,我们将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陆续公布。

利用国家机构进行宣传是违法的

在秀春岛的宣传文案《秀春岛介绍及运营背景》PPT中,为凸显其公司背景的实力,秀春岛通过公司股权架构中的层层环节,与国企、国家机构建立关系,以达到将其合法性及国家支持项目推向市场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

但绣春岛却利用中央党校进行营销宣传,违反了上述规定。

目前,不少传销团伙打着社交电商、新消费等旗号,采取抢单代销、团购互助等手段,实质上是在搞非法传销。其商业模式其实是“市场循环付款”——后面的人帮前面的用户付款,最后的人接手。一旦后续资金不足,就会导致倒闭。备受社会关注的久得利商城会员被诈骗案,以及被执法部门查处的“蛋蛋乐商城”等多个类似项目,都是这种模式。

而且近年来,不少传销公司、组织通过层层股权渗透,变相与国企、国营单位、国有背景甚至国家机关建立联系,以此作为宣传的“武器”,让不少不明真相的普通民众陷入投资陷阱。这种现象值得警惕,我们也将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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