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主城区四环内将取消废品收购站!以后废品这样卖

日期: 2024-06-03 21:05:01|浏览: 59|编号: 7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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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主城区四环内将取消废品收购站!以后废品这样卖

《哈尔滨市废旧垃圾收集站集中管理工作方案》日前发布。根据《方案》,哈尔滨市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以回收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保洁人员和专业回收人员为基础,以定时定点流动回收车辆、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为辅助,以组团运输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实现主城区四环内和其他区建成区无废旧垃圾收集站的目标。

方案提出,将道里、道外、南岗、香坊等区垃圾收集站由四环路内迁至四环路外;将平房、松北、呼兰、阿城、双城区垃圾收集站由建成区内迁至建成区外。

无证垃圾收集站全面清理工作5月底前完成

哈尔滨市将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废品收集站进行清理。由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城管、城管执法、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协调,联合开展执法。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依法查封经营场所,扣押经营工具、设备等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限期自行清理;逾期不自行清理的,将进行联合清理。

对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清理。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安全要求、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废品收购站,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限期自行清理;逾期不自行清理的,将联合有关部门清理。对流动摊贩收购的废品进行清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集中清理和建立回收体系的期限为4月1日至7月底,5月底前,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全部清理完毕;6月底前,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经营场所全部责令停业整顿;7月底前,对逾期未整改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营场所全部清理完毕。

电话或网上订购并送货上门回收

哈尔滨市将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建立再生资源收运处置体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信息平台,居民可充分利用企业热线电话、手机客户端等方式下单,或采取“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平台收运模式,实现网上下单、电话预约、线下上门收购的新型交易模式,或由回收企业的流动回收车进行上门回收(居民也可将产品直接送至流动收购车),进行收运处置。

规划四环外垃圾回收点

方案提出,哈尔滨市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各区政府配合,在四环路外规划合适地点作为垃圾回收分流点,5月底前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各区政府划定分流点,6月底前投入使用,确保垃圾收集站清理取缔后,再生资源回收运输正常运转,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多部门协同 促进高效合作

《方案》提出,区政府是废品回收站集中收运和日常管理的实施者和责任主体,组织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消防、城管、城管执法、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清理;制定废品收集站点搬迁后复建规划。

市城管局负责综合协调垃圾收集站集中管理工作。市商务局负责依法查处未依法登记的垃圾收集站;会同各区政府制定四环路外垃圾收集站设置规划。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垃圾收集站,指导、帮助相关市场主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事宜。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公安登记手续的垃圾收集站经营者,保障再生资源运输畅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查处居住区内污染环境的垃圾收集站和从事污染环境的垃圾贮存、处置活动的垃圾收集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各区垃圾站设置分区规划,提出规划设置条件,协助各区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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