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鱼梁洲汉水文化广场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采购的公告
1. 项目名称
襄阳市鱼梁洲汉水文化广场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项目概况
依据《襄阳市鱼梁洲总体规划》,襄阳市鱼梁洲汉江文化广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约487亩),其中建筑面积7734㎡,广场及道路铺装面积 ㎡,绿地面积 ㎡,景观水池面积8474㎡,其他用地面积20925㎡。项目范围内汉江女神像、广场铺装、公园道路、园林景观、旅客服务中心、商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中心、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应符合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3.招标范围
对项目进行前期咨询研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的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部门审批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各类基础数据和专项数据的收集、因相关政府部门评审而进行的反复修改和深化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准备申报材料,向评审委员会详细汇报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并解答评审委员会的疑问,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对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确保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最终获得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
4. 准备周期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安排和要求,单个项目7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15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最终获得审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意见。
5. 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定和规范,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和评估。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风景园林或生态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施工能力。
本项目拟派驻的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生态建设工程注册咨询工程师资质(项目进行期间不得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若更换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投标人业绩要求: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有风景园林或生态建设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机构,联合体投标人须办理招标事宜。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报名材料提交要求及截止时间
报名单位须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10室。
十、公告刊登媒体
本次政府采购公告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