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杯犬四个多月肩高 买东西需谨慎 留证据很重要

日期: 2024-09-25 15:02:24|浏览: 14|编号: 9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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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杯犬四个多月肩高 买东西需谨慎 留证据很重要

买与卖,

它是生活中最常见、最基本的交易形式。

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买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网上购物、体验式消费等更加多样化、更加便捷的消费方式走进我们的生活。

但!

因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

如今,

微商已成为移动电商的重要分支,但部分微商产品质量不过关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张某是一名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卖狗信息的微商。2019年4月,张某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卖狗信息,内容为:“微茶或茶,40多天大,价格是茶杯犬市场价的三分之一”。李某给张某发私信,详细询问了狗父母的体型、疫苗接种情况等信息。在得到张某承诺该狗为茶杯犬、可能是“微茶”后,李某买下了该狗。但在饲养过程中,李某发现该狗体型越来越大,五个月后肩高超过30厘米,体重达到2.5公斤,大大超出了茶杯犬的体型。李某认为张某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张某退还狗款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

李某要求张某返还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您能获得法律支持吗?

《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本案中,张某与李某虽然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双方事实上已经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张某、李某均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作为出卖人的张某应当向李某交付一只符合合同约定的茶杯犬或“微茶”犬。经查询,我们日常生活中通常所指的茶杯犬的标准是肩高20-25厘米,体重1-2公斤。“微茶”则是比茶杯犬体型较小的犬种。张某交付的犬只明显不符合双方的约定,张某构成违约。李某要求张某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的请求,应予支持。

本案中,李某在购买狗之前详细询问了张某该犬的肩高、狗父母的肩高、是否接种过疫苗等情况,并多次询问张某该犬是否为茶杯犬,张某在微信聊天过程中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李某完整保留了微信聊天记录,并在纠纷发生后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这些记录对法院认定该犬应符合的质量要求以及张某是否违约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也提醒我们,买东西时,首先要尽可能在交易前与卖家就产品的质量、品质要求等达成明确约定,避免事后解释不清;其次要提高法律意识,与卖家沟通时注意保留卖家产品质量说明或质量承诺的证据。

尖端

在因产品质量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应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提供产品,这样会减少纠纷。

但我买的时候没注意

但直到收到产品很久之后才发现问题。

有时也会发生

这时候我们应该做什么呢?

褚某在某商场试穿了一件羊羔皮大衣,检查无误后便购买了这件大衣。商场工作人员当着褚某的面将大衣上的标签剪掉,但褚某并未将标签带走,也未妥善保管购物发票。褚某称,购买大衣后,自己一直放在自己汽车的后备箱里。两周后,褚某发现大衣存在后背下部染色、没有标签信息等问题。褚某认为商场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商场退款并按照售价的三倍赔偿其经济损失。但商场认为,为避免刮花衣服,商场工作人员提醒褚某在付款后将标签剪掉,因此这件大衣没有标签;购物发票是维修、退货的依据,褚某无法提供购物发票,因此无法对大衣进行维修或退货;且大衣出现上述问题并不能认定为大衣自身问题,故商场不同意承担责任。

朱镕基的请求会被支持吗?

褚某在商场试穿、验货并购买了一件羊皮大衣,商场当场将大衣交付给褚某。褚某主张该大衣存在后背下部染色、无标签信息等问题,属于肉眼可见的明显缺陷,应当在购买时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发现并告知对方。该大衣染色等问题原因不明,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大衣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褚某关于商场销售大衣不合格的主张不能成立,其要求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

那么,作为买家,除了保存相关证据外,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根据《合同法》第157条、158条规定,买方收到货物后,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进行检验。买方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买方未通知的,视为货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因此,作为买方,收到货物后应当及时检验,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并且在购物后,应当妥善保存购物发票,以便日后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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